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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祁阳市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公告
  • 2023-09-11 09:37
  • 来源: 祁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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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湘农办发〔2023〕81号)和《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等文件要求,为实施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完善“一主多元”的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专门机构的作用,为职业农民提供便捷服务,特向社会遴选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及培训机构,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原则

 按照培育机构自愿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

 二、基本条件

 培育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入选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wwwngxnetcn)培训基地库中的农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均可参加遴选。同时应具备湖南省电子卖场采购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教育培训资质,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能够根据文件要求提供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教学管理方案,且近5年无不良记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能提供资金使用计划。熟悉农民培训的特点,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

 4.具备满足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固定办公场所、集中教学场地和相应设施设备;有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机构要聘请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中注册的老师授课:具有开设涉农专业教育和农民教育培训的经验,以及进行长期跟踪指导和服务的组织能力。

 5.自愿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并具有实行信息化管理的条件。有配合做好书籍采购、精品课件、录像、编辑整理工作、完成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按要求按时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并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6.有合作实训基地。基地的产业或产值达到一定规模,在当地有示范及带动作用,并具备开展现场教学、实践操作等基本设施条件,可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高产创建示范片、农业企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作为基地。

 7.自愿承担并实施好项目县2023年“万名帮万户”项目。

 8.完成年度审计并上报审计结果到主管部门。

 9.培训机构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有出现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

 三、机构数量

 拟遴选推荐3—6个培训机构,最终委托培训机构名单和班次以局党组会议定为准。

 四、需提供材料

 培育机构自愿向祁阳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包括:《祁阳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附件)、法人证书或培训资质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五、时间安排

 请具备条件的培育机构于2023年9月17日下午5点30分前将所需材料送至祁阳市农业农村局法规与科技教育股。

 六、认定程序

 祁阳市农业农村局接到相关材料后,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审查培训单位的资格,择优选择培训设施好、质量高的培育机构作为我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基地,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联系人:汤斌建             联系电话:0746-3222305

 附件1:祁阳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请表

 附件2:祁阳市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遴选评分标准

                                           祁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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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祁阳市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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