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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关于对祁阳华銮建材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2020-04-27 14:54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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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祁阳华銮建材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期: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评股(龙山公园内)

联系电话:0746-3222965

电子邮箱:qyhbjhpg@sina.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祁阳华銮建材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祁阳县进宝塘镇荷叶村

建设单位

祁阳华銮建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祁阳华銮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湖南省祁阳县进宝塘镇荷叶村建设年开采加工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改扩建项目,项目改扩建后矿区面积由0.0772km2减少至0.0424km2矿点发生变化,地理位置不变,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2°07′35″~112°07′46″,北纬26°23′10″~26°23′20″,矿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保有资源储量(122b)109.7万m3(可采系数按0.95计算,预可采储量(122b)104.2万t),矿石体重为2.6t/m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准采标高+220m~+140m,项目扩建后依托原有办公生活用房,拆除现有工程生产线,新建一条生产线,占地面积为7000m2生产线根据产能更新生产设备,达到年开采加工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项目扩建后拆除现有生产线,新建一条生产线,施工期建设内容较少,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物料运输、材料堆存产生的扬尘,施工期机械和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污染,施工人员日常产生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基建和施工人员产生的固体废物等。在施工过程中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环境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气、声的污染。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会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矿山开采废气;排土场扬尘;矿石加工粉尘;产品堆场扬尘;装卸粉尘;爆破烟尘;机械作业废气;运输道路。矿山开采粉尘采取湿式凿岩、爆破前后喷水,爆破时设1台炮雾机洒水降尘,排土场通过对排土场裸露土石覆盖和及时复垦绿化,天晴时使用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矿石加工粉尘采用密闭破碎机,同时将破碎、筛分设备设置于封闭的车间内,传输带密封(传输带两侧设水喷淋设施)以减少粉尘的扩散,在破碎机、筛分机等产尘点设置喷淋降尘系统,随后经负压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业广场设1台炮雾机洒水降尘;矿石装卸粉尘通过合理控制装卸高度和原料表面进行喷洒水降尘;产品堆场封闭式厂房,厂房上方安装喷淋管,进行洒水降尘,运输道路扬尘采取路面水泥硬化、道路两侧设置自动洒水管洒水降尘,道路进出口设自动冲洗平台等防治措施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为矿区防尘用水、凿岩穿孔冷却水、车辆冲洗废水、排土场淋滤水、矿区、工业广场淋滤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采场洒水、产品堆场洒水、道路洒水、排土场洒水被吸收或蒸发,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凿岩穿孔冷却水产生量少,直接经石缝等渗漏蒸发,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废水均不外排;排土场淋滤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矿区、工业广场、排土场洒水抑尘;雨季不能回用时外排项目周边雨水渠,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矿区、工业广场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不能回用时排入周边雨水渠。此外,应在石屑堆场靠近排水沟处设置水泥砼挡墙,减少石屑被雨水冲刷进入排水沟的可能性。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用于浇灌周边山地和矿区复垦绿化种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凿岩机、潜孔钻机、空压机、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爆破产生的强烈冲击噪声等,,噪声源强一般为80100dB(A),目前采石场已采取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筛分机等其它发声设备要做好减震工作,如在适当位置加设减震器等;爆破时间避开周围居民的休息时间,即爆破安排在8:00-12:00和15:00-18:00进行。产品运输时间避开周围居民的休息时间,即安排在8:00-12:00和15:00-18:00进行,采用距离衰减、绿化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剥离的表土暂存在矿区东北面排土场,在矿区开采过程中,可作为边开采边复垦的复垦、绿化用土使用,对非采掘面、加工场地、厂内运输道路等以外的其他空地进行复垦植树,用于复垦;矿山开采的废石用作普通建材或碎石,综合利用,未能利用的废石暂存矿山东北面废石堆场,在矿山终采后可用于回填采坑;淀池污泥可用于建筑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统一收集外售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清运进宝塘镇垃圾收集点,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地埋式一体化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金属零件为一般固废,由工作人员整理分类后,放置在一般固废暂存间中暂存,进行回收利用或外售至废品收购站;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机油桶、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固废,经专门的收集桶收集后放置在危废暂存间中暂存,须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5)水土保持措施

建设单位在矿山服务期内应按照工程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生态保护工程的建设时间,首先要与矿山基建工程同时开始废石场的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矿山投入运行期间逐步落实生态恢复和补偿的工作,边开采边恢复,通过采取废石回填及场地周围绿化等措施,可加快生态系统恢复和正向演替的过程,对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有效的补偿。

(6)生态环境恢复措施

实现矿山绿化与生态效益协调发展。在矿山绿化建设中,要尊重实际,选择适应本地耐旱、耐寒环境条件,又能与区域生态环境、气候条件相适应的树种。

在服务期满后,要及时覆土封库、封场,覆盖土壤厚度不小于30cm。闭坑5年内,使矿区绿化率达70%以上,矿区地质环境问题得到有效削除。最终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达到绿色矿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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