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处理中央、国家机关、湖南省和永州市转送信访件,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人民群众到市委、市政府来访,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服务工作。
2、承办中央、国家机关、湖南省委和省政府、永州市委和市政府、祁阳市委和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室)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落实情况;向镇、街道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3、综合反映人民群众在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信访动态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指导提供服务。
4、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县市区、跨部门、跨镇(街道)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省到永来祁上访事项,以及异常性、突发性信访事项。
5、指导全市信访业务,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意见。
6、掌握全市信访工作动态,提出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7、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祁阳市信访局是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办信室(加挂网络信访室牌子)、政策法规股(对外称祁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调处纠纷股四个职能股室。另下设祁阳市信访接待中心,为祁阳市信访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2、人员(不含临聘人员):祁阳市信访局共有在编干部职工1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祁阳市信访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祁阳市信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6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5.42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215.68万元,增长33.19%,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纳入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增加,增设祁阳市人才工作站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6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4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215.68万元,增长33.19%,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纳入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增加,增设祁阳市人才工作站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6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06万元,占93.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1万元,占3.35%;卫生健康支出10.51万元,占1.21%;住房保障支出18.84万元,占2.1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67.4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9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外出值班、信访工作宣传、信访干部培训、信访工作会议、工作车辆租赁、各项信访办公费用、人才工作站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5%,主要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相对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5.8万元,减少85.29%,主要是执行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6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42万元,项目支出598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重点项目支出,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