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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祁阳县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 2020-10-10 11:43
  • 来源: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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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市驻祁有关单位:

《祁阳县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祁阳县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全力帮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在3月1日前复工复产的园区内中小企业(重点支持规模工业企业和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共渡难关,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湘疫防2020〕10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实施意见》(永政办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文件。

一、全力保障生产条件。调度水、电、油、气、通信、交通等生产要素,确保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生产要素保障到位。自2月9日起,恢复省际、市际、县际、农村客运班线和公交车、出租车、水上运输的正常营运,重点保障经开区内企业员工出行需求;继续开通经开区到附近镇的员工上下班公交专线。(牵头县级领导:郑国荣、陈环玉;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和工信局、祁阳经开区、县自来水总公司、县石油公司)

二、实行联点服务帮扶。按照全县产业链建设链长制和“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结对帮扶责任制的安排,对每个企业安排1名县级领导、1个县直部门,实行联点服务帮扶,积极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疫情防控、务工人员返企、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流动资金不足等难题,一手抓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一手抓产业链建设,化危为机,推动产业链建设,尽最大努力减少疫情对经济发展的挑战与影响。(牵头县级领导:相关县级领导;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工信局、县直相关单位)

三、突出重点扶持领域。全力支持产业链建设。支持复工复产企业抢抓机遇,进一步做好补链延链强链工作。对企业加强产业链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一链一策”“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并严格按照《中共祁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5)>的通知》(祁改发2019〕4号)落实保障措施。全力支持企业扩能技改。对在复工复产过程中投入资金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参照《中共祁阳县委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祁发2014〕5号),实行两倍奖励:即技术改造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成后按新增设备投资额的0.5%提高到1%一次性奖励给企业,奖金最高为200万元;按祁办发2016〕37号文件精神,对技术改造投资在100万元—500万元的,按新增设备投资额的2%提高到4%一次性奖励给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全力支持防疫物资生产。县财政安排产业扶持资金,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转产或技改扩能,生产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按照其新增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省、市已奖补的不重复补助)。其中,对口罩、防护服生产企业,在2月14日前完成转型生产或技改扩能并投入生产的,按照其新增设备投资额的80%给予补助;对2月21日前完成转型生产或技改扩能并投入生产的,按照其新增设备投资额的60%给予补助。强化与省市有关部门的对接,以最快速度为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办理临时医药生产许可证等证照,确保相关企业尽快生产防疫物资。推动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大型药店(房)等与复工复产企业对接,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企业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购销问题。县内所需防疫物资优先从本地生产企业采购。(牵头县级领导:郑国荣、陈环玉;责任单位:祁阳经开区、县科技和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切实解决用工难题。大力实施援企稳岗政策。企业复工后,对按时返岗连续上班3个月以上的员工给予每月300元的补贴,共补贴3个月,补贴经费从人社相关资金中列支。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以上年度末为基准,裁员不超过10%,下同)的参保中小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本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成立援企稳岗政策评审委员会,负责认定享受援企稳岗政策的企业和人员范围。大力支持企业招工用工。收集各类企业岗位招聘信息,充分利用线上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就业信息、企业开复工信息,开展网上招聘、现场招聘。鼓励以工带工,对介绍务工人员到企业务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就业半年以上的企业老员工,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求职创业稳岗补贴。对主动到园区新增企业就业,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稳工半年以上的劳动力,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与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的,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稳岗补贴。(牵头县级领导:陈莉;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祁阳经开区、县财政局)

五、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足额补交,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牵头县级领导:陈莉;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祁阳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六、加强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得随意下调信用评级和贷款风险分类,不得随意压缩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导致到期还款困难的中小企业,可通过延期还贷、展期续贷、下调利率、免收利息、增加中长期贷款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因疫情影响未能还款的,经金融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中小企业在2020年6月30日前的新增贷款原则上按照基准利率计算利息,确保工业企业总体贷款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切实降低融资成本。(牵头县级领导:陈莉;责任单位:人民银行祁阳支行、县政府金融办)

七、强化融资担保服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直接生产防疫物资的中小企业,其新增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降低至1%;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在保中小企业降低其担保费率。对确无还款能力的中小企业,视疫情影响适当延长追偿时限。对疫情防控重要企业和拟转型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县内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可以对其开启担保“绿色通道”,实行降低担保费、优化办理手续、减少抵押等优惠措施。(牵头县级领导:郑国荣、陈莉、陈环玉;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祁阳支行)

八、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政府自有厂房的中小企业,免除其2020年2—7月份租金。(牵头县级领导:郑国荣、陈环玉;责任单位:祁阳经开区、县财政局)

九、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的优惠政策。全县新增中小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县级所得部分实行全免(人防费用除外)。全力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纳入国家和省里的重点调度企业名单,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政策、资金扶持。要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支持企业申报项目,全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牵头县级领导:陈莉、陈环玉;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祁阳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优化政务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除特殊情况外,由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或电子邮件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项目单位应对提供的电子材料真实性负责,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原件。对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支持的中小企业,在项目申报、资金支持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及时兑现中小企业政策奖补资金和合同履约补贴资金。(牵头县级领导:陈莉,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祁阳经开区、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信局、县财政局)

除国、省、市另有规定外,上述相关条款执行期限自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止。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对符合各级、各领域政策条件的企业,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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