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3〕7号)精神,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健全财会监督机制,结合祁阳市实际,制定了《祁阳市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出发点,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突出政治属性,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全市财会监督工作。
三、主要内容
《祁阳市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包括联席会议组成、职责分工、工作原则和议事制度四个部分。
一是联席会议组成由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为召集人,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为副召集人,包含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财政局局长、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等11名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
二是明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指导和组织开展财会监督工作,会商监督方案、重点领域,协调市财政局在内9家成员单位联动配合。
三是提出四项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依法监督,强化法治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分类精准施策;坚持协同联动,加强统筹协调。
四是制定五项议事制度:工作例会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联络协调制度、线索移交制度和联合调研制度。
相关政策: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阳市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