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2025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5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5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5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省、市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6、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8、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9、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参与国际交流合作、援外工作以及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0、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市保健工作。
11、制定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中医药领域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权限内中医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和校验管理。负责加强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等中医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全市中医统计和中药资源普查工作。
12、负责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监督管理。
13、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健康局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财务股、健康促进与宣传股、医疗应急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监测股、医政与保健股、中医股(对外称祁阳市中医药管理局)、基层卫生健康股、科教药政与职业健康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下辖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市健康教育所、市医疗指导和健康培训服务中心、19个镇卫生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卫生健康局部门本级(含计划生育协会);
2、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乡镇防保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06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67.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6822.89万元,增长210.29%,主要是预算项目调整。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06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3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26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6822.89万元,增长210.29%,主要是预算项目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06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83万元,占2.56%;卫生健康支出9632.32万元,占95.68%;住房保障支出177.26,占1.7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465.3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602.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120指挥调度中心工作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120指挥中心运行经费等方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263.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支出、村卫生室的运行等方面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引导监护人承担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
0-3岁婴幼儿入托补助88万元,主要用于祁阳市普惠性托育机构0-3岁婴幼儿入托补助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94.3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9.08万元,减少了58.95%,主要是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及预算项目调整,原部分公用经费调整为专项公用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3万元,减少28.57%,主要是我局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和公车改革,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出国(境)费用严格按预算执行,凡未经批准或超过预算限额的“三公”经费一律不予报销。2024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113次会议,人数3285人,内容为卫生健康工作会、疫情防控工作会、推进会等会议;培训费预算4万元,拟开展14场次培训,人数3053人,内容为卫生健康业务水平而举办的各种培训及疫情防控举办的各种培训;拟举办0场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4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06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5.31万元,项目支出7602.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