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分享到: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3-09-23 10:35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祁政办发〔2012〕30号

QYDR—2012—01017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祁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祁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快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步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2〕104号)精神和省、市医改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贯彻“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思路,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医药分开、管办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以明确县级医院功能定位、强化县域医疗资源规划布局、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健全监管机制为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逐步改善县级医院的装备设施和医疗环境,控制医药费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利的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强化政府在规划、政策、投入等方面的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力争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三、改革范围
  改革范围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四、主要任务
  (一)改革补偿机制
  1、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不得超过医院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的80%。将调整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范围,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制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方案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平衡和审核,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2、发挥医疗保险补偿和控费作用。县级医院要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相适应的适宜技术服务,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药服务,缩小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充分发挥医保合理控制费用和医疗服务质量的作用。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将医疗机构次均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定额控制情况列入医院分级评价体系。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加强总额控制。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积极开展按病种付费,严格临床路径管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开展的病种管理数量不少于50个,县妇幼保健院不少于10个。
  3、规范药品采购供应和使用。组建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目录内药品必须通过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县级公立医院必须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配备率不低于基本药物目录种类的80%,基本药物使用总费用比例不低于药品总费用的30%。
  4、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县财政对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救灾、支援基层等公共服务经费给予专项补助;对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给予适当补助;将县级医院发展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1、核定人员编制。结合我县当前卫生发展现状和“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制定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祁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核定方案》,经县政府审定后,报市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同时,探索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深化用人机制改革。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逐步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确保社会稳定。完善县级医院卫生人才职称评聘标准,突出临床技能考核。
  3、完善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三)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建立医院理事会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抓好县级公立医院理事会组建和运行管理。医院理事会是公立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统筹制定、批准公立医院短中长期发展规划,审议公立医院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听取总会计师的医院资金预算、决算报告,决策医院大中小项目的资金使用、大型医疗设备设施购置,决策医院科研项目、特殊人才引进、医院重大新兴业务项目的开展等。理事会行使决策权,院长负责执行,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行管理,职代会进行民主管理与监督。
  2、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制定《祁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办法》,围绕新的医院管理结构,建立监事会,进一步完善医院内部决策、运行管理、资产管理、医疗风险预警等制度,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逐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适应的运行管理机制。
  3、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各县级公立医院结合改革医保、新农合支付方式,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加强绩效考核,把医疗费用管控、医疗服务数量质量、服务效率和社会满意度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努力把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4、完善绩效考核。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祁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由理事会与院长签署绩效管理合同,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院总体工资水平等挂钩。
  (四)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1、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县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建设和县中医院新院的启用进度,改善县级公立医院办医条件。在2013年底前建立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同步加强发热门诊、肠道病门诊、产科、儿科、病理、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等重点专科建设。
  2、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全面推行电子病历,并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实现互联互通。同时,加强远程医学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逐步推行城乡居民健康卡,有效利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
  3、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加大对中医院的投入扶持力度,突出专科和特色科室建设,积极打造以县中医院为龙头的中医服务平台,切实增强县级公立医院中医服务能力。
  4、推行惠民便民措施。各县级公立医院要进一步优化医疗流程,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公立医院岗位需要,建立医技人才引进制度,通过“公开招聘、补充人才,提高待遇、留住人才,聘请行业领头人、管理人才”的方式,不断壮大公立医院医技人才队伍。积极探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在临床医务人员中定期开展“三基三严”竞赛考试和技能比武,夯实业务基础,提高医技服务能力。
  (五)完善监管机制
  1、加强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督。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行为等的监督,开展县级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等行为。建立以安全质量为核心的专业化医院评审体系;依托省级或市级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建立健全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
  2、加强医院运行监管。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履行功能定位和发展建设、投融资行为的监管,强化对预算、收支、资产、成本等财务管理的监管,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3、建立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医保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费用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县医保、农合经办机构要通过采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
  4、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县级公立医院要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考核档案,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医院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质量安全、费用和效率等信息。实施公开、透明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2年9月30日前)。成立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加强宣传,统一思想,营造氛围,启动改革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2月31日前)。落实财政保障政策,推行药品“三统一”(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和零差价销售,按规定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具体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7月31日前)。根据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和上级部门提出的评估意见,查漏补缺,落实整改,全面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阶段性目标,完成总结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省医改办和省卫生厅。
  六、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成立祁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医改办),代表县政府行使公立医院改革、管理职责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公立医院改革中相关事项的协调处理,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相关信息的搜集、汇总、传递,督促、检查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执行情况,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向新闻媒体通报、交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把公立医院的发展列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储备,安排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的投资;负责通过各种渠道为公立医院配备医疗设备,加强硬件建设。
  县卫生局:负责县级公立医院的统一管理、综合协调、业务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县级公立医院药品“三统一”(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途径和方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药品的安全使用。
  县人事局:负责制定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审依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以及绩效工资的审定;制定并落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合理配置全县卫生人力资源,保证人员结构合理。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落实医院保险补偿,发挥对医疗服务行为、费用的调控作用。
  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投入方案,建立健全卫生补偿机制;负责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的补助资金,监督财务收支运行情况,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分配激励、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的财政保障工作。
  县编委办:负责按改革的有关政策,对县级公立医院人员进行核岗、定编,解决编制问题,建立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编制体系。
  县物价局:负责县级公立医院大、中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收费标准的制定和监督,负责县级公立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审核监督。
  县监察局:负责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过程的行政监察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使用财政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县级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在任职(聘用)期间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民群众公平享有医疗卫生服务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改革的原则和目标,加强宣传,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有序高效推进改革工作。
  (二)围绕方案,大胆改革。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在遵循改革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要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敢于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沟通,注重新闻宣传,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同时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公立医院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改革面临的重大机遇,理解改革、拥护改革、投身改革。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任务,经常性地深入各医院督促指导,认真评估考核,做到“事前有计划、执行有监管、效果有评估”,确保医改取得实效。县医改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医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医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祁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mail:qy3219980@163.com  联系电话:0746-3263666
版权所有:祁阳政府网   备案号:湘ICP备05013890号  湘公网安备:43112102000120  网站标识码:4311210015号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