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发挥诚信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在全市形成重信誉、守诚信、讲信用的良好风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信用力量,永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诚信之星”“诚信经营企业”推荐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分为宣传发动阶段、组织评选阶段和集中公示阶段,在8月31日前各诚信主体均可向当地信用办报送推荐表及事迹材料(聚焦诚信事迹,突出典型事例,不超过800字,以第三人称叙述)。
本次评选活动以选树诚信个人和诚信经营企业为重点,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和组织中发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在“诚信”方面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影响好,群众认可高的人选和企业进行推荐。机关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原则上不纳入”诚信之星“推荐对象,诚信事迹特别突出的除外。
“诚信之星”“诚信经营企业”推荐表报送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宣传部、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将对报送的候选人对象开展司法涉案情况及信用状况复核,并组织专家组对候选对象开展集中评审、公开投票,评选出“诚信之星”候选人3人,“诚信经营企业”候选企业3家。通过市级媒体进行集中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名单依照排名顺序推荐参加湖南省2023年“诚信之星”“诚信经营企业”评选。
申报时间: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31日
附件:“诚信之星”“诚信经营企业”推荐评选活动负责部门联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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