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帮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在3月1日前复工复产的园区内中小企业(重点支持规模工业企业和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共渡难关,祁阳县人民政府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祁政办发〔2020〕1号文件)。
一、全力保障生产条件。自2月9日起,恢复省际、市际、县际、农村客运班线和公交车、出租车、水上运输的正常营运,重点保障经开区内企业员工出行需求;继续开通经开区到附近镇的员工上下班公交专线。
二、实行联点服务帮扶。对每个企业安排1名县级领导、1个县直部门,实行联点服务帮扶,积极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疫情防控、务工人员返企、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流动资金不足等难题。
三、突出重点扶持领域。对企业加强产业链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一链一策”“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对在复工复产过程中投入资金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实行两倍奖励:即技术改造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成后按新增设备投资额的0.5%提高到1%一次性奖励给企业,奖金最高为200万元;对技术改造投资在100万元—500万元的,按新增设备投资额的2%提高到4%一次性奖励给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县财政安排产业扶持资金,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转产或技改扩能,生产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按照其新增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省、市已奖补的不重复扑助)。其中对口罩、防护服生产企业,在2月14日前完成转型生产或技改扩能并投入生产的,按照其新增设备投资额的80%给予补助;对2月21日前完成转型生产或技改扩能并投入生产的,按照其新增设备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以最快速度为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办理临时医药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推动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大型药店(房)等与复工复产企业对接,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企业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购销问题。县内所需防疫物资优先从本地生产企业采购。
四、切实解决用工难题。企业复工后,对按时返岗连续上班3个月以上的员工给予每月300元的补贴,共补贴3个月,补贴经费从人社相关资金中列支。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以上年度末为基准,裁员不超过10%,下同)的参保中小全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金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本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鼓励以工带工,对介绍务工人员到企业务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就业半年以上的企业老员工,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求职创业稳岗补贴。对主动到园区新增企业就业,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稳工半年以上的劳动力,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与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的,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稳岗补贴。
五、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交期满后足额补交,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六、加强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导致到期还款困难的中小企业,可通过延期还贷、展期续贷、下调利率、免收利息、增加中长期贷款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因疫情影响未能还款的,经金融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中小企业在2020年6月30日前的新增贷款原则上按照基准利率计算利息,确保工业企业总体贷款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
七、强化融资担保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直接生产防疫物资的中小企业,其新增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降低至1%;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在保中小企业降低其担保费率,对确无还款能力的中小企业,视疫情影响适当延长追偿时限。对疫情防控重要企业和拟转型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县内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可以对其开启担保“绿色通道”,实行降低担保要、优化办理手续、减少抵押等优惠措施。
八、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政府自有厂房的中小企业免除其2020年2-7月份租金。
九、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全县新增中小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县级所得部分实行全免(人肪费用除外)。全力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纳入国家和省里的重点调度企业名单,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政策、资金扶持。
十、优化政务服务。对按规定确需交纸质材料原件的,除特殊情况外,由项目单位通过在线或电子邮件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项目单位应对提供电子材料真实性负责,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原件。对防控作出重大贡献、支持的中小企业,在项目申报、资金周转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及时兑现中小企业政策奖补资金和同履约补贴资金。
除国、省、市另有规定外,上述相关条款执行期限自公布起至2020年8月10日止。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遵照执行。对符合各级、各领域政策条件的企业,按照商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
政策关联: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祁阳县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