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政办发〔2012〕25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林场,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行为,更好地为群众和企业服务,根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16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办事服务项目予以明确。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明确的项目,做好进入“中心”的有关准备工作,分期分批进驻,第一批进驻单位在9月21日统一进驻,第二批进驻单位在12月底前进驻。县人民政府将视“中心”的运行情况,在适当时候根据需要对进入“中心”的项目进行调整。
附件:祁阳县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办事服务项目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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