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骏安科技有限公司新建运动防护头盔生产车间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公 示 期: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祁阳市民生南路185号401室)
联系电话:0746-3222965
电子邮箱:qyhbjhpg@sina.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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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骏安科技有限公司新建运动防护头盔生产车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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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长流路与望洲路交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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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骏安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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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湖南振澜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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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骏安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850万元在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流路与望洲路交汇处(租赁永州晶鑫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闲置空厂房)建设运动防护头盔生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5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区及环保设施等配套工程。项目主要生产头盔和滑雪板配件,年生产能力达35万只头盔及15万件滑雪板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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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场地系租赁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流路与望洲路交汇处永州晶鑫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闲置空厂房,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强化施工管理,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烤料废气、注塑废气、破碎废气、修剪与打磨废气等。主要防治措施:①破碎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②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烤料废气:经车间通风后排放;④打磨废气:经车间通风后排放;⑤模具检修废气:经车间通风后排放;⑥投料废气:经车间通风后排放。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冷却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主要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注塑冷却用水经管道回流至循环水池通过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白竹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白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等。对产噪设备以及场区环境进行降噪处理:优化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维护保养,高噪声设备布设远离场界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及车间收集的粉尘、打磨废料、模具检修废料、沉淀池沉渣、废铜电极、废活性炭、废火花油、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暂存、转移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城乡环卫一体化系统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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