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2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永州市委政法委、祁阳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全市的政法工作作出作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须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7.协助党委及其他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8.承办祁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祁阳市委政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政研宣传室、政工室、维稳反邪室、综治督导室、执法监督室、法学会,下辖综治中心(网格事务中心)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法学会1个股级事业单位。行政编制13个,事业编制13个,工勤人员编制2人;在职人数24人,离退休人数1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祁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1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9.33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240.78万元,减少25.08%,主要原因是有65名专职社区网格管理员转为社区工作者,经费相应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1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3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240.78万元,减少25.08%,主要原因是有65名专职社区网格管理员转为社区工作者,经费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1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05万元,占94.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5万元,占4.14%;卫生健康支出12.53万元,占1.7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94.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25.2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网格管理员经费支出331.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社区网格管理员劳务派遣工资;
综治维稳专项费支出94万元,主要用于综治民调、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及铁路护路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85万元,上升75.7%,主要是财政增加公用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9万元,减少11.11%,主要是我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凡未经批准或超过预算限额的“三公”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综治民调、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等会议,人数约300人,内容为推进安排部署综治民调、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等工作;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用于开展网格化管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培训,人数约100人,内容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及本单位人员外出参与培训学习。其中:创建全国市域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培训2次的预算情况:餐费0.7万元,资料费0.3万元;网格化管理工作培训1次的预算情况:餐费0.3万元,资料费0.2万元;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参与培训学习预算0.5万元;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1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13万元,项目支出425.2万元,本年度重点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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