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祁阳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
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8年10月31日在祁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邓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查。
一、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一)2018年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1、安排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47号)、《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32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的通知》(湘财预〔2018〕8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我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专款专用。全面落实预算法及上级文件精神,新增债券安排全部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及楼堂馆所建设等中央和省明令禁止的支出,其中指定用途项目严格用于指定用途。二是统筹盘活。把新增债券与年初预算打通盘活,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力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各项资金需求,置换财力实现预算综合平衡。
2、安排方案
今年省财政厅分配下达我县新增债券3.5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17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38亿元。根据政策规定,结合年初预算,具体安排如下:
(1)按指定用途安排26589万元
A、专项用于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10783万元(资金由省直拨到县扶贫公司)。
B、专项用于消除大班额学位建设2400万元。
C、专项用于通组公路建设1200万元。
D、专项用于农产品产地安全质量提升工程(世行贷款项目)500万元。
E、专项用于土地储备支出11706万元。
(2)置换年初预算安排8911万元
A、置换年初一般预算安排4817万元,其中:教育建设资金2000万元、智慧教育建设700万元、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400万元、禁毒教育基地建设300万元、国家湿地公园建设500万元、公路建设资金917万元。
B、置换年初土地出让金预算安排4094万元。其中:美丽乡村建设1000万元、城乡环卫一体化1000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094万元。
(二)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从2015年起,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一年度限额加上当年上级下达的新增限额(即新增债券)。省以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省级政府下达,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2017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8.34亿元(含2017年定向调增异地扶贫搬迁额度0.26亿元)。2018年,省财政厅分配下达我县新增债券3.55亿元。根据上述政策规定,我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高到51.89亿元。
需要报告的是,截至2017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47亿元,加上今年新增的3.55亿元及或有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1.14亿元(已发行置换债券),政府债务余额为51.69亿元,仍在财政厅核定的限额51.89亿元以内,风险总体可控。
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调整
①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1700万元。
②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38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7年年末余额3238万元,全部调入用于预算平衡。
③调入资金调减8055万元。
通过以上调整,收入共计调增16883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
①调增安排易地扶贫搬迁10783万元。
②调增安排消除大班额学位建设2400万元。
③调增安排通组公路建设1200万元。
④调增安排农产品产地安全质量提升工程(世行贷款项目)500万元。
⑤置换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从新增一般债券安排,其中:美丽乡村建设1000万元、城乡环卫一体化1000万元。
通过以上调整,一般公共预算地方财政支出由年初预算319095万元调整为335978万元,共计调增16883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通过以上调整,预算收支平衡。
需说明的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上级最新文件精神及我县实际,还将追加部分民生支出,如登革热疫情防控、健康扶贫等,县财政将通过尽力向上争取和统筹整合资金来解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调整
①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3800万元。
②根据土地储备情况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调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9800万元,由年初预算60000万元调到129800万元。
通过以上调整,收入共计调增83600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
①调增土地储备专项支出13800万元。
②调增土地开发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9800万元。
③调减各项政策性计提5000万元,相应调增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5000万元。根据中发27号文件精神“暂停土地出让收入各项政策性计提,统筹用于偿还保障性住房、教育、水利等领域债务”规定,将年初预算安排的各项政策性计提5000万元调整为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④调减基金支出转列调出资金4094万元,其中:美丽乡村建设1000万元、城乡环卫一体化1000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094万元。
通过以上调整,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60000万元调整为139506万元,共计调增79506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综上,收入共计调增83600万元,支出共计调增83600万元,其中:基金支出调增79506万元,调出资金4094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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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方案
湘公网安备:4311210200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