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分享到:
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 2020-11-27 16:24
  • 来源: 祁阳县人民政府
  • 作者:祁阳县人民政府
  • 【字体:   

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其中,2021年2月1日至2月19日为春节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2021年3月29日至4月9日为清明节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除上述两个时段外,如遇连续高火险等级天气也为特别防护期。

二、禁火区域为全县所有林地及林地外距林地边缘300米以内范围区域。

三、禁火期间,在禁火区域内实行“六个严禁”: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严禁农事活动时烧灰积肥、炼山、烧地坎草、烧田埂;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玩火自娱;严禁野外丢烟头火种、点火取暖及照明、野炊;严禁祭祀活动时点烛、燃香、烧纸钱;严禁违规炼山等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森林防火期内,违规用火行为由县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责令肇事者赔偿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祁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祁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mail:qy3219980@163.com  联系电话:0746-3263666
版权所有:祁阳政府网   备案号:湘ICP备05013890号  湘公网安备:43112102000120  网站标识码:4311210015号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