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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 2014-11-0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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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政办函〔201435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镇老楼危楼安全管理,防止陈旧房屋垮塌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镇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排查范围

城镇老楼危楼排查范围为: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在册危险房屋,擅自变动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的房屋,以及所有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重点对辖区内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砖混(砖木)结构房屋、在册危险房屋、墙体倾斜开裂、抹灰突然大面积脱落、或新近出现门窗突然不能自由开闭的房屋等。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里成立城镇老楼危楼安全排查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雷秀新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柏宏胜、县房产局局长奉江南任副组长,县房产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各镇乡办场也要相应成立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排查方案,确保部署到位。

三、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组织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街逐户对辖区内城镇老楼危楼进行排查,并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登记造册,建好老楼危楼房屋管理台账,于2014620日前,将辖区内的老楼危楼排查情况统计报表县房产局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qyfc3222425@163.com,联系电话:13174263263,3252313),由县房产局负责分类汇总,按照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鉴定处理意见,及时形成文字材料报县人民政府。

四、强化日常监管

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及时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彻底清除隐患。对整体危险房屋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停用或拆除。同时,县房产主管部门要建立城镇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检查排查,切实提高城镇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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