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分享到:
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期间有关工作的通告
  • 2020-10-09 10:10
  • 来源: 祁阳县人民政府
  • 作者:
  • 【字体:   

为切实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保障清明期间祭扫活动有序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清明期间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外地人员或祁阳籍在外地人员不来(返)祁开展祭扫活动,可采取家庭追思、网络祭扫等方式,尽量避免聚集活动。选择现场祭扫的人员,应合理选择祭扫日期、时段、路线,尽量避开祭扫高峰。如需到永晟潜龙观福园祭扫的,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云上清明”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和有关规定祭扫。殡葬服务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服务,不得组织集体公祭、骨灰集体撒散等群体性活动。

二、境外来(返)祁的人员,应在出发前两天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航班、车次等信息,并做好防护措施。如出现因故意不报、瞒报或漏报而引发疫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镇(街道)、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境外来(返)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出现输入性疫情。

三、提倡采取敬献鲜花、绿化植树等方式祭扫。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坟山墓地,禁止焚烧祭品、燃放鞭炮、抛撒纸钱。对在祭扫活动中引发山火的,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禁组织家庭、“清明会”、宗族等集中性聚集祭扫活动和聚餐。对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挑起事端,发生打架斗殴等行为的,一律从严打击。

五、县公安(交警)、交通、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重点路段、坟山墓地等地段值班值守,及时处置坟地、山林水土边界等权属争议

六、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引导广大民众自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文明安全祭扫让文明、绿色、低碳祭扫成为自觉行为。

七、全县广大民众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全力做好清明期间相关工作。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本县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祁阳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电话:0746—3226119;森林火警电话:12119、0746—3213950;县应急管理局电话:0746—3222753。

祁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祁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mail:qy3219980@163.com  联系电话:0746-3263666
版权所有:祁阳政府网   备案号:湘ICP备05013890号  湘公网安备:43112102000120  网站标识码:4311210015号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