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 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 委乡振组发〔2021〕1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的通知》(湘振局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经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现将认定监测对象名单和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1: 祁阳市12月认定监测对象公告名单
附件2: 祁阳市12月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名单
祁阳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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