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颁发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作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部署。祁阳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湘政办发(2019)56号)、《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永发〔2019〕13号)等文件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我县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讨论后,制定了《2020年祁阳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深化一批改革举措,突破一批工作难点,大幅提升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纳税、市场监管、电力服务、园区管理、获得信贷等服务的便利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就近能办、一次办好”,以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政策红利,最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推动祁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政策依据
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
2.《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湘政办发(2019)56号)
3. 《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永发〔2019〕13号)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按照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通过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税费征缴模式改革、创新不动产登记改革、加快市场监管模式改革、创新电力服务模式、创新园区管理机制等工作措施,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办理政务工作效率。同时通过严厉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切实保护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护航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本方案还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调度、强化社会监督、强化专项巡察、强化评价考核等五个方面加强保障,全面打造更优的县域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