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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阳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3-09-05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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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政办函〔201229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祁阳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O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祁阳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十二五”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农村信息化进程,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为核心,以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目的,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村村通”的工作部署,扩大广播电视在农村的有效覆盖范围,不断提高农村广播电视基本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善服务”的总体要求,确保农村20户以下已通电且网络未覆盖的自然村群众能收听收看到广播电视。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广播电视收听收看质量,建立健全“村村通”工作长效机制,逐步构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430日前)。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传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村村通”直播卫星设备的发放、安装范围及时间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对全县所有卫星接收设备用户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禁止在网络覆盖范围内安装卫星直播设备。

  (二)组织实施、分发安装阶段(831日前)。县里组织若干工作小组,分赴各镇乡办场指导广播电视站做好20户以上“盲村”的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分发、安装工作,重点是网络未覆盖的已通电自然村“盲村”。

  (三)检查验收、总结评比阶段(1015日前)。95日前,县直有关部门按照“村村通”工

程要求和技术标准组织验收,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同时,做好迎接省里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祁阳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县文广新局局长、县广播电视台台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统计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文广新局。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广播电视台具体实施。

  (二)分解责任。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点多、线长、面广,任务艰巨,各单位务必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村村通”直播卫星设备由国家广电总局统一招标采购,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设备的发放、安装、调试和质保期维修,各镇乡办场广播电视机线员要积极做好“村村通”工程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建册建档工作,各镇乡办场要紧密配合,明确一名领导主抓,确保“村村通”工程顺利进行。

  (三)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县广播电视台要主动履行主体职责,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村组和农户,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分户登记造册,及时维护已开通的直播卫星设备,避免“村村通”工程“返盲”现象发生;县财政局要加强“村村通”工程资金筹措、使用情况的监管和配套资金的拨付;县物价局要做好设备定价和价格解释工作;县公安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要严厉打击非法销售、

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行为;县统计局要及时统计上报“村村通”工程建设进度和落实情况;各镇乡办场要动员农户在不误农时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配合做好直播卫星设备的安装和费用收缴

工作。

  附件:祁阳县2012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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