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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人口动态管理的通知
  • 2014-11-05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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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政办函〔20145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以下简称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发放,维护移民后扶政策的严肃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湘政发〔20074号)、《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湘移发〔20105号)和《永州市移民开发局关于对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直补人口加强动态管理的通知》(永移发〔201330号)等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全面加强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发放人口的动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扶直补人口核减范围

做好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扶资金直补人口的动态管理,及时核减各种减员直补资金,对于全面准确实施后扶政策,促进移民工作公平公正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扶资金直补人口核减范围是:

(一)已被核定为我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并且享受移民后扶直补资金的,经群众举报被查实和工作中发现确实不符合后扶政策属错登误登的,予以核减。

(二)直补移民人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核减:  

1.已死亡的;

2.在读大中专学生、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已经毕业(肄业)离校参加工作,户口迁出的;

3.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

4.聘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且户口已迁入城镇居委会的;

5.现役士兵晋升为军官或三级及以上士官的;

6.服刑人员在服刑期内的;

7.其他按政策规定应核减的移民人口。

二、责任分工与基本步骤

直补人口核减工作按照“县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村(居)民委员会负责调查摸底,镇乡办场初审,县移民局复核并公示,报市移民开发局和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备案。每年的1月初对上一年度移民直补人口(包括以往年度应该核减而未核减的直补人口)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各镇乡办场于115日前将核减情况报县移民局,由县移民局负责汇总后,将上年度应核减的直补人口名单以文件形式报市移民开发局核准和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备案。

(一)以村() 民委员会为单位开展直补人口核查和核减登记工作。对发现的应核减人员要以户为单位登记到人。登记内容包括被核减人员的基本情况、直补资金发放起始时间、金额、核减的原因等。具体以村为单位填写《祁阳县XX镇(乡办场)XXXX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人口核减登记表》,核查登记人员和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在登记表上签名,盖村委会公章。在核查和登记时,要采取入户走访、查阅并复制相关证明资料等多种方式调查核实,尽量取得被核减对象或其家人的签字认可,做到客观公正、有理有据,不能道听途说、敷衍塞责。 

(二)镇乡办场驻村干部、分管移民工作的副职负责对村委会呈报的直补人口核减登记表进行初审,在登记表上签名并盖单位公章。

(三)县移民局对镇乡办场初审的直补人口核减登记表进行复核、公示、发放停拨直补资金预告书。复核后,以县移民局的名义在相关村组三处以上张榜公示7天,公示核减对象、原因,公布举报电话和联系人;同时以书面通知形式预告当事人或当事人直系亲属。对公示期间当事人或其直系亲属、其他干部群众提出的异议,要认真对待,及时调查核实,填好公示文书和送达预告书。

(四)县移民局对经过公示和核实无误后的核减人员名册以镇乡办场为单位整理汇总,然后以文件形式报市移民开发局核准,再呈文报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备案。县移民局要将核减登记表、公示书、通知书、汇总表、相关证明等相关资料留存建档,对每年实际核减的人员名单、资金等变化情况及时报送县财政部门停发移民直补资金。

三、核减直补资金的使用

列入直补对象的移民扶持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只减不增,每年核定一次。被核减人口的后扶资金从完成核减的年度起停止发放。在编制年度后扶计划(600元内)时,要核减直补人数及直补资金,相应增加项目扶持人数和项目资金数量。县移民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资金管理的通知》(湘财综〔201033号)和湘移发〔20105号、永移发〔201330号等的规定,对核减的直补资金由县统筹安排,纳入项目扶持计划管理,用于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存在的突出问题,资金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严禁用于建房、购车、办公等非移民项目和投向非移民区。为调动镇乡办场、村组参与核减工作的积极性,核减的直补资金可优先安排全部或部分资金用于被核减对象所在乡镇、村组实施移民后扶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对移民后扶资金直补人口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政策规定及时核减,牵涉移民户的直接利益,短期内有可能引发部分移民群众的疑虑和不满,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里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县移民局局长负总责,成立工作班子,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积极推进。各镇乡办场要相应成立专抓班子,对拟核减对象户要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和舆论氛围;要认真分析研判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和处理核减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确保核减工作有序开展。

(二)认真核查。各镇乡办场要对200671日以后的所有直补人口变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凡符合核减情形而没有核减的一律从2014年起停止发放移民后扶资金。2014320日前,要将2013年度后扶人口核减名册(以文件形式,含以前年度应核减对象)及汇总表、201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人口花名册(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县移民局核准、备案,以便更改我县移民数据库相关内容,以后每年年初要按照要求对上年度直补人口进行核查核减。

(三)强化监督。各镇乡办场和有关部门要设立核减工作公开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耐心解答政策咨询。要加强对核减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违背政策、工作马虎、徇私舞弊致使该减不减,或者对核减的直补资金违规使用的,由县移民局负责收回资金,消除不良影响,并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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