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祁阳文昌中学位于祁阳市龙山街道宝塔街196号,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祁阳市教育局管辖。学校实施中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一名支部书记,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承担学校全面工作的领导责任,下设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党政办、工会、财务室等部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71.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1.9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631.602万元,增加67.17%,主要是由于2023年公用经费预算未纳入本部门公共预算,其次本年度加大教育经费投入。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71.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290.9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98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631.602万元,增加67.17%,主要是2023年公用经费预算未纳入本部门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71.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1290.972万元,占82.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18万元,占8.79%;卫生健康支出50.82万元,占3.23%;住房保障支出91.98万元,占5.8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471.95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及日常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是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24万元,拟开展校本培训等,人数98人,内容为暑假研修及寒假研修等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71.95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1.952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