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DR—2018—00004
祁政发〔2018〕10号
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消除安全隐患,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步伐,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芦家甸、商业城2个农贸市场实施整体搬迁和西北农贸市场实施部分搬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芦家甸、商业城等2个农贸市场经营户和西北农贸市场部分经营户自2018年5月28日起搬迁至芦家甸过渡市场,5月30日起芦家甸、商业城等2个农贸市场暂停经营。
二、上述农贸市场经营户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迁入芦家甸过渡市场;对不按规定停止营业或继续占道经营的,依法取缔;对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法处理。
三、进入芦家甸过渡市场内及周边的车辆(包括非机动车、摩托车),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以确保市场周边道路畅通及市场内整洁有序。提倡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前往芦家甸过渡市场购物。
四、县公安、食药工商质监、城管执法、市管等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办事,做好服务,确保搬迁工作顺利推进、过渡市场秩序井然。
特此通告。
祁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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