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2025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5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5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权限范围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备案及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5、根据上级委托负责反垄断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委托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委托负责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市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组织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18、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9、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0、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2、负责职责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指导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3、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违法行为,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违法行为。
24、负责市委组织部门安排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全市相关工作。
2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人事股、科技和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质量发展与安全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安全及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安全生产办公室)、计量股、标准化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共21个职能股室、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分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反垄断办公室)1个直属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等7个事业单位,下设浯溪、长虹、龙山、白水、黎家坪、文明铺、进宝塘、三口塘、潘市9个基层监督管理所。我局辖区总面积约2600平方千米,3个街道办事处、19个镇。
2、人员(不含临聘人员):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在编干部职工28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222.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22.751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219.779万元,减少4.95%,主要是坚决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减少和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222.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9.6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59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219.779万元,减少4.95%,主要是坚决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减少和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项目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222.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9.681万元,占7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85万元,占9.28%;卫生健康支出176.63万元,占4.18%;住房保障支出284.59万元,占6.7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222.75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由于零基预算改革,本年度本部门无项目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43.7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8.24万元,下降35.87%,主要是人员减少和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11.65%,主要是车辆老化,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市场监督管理业务推进会议,人数180人,内容为各项市场监督管理业务会议;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开展业务培训,人数310人,内容为参加省市各项业务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6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222.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2.7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年度预算无重点项目支出,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