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政办函〔2018〕11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永州市 2018 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表》和《祁阳县 2018 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表》(以下统称市县 2018 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表) 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围绕市县 2018 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表中涉及的本单位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有多个的,排序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制定详细的落实方案(含主要内容、时间进度、月度指标、责任人和措施办法、奖罚细则等),并于 3 月 15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包括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邮箱:qy3222736@126.com)。二、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年终结总账”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每月的落实进度,于次月 3 日前形成表格报送县政府督查室 (报送方式同上),由县政府督查室汇总后报送县政府领导,每季度进行情况通报。
三、县政府督查室要根据各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后进项目及时督办。对经督办仍无起色的责任单位,提请县政府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若再无起色,依照有关规定实行问责。
四、市县 2018 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表完成情况纳入全县2018 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1.永州市 2018 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表
2.祁阳县 2018 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表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