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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
  • 2022-10-31 17:07
  • 来源: 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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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2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

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

衔接。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

对外开放的有关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措施、土地政策措施等。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措施。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本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组织申报中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城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堀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一带一部”区域发展。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措施。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

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产业集群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少数由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意见。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控制;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四)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起草全市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实施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措施等相关标准,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全市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煤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意见并指导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和开发利用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市内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市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相关重大科技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全市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开展核电有关前期工作,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参与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市能源对外合作,负责起草市政府对外能源战略合作协议,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措施,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参与能源有关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承担市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决策的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十七)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祁阳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祁阳市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祁阳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祁阳市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祁阳市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意见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祁阳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根据国家、省、永州市与祁阳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祁阳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意见、粮食质量有关标准意见,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根据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13个职能股室:

、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室),、行政审批和法规股,、综合股(发展规划改革股、经济运行调节股、评估督导股), ⑷、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股,、社会发展股,、财贸股(金融股、经贸股、外资股、服务业股),、工业和地区经济股(高新技术发展股、基础设施发展股),、能源股(祁阳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长江经济带发展办公室、祁阳市节能监察中心)⑾、价费管理和调控股⑿、粮食调控和产业发展股(军粮供应股)⒀、粮食执法督查股。

2、人员(不含临聘人员):发展和改革局共有在编干部职工86人。

3、车辆编制2台,实有公务用车2台。

从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编制范围包括机关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以及物价、粮食三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0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6.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年减少933.5元,减少54.7 %,主要是当年预算内项目实际完成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70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4.9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8万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15.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48万元,支出较年减少933.5万元,减少54.7%,主要是当年预算内项目实际完成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70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4.95万元,占73.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1万元,6.76%;卫生健康支出41万元,2.4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98万元,占5.74%;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占0.8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0万元,占10.5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48万元,占0.1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079.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26.9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高质量发展各项指标体系考核分析等工作;重点项目专项经费支出150元,主要用于全市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考核等方面工作储备粮食轮换经费支出328.92元,主要用于全市储备粮食轮换、粮食产业发展、冻猪肉储备及零储备粮食收购等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经费9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0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17.4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4.6万元,下降17..23%,主要是因人员异动调整减少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三公经费预算较持平,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8万元,拟召开全市重点项目大会议4次人数750/次内容为开全市一季度全市重点项目总结暨表彰会议及开工仪式,人数200人次,地点:白水科技工业园,概算经费2万元;召开全市二季度重点项目总结暨表彰会议开工仪式人数180人/次,地点:白水科技工业园,概算经费2万元;召开全市三季度重点项目总结暨表彰会议开工仪式人数150人次;地点: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概算经费1万元;召开全市四季度重点项目总结暨表彰会议开工仪式人数220人次;地点: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概算经费1万元。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业务培训会议6次人数350内容为开全市固定资产培训会议4次,每次55人,计220人次地点市委党校,经费预算1.5万元;全市高质量发展业务培训会2次每次65人,计130人,地点:鑫利酒店,经费预算1.5万元,拟不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70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82万元,项目支出626.92万元,重点项目支出15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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