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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许可审批公告(2016-01)
  • 2016-02-17 00:00
  • 来源: 县规划信息港
  • 作者: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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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规建批字(2016)第1期

 

2016年1月28日,本局局长董黎明在县住建局四楼小会议室主持召开县城规划建设业务例会,会议听取了局规划管理股、村镇办、工业园区工作人员对近期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勘察调查情况汇报,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经集体研究决定如下:

 

1、蒋三秀、黄厚腾、黄厚友、黄厚兰 黄启德、黄厚芳、黄清明、黄红梅 黄新民、黄厚贵、黄太平、陶梅秀 黄凌云 陈云芳、苏彩云、黄阳双、黄姣凤、黄友明、黄阳双:该十五户系原种场3组拆迁移民安置户,因浯溪电站建设需要,将该户异地安置在县城校园路,现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7层,呈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新建七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2、郑永珍、郑永珑:该两户位于长虹街道办事处东风村4组村民,集体土地,因结婚生子,一直居住在父母老房子里,随着人口增长原有房子不够,现申请在自家老房子空地修建住房,建3层,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新建三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3、江超华:该户位于祁阳县长虹街道办事处东风村4组(322国道)旁,集体土地,经长虹街道办事处、村组领导同意、规划、国土部门联合察看,本人申请在本组荒田里(322国道)旁新建住宅,建3层,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新建三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4、郑丹丹:该户位于长虹街道办事处东风村4组村民,集体土地,现申请在本组的荒田里(322国道旁)新建住宅,建3层,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新建三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5、郑智伟:该两户位于长虹街道办事处东风村4组村民,集体土地,因现住的房屋离1万伏高压线不到两米,很不安全,现申请在本组荒田里(322国道旁)新建住宅,建3层,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新建三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6、蒋继亚、蒋勇斌、蒋勇刚:该三户位于县城椒山村7组,集体土地,其土地使用证号为:祁集建(92)字第005088号,土地使用面积为:206.8平方米,土地证为蒋继亚所有,原旧房为二层,砖混结构,建于80年代现已多处开裂,地面下沉,村组领导已到场,周围邻居已签好协议,现父子三人共同将旧房改扩建,建5层,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新建五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7、郑湘祁:该户位于祁阳县长虹街道办事处东风村4组(322国道)旁,集体土地,经长虹街道办事处、村组领导同意、规划、国土部门联合察看,现申请在本组的荒塘边(322国道)旁新建住宅,建3层,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新建三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8、文杰:该户位于祁阳县城白沙村14组,集体土地,因原来老房屋年数已久,墙体开裂,已成危房,无法居住。经长虹街道办事处、村组领导同意、规划、国土部门联合察看,本人申请在自家老房后面空地上建房,建三层,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核实绕城路规划,绕城路指挥部出具意见。②同意按核定红线新建三层,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9、唐茂顺:该户位于祁阳县长虹街道办事处白露甸村1组,集体土地,原房为一层的土砖房,因老房年久失修损坏严重已千疮百孔,现场村组领导在场,家庭人员已签好协议,现本人申请旧房改扩建,建三层,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改建三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公示结束日期:2016年1月29日。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10、唐青山:该户位于祁阳县长虹街道办事处白露甸村1组村民,集体土地,原房为一层的土砖房,因老房年久失修损坏严重已千疮百孔,现场村组领导在场,家庭人员已签好协议,现本人申请旧房改扩建,建三层,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改建三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公示结束日期:2016年1月29日。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11、何友生:该户位于祁阳县城白沙村8组村民,集体土地,因无房居住,村组领导已到场,现本人申请在本组荒地处新建住宅,建5层,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暂缓批复。

12、邓祥华、邓祥勇:该户位于祁阳县泰安路,划拨土地,其土地使用证面积为:121.00平方米。系内下电站移民外迁户,于1991年安置落户于祁阳县人民西路社区泰安路147号,原房为三层,砖混结构,因年久失修,房屋多处漏水,墙面严重出现裂逢,为适应时代发展,加之家庭人员增多,家庭人员已签好协议,现申请旧房改建,建6层,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改建六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公示结束日期:2016年1月24日。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13、黄翠凤:该户原审批时误把黄翠凤写为王春凤,2016年1月4日经国土核实,现已把国有土地使用证已变更为黄翠凤,现本人申请更改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同意变更。

14、江腊秀、陈桃花:该户在县城新兴路原西北指挥部购得两壕出让土地。新兴路门面地拍卖时的规划为4至6层,该户当时办理手续时,根据新兴路的规划误办为4层实际规划为5层。现本人已建成了5层,经验收超一层,超建筑面积为149.52平方米,现本人要求补办第五层手续不罚款,不函告。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调查核实清楚事实,若原规划确实为五层,给予补办第五层规划行政许可。

15、王国清、李向南:该户系康乐街13户信访遗留问题,原信访联席会李向南反映此事与王国清系同一类问题,现土地权属已全部到李向南名下,2015年12月25日已办理了国土手续,土地性质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327.82平方米,当时我局有领导参加,要求减免费用。2016年元月12日此事再次上访请求减免一切杂费用,要求按2007年费用收费办证,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按2007年收费标准给予补办规划行政许可。

16、向祥久:该户系旧房改建,2011年审批阳孝达建房时已作了规划,当时未注明层次,现本人申请改建7层同隔壁罗冬云样高,先作出规划再补办土地手续,呈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改建七层。②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③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17、尹智慧、熊咪:该户位于县城百花村5组,出让土地,土地使用证号祁国用2012第2967号,土地使用面积99.64平方米,因房屋年久失修,房屋渗漏,现申请改建5层。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改建五层。②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③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18、黄年生、黄帅、黄文:该三户位于县城百花村3组,集体土地,土地使用证号祁集建93字第004505号,土地使用面积62.1平方米,因房屋年久失修,房屋渗漏,经办事处、村组干部同意,现申请改建5层。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改建五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公示结束日期:2016年1月18日。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19、段怡旭:该户位于县城果园路,出让土地,土地使用证号祁国用2004第09138号,土地使用面积161.28平方米,现申请新建6层。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新建六层。②公示结束日期:2016年1月14日。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③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20、祁阳县云海混凝土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茅竹镇滴水村9组,用地面积19953.9平方米,该方案经局第五次初审小组研究同意,现申请新建。

批复意见:暂缓批复。

21、吾苑(5-1栋、6栋)、金苑(6栋):吾苑(5-1栋、6栋)以浯溪吾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建设,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现已建成6层。金苑(6栋)土地已分户到个人,未办理规划手续,现已建成5层。多次到我局信访,现申请加层,提交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提交县城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22、李爱军:李爱军房屋位于浯溪路江林大厦内,其规划手续于2014年以其父李新发名义办理,土地分摊面积为64.83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为64.83平方米,五层,建筑面积324.15平方米,现已建成,现家庭已签好协议,同意将房产赠予李爱军。现申请变更规划手续到李爱军名下,呈报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同意变更。

23、江志军:该户位于县城六合岭10组,集体土地,经规划、国土部门现场察看,村组领导及村民签字同意,现申请在本组自留地上新建一栋3层住房,用地面积为130.5平方米,呈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新建三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24、苏钧:该户位于县城龙山街道黄土岭村9组,原房为两层砖瓦结构房,集体土地,土地使用证为父亲苏方伦一人所有,土地使用证号:祁集建(92)字第002743号,使用权面积为99.8平方米,经家庭成员签订协议,现由儿子苏钧一人继承并进行改扩建,改建后房屋产权及土地产权归苏钧一人,相关家庭成员无异议,现申请改扩建5层,呈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改扩建五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公示结束日期:2016年1月31日。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25、唐维斌:该户位于祁阳县龙山街道建湘村3组,原房为两层砖混结构,集体土地,土地使用证号:祁集建(92)字第004668号,使用权面积为180.25平方米,经规划、国土部门现场察看,街道办领导、村组领导及村民签字同意,现申请拆除原有两层旧房进行改扩建,建5层,呈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改扩建五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公示结束日期:2016年2月12日。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26、唐友春:该户位于祁阳县龙山街道建湘村3组,原父亲有两层砖混结构房,集体土地,土地使用证号:祁集建(92)字第004668号,使用权面积为180.25平方米,经规划、国土部门现场察看,街道办领导、村组领导及村民签字同意,现申请拆除父亲原有两层旧房进行改扩建,建5层,呈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改扩建五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公示结束日期:2016年2月12日。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27、王金凤:该户位于县城六合岭村10组,原房前面这一栋为一层砖混结构,集体土地,土地使用证号:祁集建92字第00546号,使用权面积126平方米,为王金凤一人所有,后面一栋房为两层砖混结构,土地使用证为丈夫蒋善元一人所有,使用权面积为148.9平方米,现经家庭成员签订协议,该两层砖混结构房全部赠与妻子王金凤一人,相关家庭成员无异议,现拆除这两栋房屋进行改建,改建4层,呈报局例会研究 。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改扩建四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公示结束日期:2016年1月14日。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28、黄桂香:该户位于县城六合岭村十一组(322国道旁),原房为两层砖混结构,国有出让地,土地使用证号:祁国用(2014)第0353号,使用权面积为57平方米,由于原老房年久失修,屋漏且墙体开裂,无法居住,周边邻居已签订协议,现申请拆除原旧房进行改建,改建必须符合322国道道路规划,其改建用地面积为36.98平方米,改建4层,呈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改扩建四层。②公示结束日期:2016年1月14日。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③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29、刘霄:该户位于县城龙山街道陶家岭村3组,集体土地,因无房居住,经街道办领导、村组领导及村民签字同意,现申请在本组老晒谷坪旁荒山地上新建一栋3层住房,呈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新建三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公示结束日期:2016年1月14日。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30、蒋佰石:该户位于县城龙山街道六合岭村11组(322国道旁),原房为两层砖混结构,集体土地,土地使用证号:祁集建字第007882平方米,使用权面积为187.5平方米,周边邻居已签订协议,现申请拆除原旧房进行改建,改建必须符合322国道道路规划,改建4层,呈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新建四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31、唐维善:该户位于县城建湘村3组(322国道旁),原房为一层砖混结构房,集体土地,土地使用证号:祁集建(92)字第04686号,使用权面积为135.6平方米,因老房年久失修,墙体开裂,无法居住,经规划、国土部门现场察看,街道办领导及村组领导签字同意,现申请拆除原有一层住房,改建一栋4层住房,用地面积为76.5平方米,呈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新建四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32、赵显云:该户位于祁阳县浯溪镇天马村8组,集体土地,原居住在父母家中,因家庭人口增多,无法满足居住需求,经规划、国土部门实地察看,村组领导到场同意,现申请在本组荒山地芭树坪地段新建一栋2层住房,用地面积为144平方米,呈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新建二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33、谢荣杰:该户位于祁阳县浯溪镇天马村8组,集体土地,原居住在父母家中,因家庭人口增多,无法满足居住需求,经规划、国土部门实地察看,村组领导到场同意,现申请在本组荒山地上新建一栋2层住房,用地面积为169平方米,呈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改建二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34、尹红梅:该户位于县城龙山街道青竹村2组,集体土地,因无房居住,经龙山街道办领导、村组领导及村民签字同意,现申请在本组自留地上新建一栋3层住房,用地面积180平方米,呈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改建三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35、曾景方:该户位于县城龙山街道东江村3组,集体土地,因家庭人口增多,无法满足居住需求,经街道办领导、村组领导及村民签字同意,邻居间已签订协议,现申请在自家住房旁的空地上新建一栋3层住房,用地面积168平方米,呈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改建三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36、于民:该户位于县城龙山街道东江村3组,集体土地,土地使用证号:集建()字第00124号,使用权面积为223.63平方米,属两栋房屋的土地使用证,为父亲于训祥一人所有,经家庭成员签订协议,现将该土地使用证的其中一层土砖瓦房赠与给小儿子于民进行改建,现拆除该其中一层79平方米的土砖瓦房,进行改建,相关家庭成员无异议,改建2层,呈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改建二层。②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③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④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37、刘保生、唐金梅:该户位于祁阳县百花村17组(新中街旁),集体土地,2015年第6期例会已批准通过建4层的规划,于2015年10月28日在我局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使用证正在办理当中,由于本人家庭人口多,上有老母,下有女儿、女婿都居住在一起,住房太少,周边也有5层的建筑,现本人强烈要求加建一层即加建第五层,呈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①同意按核定红线加建一层(共五层)。②现场公示到期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③与邻居友好协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安全。

38、阳家红、阳家新、阳家喜、阳少毛、阳友寿、阳新:经实地调查,开发商曾建国于2011年购买了县城体育路、青草路、小园路交汇处的盘龙新村阳家红、阳家新、阳家喜、阳少毛、阳友寿、阳新的一栋二层旧房进行改建,因邻居双方房子改建存在矛盾,故我局未批准该户的建房申请。开发商曾建国于2014年5月14日,未经审批擅自动土挖基坑,引起了青草路居民吴祥明、柏文生等人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层次太高,影响通风采光,不同意扩建只能在原址上改建,周边住户邓裕让也多次上访县信访局、省住建厅,局领导曾多次组织双方在局四楼会议室进行协商座谈,均未达成共识,2015年12月开发商曾建国再次来我局强烈要求申请批建,我局按程序进行了红线公示,公示7层,公示后邓裕让等户再次要求改建必须在原基础上、原旧房高度并留出通风采光地后才能准建,否则要上访,鉴于以上情况,特报局例会研究处理。

批复意见:暂缓批复。

39、罗轩:该工程位于祁阳县祁山路与民生北路转角处,出让地,面积为398.5平方米,为罗轩与其兄罗幸福共同出资建设了一栋8层住房,该工程于2013年8月23日以罗轩的名字办理了证号:祁规综 13-35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并于2014年8月7日以罗轩名义办理了证号:祁规综13【建】字第3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罗轩与兄长罗幸福协商,罗轩自愿放弃该宗土地房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全部赠与给其兄长罗幸福所有。土地使用证于2016年1月6日已转让给罗幸福,并办理了祁国用(2016)第0026号土地使用证,现申请变更规划手续,请领导审批。

批复意见:暂缓批复。

40、祁阳县中兴制药机械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祁阳县浯溪镇陶铸路(原祁阳县中兴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出让地,土地使用证号:祁国用(2004)第08906-2号,使用权面积为13902平方米,现申请在这块土地原仓库周围新建十六栋一层钢架结构的简易厂棚,用地面积为13345平方米,呈报局例会研究。

批复意见:提交技术初审会议研究。

41、伍党秀、黎三元、伍桂阳:经调查,该三户土地属政府挂牌拍卖土地,已办理土地使用证,现已动工建设。拟同意按程序办理规划手续,现报例会研究,请领导批示。

批复意见:①责令停止建设。②作好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交技术初审会议研究。

 

参会人员:董黎明、唐大军、桂  钦、刘景松、唐  渊、钟冬春、唐骐健、唐奇峰、毛文浩、李平华、伍武军、赖  容、李小明、王跃生、蒋意中、曾志勇、李继升、贺少涛、张  站、唐刚生

记录人:曹  飞                          

 

祁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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