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祁阳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对股级等中层干部任免严格执行预审制、记实制和备案制,对全县各单位二级机构(含内设机构)的股级干部配备和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清理。一是严明纪律要求。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宣布无效,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执行报告制度。涉及选拔任用报告事项的,由单位在职数范围内提出人选,事先书面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承认,并责令改正。三是严格备案管理。单位研究股级干部后,将干部任免通知文件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并将填写好的《干部任免审批表》送交干部档案管理部门进入个人人事档案。四是消化超配干部。把超配消化股级干部纳入各单位“三超两乱”专项整治重要内容,逐步整改消化到位。 目前,已收到各单位自查整改报告119份,消化超配股级干部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