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自评
报 告
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的函》文件要求,祁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祁阳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对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管理情况及其使用效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与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投入
(1)收入情况。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收入11186.83万元,其中: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55万元(扶贫发展资金1235万元,深度贫困村300万元,工作因素20万元风险补偿金);
2.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774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贴息1755万元,重点产业470万元,光伏资金50万元,老区扶贫21万元,扶贫发展348万元,工作因素资金20万元,安全饮水2110万元);
3.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10万元(驻村帮扶资金160万元,扶贫发展资金250万元);
4.县级投入专项扶贫资金4447.83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729.34万元,未出列村扶贫发展资金480万元,贫困村道路交通建设资金91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征地补偿745.49万元,贫困村人居环境改善资金250万元,基本公共服务建设108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52万元)。
(数据来源:县本级财政拨款计划单、指标文复印件)
二、资金下达
1.资金下达情况。我县在收到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后,均在30日内将资金指标全部下达到了主管部门和相关实施单位。中央资金湘财预[2017]182号来文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下达时间2018年1月8日、湘财预[2018]70号来文时间2018年6月4日,下达时间2018年6月18日;省级资金湘财预[2018]42号来文时间2018年3月31日,下达时间2018年4月10日、湘财预[2018]77号来文时间2018年6月29日,下达时间2018年7月17日、湘财预[2018]83号来文时间2018年7月16日,下达时间2018年8月14日;市级资金永财农指[2018]47号来文时间2018年7月11日,下达时间2018年7月30日、永财农指[2018]89号来文时间2018年12月15日尚未下达)。
(数据来源:指标文、拨款计划单)
2.补助到户资金发放情况。2018年补助到户资金发放全部到位,均是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包括护林员管护补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贴、农村低保、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雨露计划、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入园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小额信贷分红补助等。
(数据来源:实地考核)
三、资金监管
1.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县扶贫办、财政局按照湖南省扶贫办、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扶办联〔2018〕1号)文件精神,在县级门户网站中对中央、省级、县级财政资金的分配结果进行了公开并公示了扶贫项目资金项目计划。乡镇将上级下达的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和项目实施后完成情况在乡镇政务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同时每个村在村务公开栏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方案及时进行了公示,每个项目开工前与完工后都在项目实施地建立了项目公示牌,完工后也对实施结果进行了公开。(数据来源:上报的资料、实地考核)
2.监管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2018年6月祁阳县扶贫办、财政局单位开展了对2016年-2017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发现的问题形成了检查报告,提出了问题整改意见,已及时整改到位;2018年11月底由县财政局牵头,联合县扶贫办、县审计局、县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对2017-2018年全县所有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村、项目进行了财务检查。
(数据来源:检查通知、情况通报、问题清单)
四、日常工作
1.日常资料报送情况。在日常资料报送上,及时完整报送了财政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表和其他省、市下达的需要上报的各项资料。
2.资金档案管理情况。在资金档案管理情况上,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和各镇(街道)均建立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台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会计凭证、报表完整,报账资料齐全,账务处理及时。(数据来源:实地考核)
五、资金使用成效
(1)年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截至9月30日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到60.3%,超过了上级对扶贫资金使用进度的要求。(数据来源:第三方核查)
(2)资金闲置情况。十月份的第三方评估中,我县闲置资金根据闲置资金检查清理方案均已整改到位,不存在1-2年及2年以上的闲置资金。(数据来源:第三方核查)
(3)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1-2年及2年以上的闲置资金已清理整改到位,故不存在结余资金。2018年考核年度结转结余(1年以内)资金为593.924万元,资金结转结余率为5.3%,小于绩效评价中的8%。其中:
1.县扶贫办结转结余343.924万元。其中:①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永财农指[2018]89号)250万元,市财政局于2018年12月11日下达,我县于12月16日到账,目前正在拟定资金安排计划;②2018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93.924万元,因项目正在实施中,目前县扶贫办正组织验收督查中。
2.新村办结转结余2018年县级财政专项资金250万元,系贫困村改善人居环境安装路灯资金,相关项目正在实施尚未验收完毕,资金尚未结算。
(数据来源:上报的资料,实地抽查)
(4)精准使用情况。所有的扶贫项目资金均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项目实施紧密与全县脱贫攻坚成效挂钩,目标是改善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户的收入,最终达到脱贫致富的成效。
(数据来源:实地考核)
六、加分指标
机制创新和工作宣传。我县于2018年创新推行“四扶四建”新模式,有效激发了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中央九大媒体集中报道我县“四扶四建”工作,在全国2018年扶贫日“扶贫先扶志”论坛上进行发言,并列入中宣部、国务院扶贫办编写的《新时代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选编》,走出了一条面上县脱贫攻坚新路子。
(数据来源:上报的资料)
七、自评结论
根据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结合我县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自评得分105分。
祁阳县财政局 祁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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