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限期办理嘉园公租房7栋及2025年摇号分配公租房收房手续的公告
  • 2025-07-03 09:21
  • 来源: 祁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作者:
  • 【字体:   

各相关保障对象:

 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安排,我中心已于20253月底前,通知原分配在嘉园公租房7号栋2025年公租房公开摇号配租获得资格的人员办理收房手续。截至目前,仍有部分人员未按规定办理。为确保房源有效配置,保障住房资源公平善用,现就限期办理收房手续事宜公告如下:

 1.请尚未办理收房手续的上述保障对象,务必于2025715日(含当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前往祁阳市公房管理所(地址:祁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民生南路57号)办理收房签约等相关手续。具体所需材料可提前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46-3263133)。

 2.相关分配名单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1嘉园公租房7号栋(小区代码G)摇号分配名单:请查询祁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祁阳市关于2022年公租房公开抽签配租结果的公示》(含嘉园7号栋)。官方公示链接:https://www.qy.gov.cn/qy/tzgg/202212/b878aae820d34f58a90ec04c14bd8fb2.shtml;(22025年公租房摇号分配名单:请查询祁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祁阳市2025年公租房摇号分配名单公示》。官方公示链接:https://www.qy.gov.cn/qy/zdmsss/202503/19be299109184a6abd97854b7b080fbc.shtml;(3现场查询:可前往祁阳市公房管理所查阅。

 3.逾期未办理收房及签约手续的,将严格依据以下规定处理:《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祁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祁政办发〔20222号)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已选房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签订租赁合同的处理决定: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所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资格;自放弃资格之日起2年内,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请相关保障对象高度重视本公告要求,务必于2025715日前完成收房手续办理。逾期未办理将自动注销本次配租资格,并收回房源重新分配。

 特此公告。

祁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7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祁阳市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E-mail:qy3219980@163.com  联系电话:0746-3212875
版权所有:祁阳政府网   备案号:湘ICP备05013890号
湘公网安备:43112102000120  网站标识码:4311210015号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