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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祁阳市城区公共停车场及路内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拟定)》征求意见公告
  • 2023-11-20 10:31
  • 来源: 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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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对2023年5月5日公布的《祁阳市城市智慧交通项目城区公共停车场及路内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商有关部门对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原方案中的城区公共停车场及路内公共泊位收费时段、免费时长、收费标准、单次停放最高收费调整如下:

 一、Ⅰ类、Ⅱ类区域路内公共泊位

 1、Ⅰ类、Ⅱ类区域路内公共泊位停车收费时段由“工作日8:00-21:00”调整为“工作日8:00-20:00”;“双休日、节假日9:00-21:00”调整为“双休日、节假日9:00-20:00”。

 2、Ⅰ类、Ⅱ类区域路内公共泊位停车免费时长由“首30分钟免费”调整为“首小时内免费”。

 3、I类区域路内公共泊位单次停放最高收费由“单次停放、每昼夜(0:00-24:00)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调整为“单次停放、每昼夜(0:00-24:00)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Ⅱ类区域路内公共泊位单次停放最高收费由“单次停放、每昼夜(0:00-24:00)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调整为“单次停放、每昼夜(0:00-24:00)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

 二、Ⅰ类、Ⅱ类区域公共停车场

 1、Ⅰ类、Ⅱ类区域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时段由“白天时段7:00-20:00,晚间时段20:00-7:00”调整为“白天时段8:00-20:00,晚间时段20:00-8:00”。

 2、Ⅰ类区域公共停车场停车免费时长由“首30分钟免费”调整为“首45分钟内免费”。

 3、Ⅰ类区域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由“首小时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1元/30分钟”调整为 “首小时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1.5元/30分钟”;Ⅱ类区域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由“首小时后每小时计费一次,2元/小时”调整为“首小时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1元/30分钟”(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

 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祁阳市城区公共停车场及路内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拟定)》,现面向社会再次征求意见,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

 联 系 人:发改局价费股朱梽豪

 联系电话:18607467898(经本人同意公开)

 电子邮箱:qy1235@163.com

 附件1:《祁阳市城区公共停车场及路内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拟定)》

 附件2:道路临时停车差异化超时收费区域类别划分

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1:

《祁阳市城区公共停车场及路内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拟定)》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规范机动车停放行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合理调控停车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实施<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细则》湘发改价调〔2017〕1119号、《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及《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经价格调查、现场勘察、成本测算等法定程序后,结合永州市中心城区特定区域公共停车场及道路泊位收费情况,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定价方案:

 一、基本情况

 祁阳市城市智慧交通及停车场建设项目是祁阳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着力解决市民停车难、停车乱的民生问题,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城区现有6883个公共停车位进行智慧化改造,搭建全市智慧停车统一管理平台和城市停车诱导系统,新建19个公共停车场约9000个停车位,配套建设停车场设备、充电桩及服务用房等,预估总投资约4.3亿元。湖南浯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取得由祁阳市城管局授权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是立足城区现有停车资源,甄选出“规划合理、权属清晰、便于管理”的11个公共停车场1389个停车泊位和17条道路内1876个停车泊位,共计3265个停车泊位实施智慧化改造,并搭建城市智慧停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目前已投入硬件路内前端设备、停车场停车诱导、网络设备云资源、指挥中心等12936804.81元。

 二、拟定收费标准

 实行分区域收费,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超时停车差异化定价的原则,核定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Ⅰ类区域路内公共泊位收费时段和收费标准

 1.收费时段:工作日8:00-20:00,双休日、节假日9:00-20:00(其他时间停车不收费)。

 2.收费标准:车辆入场首小时内免费,达到1小时即计费3元,1小时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按1.5元/30分钟计费(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单次停放、每昼夜(0:00-24:00)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第二天重新开始按标准计费。

 (二)Ⅰ类区域公共停车场收费时段和收费标准

 1.收费时段:白天时段8:00-20:00;晚间时段:20:00-8:00。

 2.收费标准:白天时间段车辆入场45分钟内免费,45-60分钟计费3元,1小时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按1.5元/30分钟计费(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晚间时段内,车辆入场即按1元/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单次停放、每昼夜(0:00-24:00)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第二天重新开始按标准计费。

 (三)Ⅱ类区域路内公共泊位收费时段和收费标准

 1.收费时段:工作日8:00-20:00,双休日、节假日9:00-20:00(其他时间停车不收费)。

 2.收费标准:车辆入场首小时内免费,达到1小时即计费2元,1小时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按1元/30分钟计费(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单次停放、每昼夜(0:00-24:00)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第二天重新开始按标准计费。

 (四)Ⅱ类区域公共停车场收费时段和收费标准

 1.收费时段:白天时段8:00-20:00;晚间时段:20:00-8:00。

 2.白天时间段车辆入场45分钟内免费,45-60分钟计费2元,1小时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按1元/30分钟计费(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晚间时段内,车辆入场即按1元/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单次停放、每昼夜(0:00-24:00)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第二天重新开始按标准计费。

 为有效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泊位周转率,避免长时间占用道路停车位,停车时间超过规定的免费停车时间的,不享受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优惠,计费时间从车辆进入停车场起计算。

 三、优惠政策

 1.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以及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一律免于收费。

 2.执法部门在执行公务中暂扣的车辆,暂扣期间车辆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由执法部门承担。执法部门通知车主领取扣留的车辆,车主逾期未领取产生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由车主自行承担。

 四、定价依据和理由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财政部、发改委、住建部联合下发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细则》湘发改价调〔2017〕1119号、《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

 (二)理由:一是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增加,有效的城市停车设施得不到高效利用,停车乱、停车难,行车难问题成为我市城市管理顽疾,对市民出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实行智慧停车项目主要是全链条化解停车难题,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智慧停车服务。二是目前永州市中心城区实行了停车收费,参照中心城区特定区域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超时差异化收费标准,其中:以一类区域为例,车行道临时停车泊位:首45分钟免费,超过45分钟按一小时计算,首小时收费标准4元,首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2元/30分钟,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首小时之后1.5元/30分钟;公共停车场:白天时段首45分钟免费,超过45分钟按一小时计算,首小时收费标准4元,首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1.5元/30分钟,晚间时段1元/小时(详见永发改价费〔2021〕15号文件)。

 五、方案拟执行时间和期限

 此拟定方案经听证会、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期满后重新报批。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等文件执行,期间省、市如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2:

 二、道路临时停车差异化超时收费区域类别划分

 Ⅰ类区域:祁阳大道(衡友线-湘江二桥)、浯溪中路(兴浯路-湘江大桥)、浯溪南路(湘江大桥-灯塔路)、新兴路(盘龙西路-金盆西路)、复兴路(永兴路-万寿路)、民生北路(祁山路-陶铸路)、民生南路(陶铸路-滨湖路)、长虹路(平安街-万寿路)、椒山北路(人民东路-滨湖路)、椒山南路(滨湖路-沿江路)、沿湖街(滨湖路-金盆东路)、人字街(人民东路-东正街)、金盆西路(栖霞路-浯溪中路)、金盆东路(浯溪中路-滨湖路)、平安街(栖霞路-浯溪中路)、银岭路(栖霞路-复兴路)、永兴路(九樾府-复兴路)、盘龙西路(祁阳大道-浯溪中路)、盘龙中路(浯溪中路-民生北路)、盘龙东路(民生北路-光明路)、祁山路(清华街-甘泉北路)、陶铸路(体育路-龙山路)、人民西路(校园路-浯溪中路)、人民东路(浯溪中路-王府坪广场)、滨湖路(浯溪中路-沿江路)、沿江路(湘江大桥-黄道街)、甘泉北路(校园东路-陶铸路)、甘泉南路(陶铸路-龙山路)、万寿路(栖霞路-复兴路)、兴浯路、万联、站前路。

 Ⅱ类区域:灯塔路(祁阳大道-湘江)、新达路(盘龙西路-金盆西路)、校园路(人民西路-泰安路)、校园路(宁安路-银岭路)、校园南路(平安街-宁安路)、新旺街(盘龙西路-吉安街)、新华街(康庄街-吉安街)、新中街(康庄街-吉安街)、荷塘街(兴浯路-康强街)、清华街(祁山路-陶铸路)、体育路(祁山路-陶铸路)、市场路(祁山路-盘龙东路)、祁盘路(盘龙东路-陶铸路)、荷花路(盘龙东路-东风路)、荷花路(陶铸路-龙山路)、寿井路(陶铸路-龙山路)、栖霞路(平安街-万寿路)、军民路(滨湖路-金盆东路)、朝阳街(金盆东路-金龙路)、芦家甸街(陶铸路-人民东路)、向浯街(金盆东路-沿江路)、浯州街(金盆东路-沿江路)、金桥街(金盆东路-沿江路)、白竹街(金盆东路-沿江路)、幸福路(县前街-沿江路)、黄道街(人字街-沿江路)、东正街(龙山路-东长街)、小康路(人民东路-滨湖路)、中仓路(人民东路-县前街)、县前街(民生南路-人民东路)、西园路(清华街-民生北路)、小园东路(清华街-市场路)、陶铸路(东江街-天马路)、东风路(体育路-甘泉北路)、西横街(民生南路-人民东路)、九塘冲路、金龙路(浯溪中路-沿江路)、金芝街(浯溪南路-沿江路)、金浯街(浯溪中路-向浯街)、金果街(浯溪中路-沿湖街)、金星街(浯溪中路-椒山南路)、宁安街(校园路-浯溪中路)、泰安路(校园路-椒山北路)、畅安路(新兴路-浯溪中路)、吉安街(校园路-新中街)、永安街(校园路-浯溪中路)、康强街(新达路-兴浯路)、康乐街(新达路-兴浯路)、康庄街(新华街-兴浯路)、富佳街(永兴路-平安街)、东长街(人民东路-东正街)、龙山路(甘泉南路-沿江路)、裕民路(小康路-民生南路)、沙井陡(人民东路-甘泉南路)。

 备注:以上路段上的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公园、体育馆、汽车站、火车站、码头等特殊场所周边的停车泊位按照一类区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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