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十二五”时期祁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特制定祁阳县“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祁阳县人口计生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良好,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形成;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得到加强;婚育新风吹进千家万户,良好宣传氛围逐步形成;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实施;信息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人口计生资源网络建设初具规模;初步建立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圆满完成了“十一五”期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开创了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二、“十二五”期间计生工作面临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既面临机遇,更要应对挑战,全县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仍十分艰巨。一是我县人口基数大,密度高,尽管人口出生率已降到较低水平,但人口增长仍要持续相当时期。再加上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出生的独生子女已持续进入生育年龄,政策内生育率将会回升。二是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个别镇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仍较薄弱,控制人口工作力度不够,在当前部分群众生育观念与现行生育政策有差距的情况下,影响着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人口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计生奖励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人员经费问题的妥善解决等工作需进一步落实。因此,“十二五”及今后一段很长时期内,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仍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三、“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及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县委“坚持科学发展、推进三大建设、构建和谐祁阳”思路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坚持“四个不动摇”,动员全社会力量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全面推进综合改革,以主动融入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以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为出发点,以依法行政、技术服务、利益导向为手段,以生育文化工程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祁阳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发展目标
1、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2015年末全县总人口控制在108万人以内,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8‰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8%以上。
2、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机制。
3、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实施好我县制定的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筹协调,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体系。
4、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县、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逐步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规范化建设达95% 以上;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免费服务面达100%;群众对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知晓率达80%。
5、初步形成新型生育文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到2015年完成“初步形成新的育婚观念和生育文化、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的目标任务;在县行政中心建成国策楼并整体搬迁、在全县建成23 个生育文化活动中心、13 个生育文化社区、443个生育文化大院、886个计划生育中心示范户(协会会员之家)。
(三)主要任务
1、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从严控制违法生育
坚决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保持生育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强化工作指导,提高人口统计质量。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立健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建立调控有力、管理高效、服务优良的工作体系。强化孕前型管理,狠抓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和对违法怀孕人员的监控及补救措施的落实;严厉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联系制度,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找准突破口,力争足额征收,下大力气控制违法生育,维护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2、加强队伍建设,理顺管理机制
配齐配强计划生育行政工作人员。按照每个乡镇配备3—5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行政人员的要求,在本乡镇的公务员中选配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热爱计划生育事业的行政人员具体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理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管理机制,对乡镇具体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行政人员实行定编、定岗、定员、定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相对稳定从事人口统计等业务性较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确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顺利开展。配齐配强村级(社区)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充分发挥村级(社区)干部的合力,选配好组级计划生育信息员。严格按岗位落实好计划生育岗位津贴,按要求落实好村级(社区)计划生育专职干部的报酬。
3、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计划生育“一法四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提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落实“七不准”、“八严禁”规定,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4、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优质服务
十二五期间在县行政办公中心建成国策大楼并整体搬迁;到2011年对三口塘等2个乡镇计生服务站进行房屋改建、添置设备,2012年努力争取国债资金对下马渡等2个镇计生服务站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大投入,力争分期分批将10个乡镇服务站建成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的中心乡镇计生服务站。按标准抓好普通乡镇服务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全县95%以上村服务室规范化建设。强化技术服务队伍建设,抓好人才引进,继续教育,改善全县技术服务队伍资质、调整专业结构,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到十二五期末,每个乡镇服务所要配备2名以上有资质技术人员,计生工作人员85%以上有大专以上学历,职工平均年龄少于36岁;县人口计生委机关工作人员90%以上有本科学历,平均年龄在38岁以下。着力加强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种预案,严格依法执业,规范操作,安全施术,最大限度减少节育手术并发症和技术服务纠纷,杜绝发生技术服务事故。
坚持巡回指导服务和集中指导服务相结合,做好以落实一项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努力提高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和长效率,减少意外妊娠,切实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积极推进以应用福施福为主的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好“三查一治”活动,积极推进生殖道感染干预,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加强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5、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实施好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继续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制定农村、城镇低保、失业、无业人员中实行晚婚晚育的奖励政策,争取惠民政策对计划生育户的倾斜,探索建立为独生子女死亡且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妇办理养老保险等对计划生育户的补偿制度。
6、大力营造舆论氛围,构建新型生育文化
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现行生育政策的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及 “三下乡”活动。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电视专栏、文艺演出、宣传栏、生育文化中心、生育文化大院、计生中心户、协会会员之家等载体作用,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宣传,形成大联合、大宣传、大发展的宣传新格局。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传播先进思想和文明观念,让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关爱女孩、奖励扶助、生殖健康等知识进村入户,宣传资料(品)进村率达到100%、入户率达到95%以上,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进一步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7、完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新机制,探索管理服务新模式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与已婚流动人口、用工单位、个人、房屋出租户之间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运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及时反馈信息,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区域协作,以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为载体,将政府要求和群众需求有机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流入流出两地计生部门之间、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与计生部门之间,协会与会员和流动人口中育龄群众之间的互动机制,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互通信息,共同管理和服务好育龄对象,逐步建立起管理与服务的长效机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有序管理之中。加强部门配合,落实相关职责,实行综合治理,实现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8、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建立和完善人口计生信息网络,在原有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数据库,构建良性互动的信息平台。在平台上继续拓展诸如流动人口、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育龄妇女生育、常住人口情况等多方面信息,从不同的工作角度来完善信息网络。利用信息网络中的数据,运用正确的流程来反馈指导基层开展工作,从而保证人口计生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政领导责任制,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艰巨性、复杂性和严峻性的认识。在大抓经济工作的同时毫不放松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把人口问题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统筹考虑,保持良好的人口发展态势,缓解人口压力,通过解决人口问题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经济社会相关政策促进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兑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党政目标、部门目标、计生系统目标“三线”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评估、离任追踪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由于工作失误、失职等造成工作滑坡以及弄虚作假的,严格按照规定查处。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充分保障。确保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专项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项经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经费、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专项经费,以及财政按目标要求投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到“十二五”末县财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人均投入达到19元。其中:2011年县级人均投入11.8元、2012年县级人均投入13.6元、2013年县级投入15.4元、2014年县级投入17.2元、2015年县级人均投入19元。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严肃查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优化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
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和改革措施,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解决人口数量、质量、分布、结构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计划生育方面的作用,积极配合党政和计划生育部门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二五”时期是全县建设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努力化解人口和计划生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矛盾,在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同时,创新工作机制,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全面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为我县“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开创科学跨越、构建和谐祁阳”作出人口和计生部门应有的贡献。
(来源:祁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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