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长江干流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2024年祁阳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精神,祁阳市湘源矿业有限公司为祁阳市域内砂石资源唯一处置经营单位,现就祁阳市昌木套河砂石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产品类型:产品类型与价格:
产品类型 |
混合卵 |
销售单价(含税) |
17元/吨起 |
二、提货地点:肖家镇百岭村临时堆砂场。
三、合同签订:意向受让方须预先向祁阳市湘源矿业有限公司汇入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预付款后可立即签订销售合同,后续交易以此款逐批抵扣买方购买砂石的货款及可能存在的堆场仓储费用,交易结束后,双方按照实际购买量进行结算。
四、提货顺序:原则上按照“价高者优先、合同签订在前者优先、付款时间在前者优先”的先后顺序进行供货,具体由湘源矿业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五、计量方式:以装载车辆逐车过磅称重计量。
六、本公告的河卵石为未经加工的天然河卵石原材料,不受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等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限制,一经交付则不予退换,并视为交货。
七、供货结束,客户资金清算完成后,剩余款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退还。
八、如在砂卵销售过程中进行了价格调整,则以祁阳市湘源矿业有限公司在网上公告的价格为准并执行;价格调整公告发布之前已签订的合同均以签订时的价格继续交易,直至订单完成。
九、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祁阳市湘源矿业有限公司。
十、业务联系人:桂文民,联系电话:19967756888(经本人同意公开)。
祁阳市湘源矿业有限公司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