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湖南省防办关于优化防汛抗灾九个方面机制的指导意见》《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三、编辑目的
依法、科学、迅速、有效应对汛情、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防汛应急工作。
五、工作原则
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军地协作,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防为先、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
六、预案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是章节设置方面。本预案共10个部分,包括总则、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预报、会商调度、应急响应、社会动员和信息发布、灾后处置、保障措施、附则、附件。二是组织指挥体系方面。明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防汛工作。在启动防汛Ⅰ级Ⅱ级应急响应后,发生重大以上险情灾情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组织成立由成员单位组成的防汛现场指挥部赴现场组织、指挥、协调、实施洪涝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应急响应方面。建立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将应急响应启动关口前移,并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应急响应措施,强化应急响应行动。市级启动防汛Ⅳ、Ⅲ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副指挥长(主管水利副市长)签发;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副指挥长(主管应急副市长)签发;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指挥长(市长)签发。防汛日常调度由防办主任主持。启动防汛 IV、Ⅲ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副指挥长(主管水利副市长)主持会商调度;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副指挥长(主管应急副市长)主持会商调度;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调度。防汛会商调度工作在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管理局)进行。四是工作流程方面。应急预案主要工作流程包括5个方面。发布预警,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预警信息。预防行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做好防御和应急准备。应急响应,防汛事件发生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启动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相应的应急响应,并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响应结束,防汛事件危害消除后,按照“谁启动、谁解除”原则,解除响应,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后处置,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做好灾后救援、水毁修复、物资补充、保险补偿、灾后重建、总结评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