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永兴路南侧,检察院办公区以北,出让面积3455平方米(5.18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规划条件主要指标为容积率小于2.0,建筑密度小于35%,建筑高度小于24.00米,绿地率大于30%。规划新建一栋建筑面宽为88.15米,进深为8.2米的住宅建筑,层数为地上9层,建筑高度27.00米。建筑占地924.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70.34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6909.84平方米,不计容面积360.50平方米,容积率1.999,建筑密度26.76%,绿地率30.01%,户数54户,停车位54个。
该方案已经经过祁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2023年3月15日)审查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之规定,现将该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从2023年3月20日起到2023年3月26日止。公示期内,该地段相关利害关系人若对该项目规划方案有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有权申请听证。公告期过后,我局将依法对该项目规划方案予以审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