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祁阳县民政局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监督机构及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祁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y.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7年,祁阳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体系。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成立了祁阳县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县民政局根据《条例》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了《祁阳县民政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切实规范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确保了人民群众能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县各部门学习《条例》,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全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一是概况信息。包括我局概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和主要领导重要活动、领导言论。二是法规文件。包括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局制定的相关文件。三是规划计划。年度工作、重点工作计划。四是工作动态。包括民政动态。五是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任前公示;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
3.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县政府门户网站民政专栏。“祁阳县人民政府网”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门户网站设立了县、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二是新闻媒体。我局发生的重大新闻、下发的公告、紧急通知及有关公告等都会通过各类新闻媒体传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网络平台申请1件),答复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五、监督机构及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认识不够深化,部分单位领导、职工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不够;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及时;三是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审批、责任追究等制度不够完善。
2.改进措施
①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梳理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切实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促进依法依规及时公布推动政务公开延伸到基层,到各行各业,实现全覆盖。
②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③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积极推进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价格、收费信息,积极发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民政专栏主渠道作用。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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