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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阳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农村“三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8-10-30 10:34
  • 来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作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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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政办函〔2018〕4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祁阳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农村“三种”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9日

 

祁阳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开展农村“三种”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DB43/T1315-2017)、《湖南省林业厅2018年度秀美村庄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祁阳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美丽乡村“一拆二改三种四清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绿色生态祁阳建设。坚持以乡村振兴为总揽,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着力推进 “三种”(种树、种花、种果)工作,提升农村宜居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生态保障。

二、目标任务

推行森林禁伐减伐十年行动,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到2020年全县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40%以上,分散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30%以上;每个村(社区)建设一处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实现村党群服务中心、路旁、宅旁、水旁等“四旁”基本绿化;50%以上的农户庭院有花卉、盆景树木、优质果树;每个村(社区)新建或改培一处面积30亩以上的农家果园;村域范围内裸露山地100%绿化;建立村规民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三、建设内容

(一)村庄绿化。村外村内所有空闲地、水体周边,应全部绿化。面积较大的可营造片林,面积较小的可栽植高大乔木或营造小景点。绿化以乔木为主,乔、灌、花、草、果有机结合。对村庄内的古树名木、古树群,通过设置护栏、树牌、砌石等方法加以保护。

(二)道路绿化。进出村道路两旁种植香樟、梧桐、栾树等乡土树种,其他村组道路两旁种植行道树,并适当配种花草灌木。

(三)庭院绿化。每户可选择种植桂花、三角梅、杜鹃、月季、兰花、柑桔、冰糖橙、桃李等花卉果木。

(四)公共绿地。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村头、院中闲置的荒地、老宅基地、水体等建设公共休闲绿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3种模式进行建设。

1.山地小游园。利用现有村头、村边森林植被较好的低山丘陵改建成山地游园。修建必要的步道、凳椅、休闲亭等设施;步道两边种植乔木、花草、灌木、果木等。

2.院落小游园。利用院落现有的树林或空坪隙地修建小游园,配备凳椅、棋桌、体育、健身等设施。丛植、孤植常绿和落叶树种,配植花灌木。

3.湿地小游园。利用村头、村边河流、水塘、低洼地块改建湿地小游园。修建步道、凳椅等设施;步道两侧、河堤、塘坝栽植观赏植物;河坡、塘坝栽植耐水湿植物;河边、塘边栽种水生植物。

(五)农家果园。各村(社区)要利用土壤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新建或改培面积30亩以上的果园,选择早熟柑桔、锦红冰糖橙、尾张、美国糖桔、水蜜桃等优良品种。

(六)裸露山地造林。各村(社区)对土壤条件较好的裸露山地,选择杉木、松树等乡土树种进行造林。对紫色土、石灰土等土壤条件较差的地段,则选择柏木、夹竹桃等适应力强的树种进行造林。

四、技术标准

(一)苗木指标。乔木树种米径应不小于5厘米并带好土球;果树苗木要两年生的嫁接苗;花卉灌木要两年生以上,株高0.5米以上。树冠完整、匀称,根系完好,无损伤。

(二)整地栽植标准。乔木树坑规格为0.6米×0.6米×0.6米,株行距为4米×4米;花卉灌木树坑规格为0.4米×0.4米×0.4米,株行距为2米×2米或1米×1米;果树坑规格为1米×1米×1米,株行距为4米×4米。做到栽植整齐,苗木要扶正踩实,淋好稳蔸水。

五、时间节点

各镇(街道)于2018年9月底前由镇(街道)牵头逐村(社区)完成规划设计。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施工队伍组织、林地清理、整地等前期准备工作;2018年12月—2019年1月,实施绿化苗木种植;2019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苗木种植任务;2019年4月—5月,完成新造林第一次抚育,对当年新栽苗木已损坏和死亡的,及时进行补植补造;2019年8月—9月完成新造林第二次抚育;2019年12月底前对“三种”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2019—2020年建设任务按相同时间节点进行。

六、工作步骤

坚持“规划先行、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实行“统一设计、自行施工、统一验收”,以镇(街道)为责任主体、村(社区)为实施主体、县直相关单位为后盾单位组织开展。

(一)规划设计(2018年6月—9月)。各村(社区)要结合“一拆二改三种四清洁”现状,根据各村庄(院落)不同情况做好绿化规划和景观设计。

(二)示范带动(2018年全年)。各镇(街道)要突出重点,在示范村打造亮点,做好典型推介,组织召开现场会,以点带面,全力推进“三种”工作。

(三)整体推进(2018年11月—2020年12月)。各镇(街道)在办点示范的基础上,逐步全面铺开“三种”工作,2018年村(社区)覆盖面达30%,2019年达70%,2020年达100%。

(四)总结验收。每年12月底前对当年“三种”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考核评比。对建设合格的单位兑现奖补资金,对未达到目标要求的,责令整改落实。按照《祁阳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美丽乡村“一拆二改三种四清洁”行动验收标准及考核奖补办法》对各镇(街道)进行考核验收。

七、奖补办法

按照“政府鼓励、村民主体、适当奖补、社会支持”原则统筹安排资金。

(一)村庄绿化。村庄四周绿化及公共绿地建设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通过考核验收后,由县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每个村(社区)最高奖补8万元,其中村庄四周绿化最高奖补2万元、公共绿地建设最高奖补4万元、庭院绿化最高奖补2万元。奖补资金由村(社区)统筹对农户进行奖补。被县文明办评选为“十星级文明户”示范户的,每户赠送2棵文明树或2盆文明花。

(二)农家果园。新建或改培面积30亩以上的果园,经县农业委审核后由县农业委统一采购苗木,无偿配送给经营业主或造林大户。

(三)裸露山地造林。由县林业局组织验收,抚育合格、成活率90%以上的,按2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祁阳县“三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林业局。县农业委、县林业局、县新村办、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三种”工作具体推进以镇(街道)为主,镇(街道)与村(社区)签订工作责任制。县林业局、县农业委负责技术指导和服务;县财政局负责据实保障工作经费。

(三)完善管护机制。各村(社区)要建立和完善集体管护、承包管护、专人管护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管护机制,制定村规民约,巩固绿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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