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祁环责改字〔2018〕6号
祁阳县合力页岩砖厂:
社会信用代码:91431121MA4L27T08P
地址:祁阳县龙山街道办事处樟树岭村6组
负责人:申杰
我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于2018年1月18日对你厂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厂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脱硫塔未运行;2、页岩粉碎车间未采取密闭措施。
以上事实,有我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你厂立即停产整治,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厂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逾期未改正的,视为拒不执行,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予以处罚。
你厂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祁阳县人民政府或者永州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祁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厂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祁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祁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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