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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市粮食生产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2024-04-16 14:33
  • 来源: 祁阳市农业农村局 祁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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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促进种粮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市粮食生产补贴资金管理,规范发放程序,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充分发挥惠农补贴政策引导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祁阳市粮食生产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办法》起草遵循《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湘财市〔2019〕1号)、《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2〕69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湘农联〔2023〕24号)、《湖南省财政厅 中共湖南省纪委机关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湖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上线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起草过程中通过组织论证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了相关部门、镇(街道)和种粮大户的意见,并按程序报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以确保《办法》规范合法、更具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办法》共五章二十条,包括总则、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监督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办法》所称粮食生产补贴资金是由财政安排用于发展粮食生产,按规定纳入“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发放及按规定拨付对公账户管理的补贴资金,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三项。

2.规范程序。粮食生产补贴资金发放按照种植户申请、村组采集初核和公示、镇(街道)复核和公示、市直相关部门抽查反馈、镇(街道)据实修改再公示、村级录入“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资金划拨发放并在“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开,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明确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镇村主体、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具体为: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维护“一卡通”系统、反馈发放信息;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抽查、测算补贴标准;代发金融机构负责资金代发并短信通知发放对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基础信息采集、面积核实、数据录入和资料收集等工作。

4.监管措施。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七个不准”,确保精准发放,防止虚报冒领。即:严禁以各种理由扣押群众“一卡通”卡折,严禁改变补贴资金的使用方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严禁用补贴资金抵扣群众应交的各项费用,严禁滞留资金和拖延补贴发放兑现时间;不准虚报冒领,不准暗箱操作,不准降低标准,不准村干部或他人代领补贴资金,不准违规收取群众“一卡通”卡折,不准阻挠群众自由提取补贴资金,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群众负担。

四、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祁阳市农业农村局(3222305)

祁阳市财政局(3222474)


相关政策: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阳市粮食生产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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