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金洞管理区祁阳金浯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需要,祁阳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祁政房征字〔2019〕 3号),决定对该项目规划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金洞管理区祁阳金浯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北至椒山居民小区(原祁阳县计委围墙入口),南至泰安路,东至椒山小区居民围墙,西到浯溪中路的所有房屋及构筑物(具体以金洞管理区祁阳金浯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为准)。
三、征收部门:祁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
四、征收实施单位:金洞管理区祁阳金浯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祁阳政府网公布的《金洞管理区祁阳金浯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祁阳政府网网址www.qy.gov.cn。
六、征收实施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签约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80日内。
八、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九、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金洞管理区祁阳金浯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祁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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