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政发〔2012〕10号
根据《祁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祁政发〔2008〕6号)等文件精神,现需处置县市场管理服务局保安岭市场闲置的资产。该市场土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为祁国用(2000)第01091号、祁国用(2012)第0760号,面积分别为848平方米、110.2平方米,共计958.2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收回上述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
祁阳县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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