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措施、土地政策措施等。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措施。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本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组织申报中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城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一带一部”区域发展。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措施。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
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产业集群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少数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意见。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控制;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四)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起草全市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实施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措施等相关标准,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全市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煤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意见并指导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和开发利用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市内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市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相关重大科技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全市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开展核电有关前期工作,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参与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市能源对外合作,负责起草市政府对外能源战略合作协议,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措施,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参与能源有关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承担市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决策的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十七)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祁阳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祁阳市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祁阳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祁阳市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祁阳市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意见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祁阳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根据国家、省、永州市与祁阳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祁阳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意见、粮食质量有关标准意见,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设置:根据职能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内设14个职能股室:
⑴、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室),⑵、行政审批和法规股,⑶、综合股(发展规划改革股、经济运行调节股、评估督导股), ⑷、固定资产投资股,⑸、农村经济股,⑹、社会发展股,⑺、财贸股(金融股、经贸股、外资股、服务业股),⑻、工业和地区经济股(高新技术发展股、基础设施发展股),⑼、能源股,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长江经济带发展办公室、祁阳市节能监察中心),⑾、价费管理和调控股,⑿、粮食调控和产业发展股(军粮供应股),⒀、粮食执法督查股,⒁民营经济股。
2、下属机构:根据职能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5个事业单位:
⑴、祁阳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⑵、祁阳市价格认证中心,⑶、祁阳市以工代赈服务中心, ⑷、祁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⑸、祁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3、人员(不含临聘人员):市发展和改革局共有在编干部职工82人。
4、车辆编制:市发展和改革局车辆编制2台,实有公务用车2台。
从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编制范围包括机关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支总计3513.6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716.83万元,增加20.4%,主要是新增国家、省、市预算内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351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3.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35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03万元,占34.21%;项目支出2311.56万元,占65.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13.6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716.83万元,增加20.4%,主要是新增国家、省、市预算内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1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6.83万元,增加20.4%,主要是新增国家、省、市预算内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1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46.75万元,占58.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75万元,占3.49%;卫生健康(类)支出41.29万元,占1.18%;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出460万元,占13.09%;商业服务(类)支出480万元,占13.6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4.32万元,占比2.1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88.49万元,占8.2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27.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497.02万元,支出决算为204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7%,决算小于预算主要原是因当年退休人员等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189.39万元,支出决算为122.75万元,决算小于预算主要原是当年退休人员等增加,导致社保基数减少。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3.32万元,支出决算为4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1%,决算小于预算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减少。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
5、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0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新增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项目建设经费。
6.商业服务(类)商务服务项目(款)其他商业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48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预算商业服务项目建设经费新增。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32万元,由于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当年住房公积金支出。
8.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 其他粮油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20万元,支出决算为28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5%,2024年储备粮食暂未轮换,经费决算数是粮食安全生产建设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基本支出1202.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6.43万元,占72.0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35.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92%,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6.88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人员,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占68%,决算数少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加强公车管理,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控。主要原因小车运行时间长,维护修保险所有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8万元,占59.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8万元,占40.2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5个、来宾1100人次,主要是上级机关来本地区督查、检查、指导工作和相关县区前来参加、学习以及乡镇来机关单位参加会议、培训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主要是执法用车燃料费及维修费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54.8万元增加334.4万元,增长80.8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20.11万元,印刷费减少43.68万元,水费减少1.6万元,电费减少2.3万元,邮电费减少1.9万元,会议费增加49.2万元,,培训费减少1.3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2元,其他业务费减少27.6万元,福利费减少4万元,增加办公设备购置114.72万元,增加专用设备购置95.28万元,增加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64.6万元。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92万元,用于全市每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暨业务培训会,人数160人,内容为祁阳市相关单位固定投资工作暨业务培训会;开支培训费3.68万元,全市安全生产调度会,人数150人,内容为全市粮食安全生产、能源领域安全工作会,人数150人,开支1.5万元;全市每季度高质量发展工作调度及培训会,人数200人,开支2.18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措施、土地政策措施等。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措施。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本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组织申报中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城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一带一部”区域发展。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措施。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
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产业集群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少数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意见。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控制;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四)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起草全市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实施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措施等相关标准,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全市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煤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意见并指导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和开发利用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市内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市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相关重大科技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全市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开展核电有关前期工作,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参与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市能源对外合作,负责起草市政府对外能源战略合作协议,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措施,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参与能源有关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承担市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决策的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十七)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祁阳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祁阳市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祁阳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祁阳市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祁阳市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意见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祁阳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根据国家、省、永州市与祁阳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祁阳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意见、粮食质量有关标准意见,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13个职能股室:
⑴、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室),⑵、行政审批和法规股,⑶、综合股(发展规划改革股、经济运行调节股、评估督导股), ⑷、固定资产投资股,⑸、农村经济股,⑹、社会发展股,⑺、财贸股(金融股、经贸股、外资股、服务业股),⑻、工业和地区经济股(高新技术发展股、基础设施发展股),⑼、能源股(祁阳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长江经济带发展办公室、祁阳市节能监察中心),⑾、价费管理和调控股,⑿、粮食调控和产业发展股(军粮供应股)⒀、粮食执法督查股。
2、人员情况:我局目前共有干部职工82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事业人员56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24年我局部门决算支出共计35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2.03万元,项目支出2311.56万元。按经济分类支出,工资福利支出928.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0万元.。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本单位2024年度基本支出总额为351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2.0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480万元,是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本单位2024年度“三公” 经费总支出22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为0元。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4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总额为231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 2311.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371.5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项目支出460万元; 其他商业服务业项目支出4180万元。
2、项目资金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该项目资金1371.56万元,已使用完。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0亿元,其中13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12.32亿元。重大项目攻坚突破。四个“十大项目”完成投资64.65亿元。表面处理产业园、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现代铁路物流园货运站启动建设。浯溪电站坝桥分离湘江大桥、湘江三级航道(祁阳段)工程顺利推进。浯溪摩崖石刻数字博物馆、温德姆酒店、壕鑫纺织、鑫湖荣蛋鸡产业园建成投用。“三走三抓”成效明显。坚持走上去抓争资上项,共谋划包装“三类”项目69个,到位上级补助资金41.87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1.87亿元,再融资债券11.29亿元。坚持走出去抓招商引资,举办四次重大项目集中签约开工仪式,新签约项目21个、总投资41.2亿元,新开工建设项目31个、完成投资37亿元。坚持走下去抓帮扶解困,释放“两重两新”政策效能,42家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改项目入库,8家企业纳入工信部贷款。家电以旧换新完成销售额5000余万元。
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项目:该项目资金460万元,已使用完。强化科技创新,新增规模工业企业6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6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6家。高新技术企业占规模工业企业的比例达30.46%。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12件,创历史新高。推进“智赋万企”行动,新认定智能制造企业20家、智能制造车间27个。祁阳高新区完成调区扩区,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475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119.7亿元,分别增长11.2%、10.8%。
3)其他商业服务业项目:该项目资金480万元,已使用完。新增限上商贸企业14家。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68个。新天地商业综合体获评湖南省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新注册“湘商回归”企业12个,到位资金57.45亿元;内联引资94.8亿元、增长7.3%。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6.9亿元,跨境电商产业园成为永州唯一“破零”跨境电商平台。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部门项目组织实施由单位主管股室或成立组织机构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进行严格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经费使用情况,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向项目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及阶段性成果。按组织设计原则,因事设职,因职选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体现“精简、高效、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团结协作、发挥整体功能”的管理体系。对专款支出项目按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要求进行监管。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论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永州市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大力实施“八大行动”,牢牢把握“六大战略支点”,紧扣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祁阳目标,全力以赴拼经济、全面加速促发展、全员行动抓落实,经济实现稳中有进、进中提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总量达到453.3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6.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1%。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7亿元。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6.6%。以同类县市第二名的成绩,获评全省县域经济先进县(市)。新型城镇化、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经验分别被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介。“两中心”融合共建创新经验获中宣部推介。“房票”安置模式获得省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表彰。发改局、市监局实施“八大行动”工作被省政府通报表扬。祁阳高新区、金箭新材料分别获评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均为永州市首个。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局围绕加强和深化发展和改革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1.聚焦高质量发展,产业质效明显提升。工业提质升档。全年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496.6亿元,增长8.2%。“一主一特”产业巩固增强,产值分别达165亿元、146亿元。强化科技创新,新增规模工业企业6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6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6家。高新技术企业占规模工业企业的比例达30.46%。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12件,创历史新高。推进“智赋万企”行动,新认定智能制造企业20家、智能制造车间27个。祁阳高新区完成调区扩区,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475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119.7亿元,分别增长11.2%、10.8%。现代农业深入推进。实现粮食产量56.8万吨。新建高标准农田6.45万亩。出栏生猪92.7万头。蔬菜总产79.22万吨,新增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5个。柑桔品改提质1.2万亩,油茶新造2万亩、低改4万亩。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5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获评全国畜牧业生产监测市场监测双优县(市)。文旅融合发展。高质量承办第三届永州旅游发展大会、中国全民健身走跑大赛、第六届陶铸故里红军行、第十四届湘南瑶乡盘王节暨“坐歌堂”等节会活动。祁剧《一担银元》荣获“田汉大奖”,祁阳获评中国山水散文研学创作基地。新增1条全国乡村旅游线路。金洞“村K”获农业农村部专题推介。金洞三公垒瀑布群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黎家坪镇三冲村、金洞镇小金洞村被评为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年旅游人次、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7.8%、16.9%,文旅总产值达到88亿元。消费活力持续恢复。新增限上商贸企业14家。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68个。新天地商业综合体获评湖南省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
2.聚焦提速项目建设,有效投资持续扩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大力开展“项目谋划月”“项目大谋划、谋划大项目”活动,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0亿元,其中13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12.32亿元。重大项目攻坚突破。四个“十大项目”完成投资64.65亿元。表面处理产业园、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现代铁路物流园货运站启动建设。浯溪电站坝桥分离湘江大桥、湘江三级航道(祁阳段)工程顺利推进。浯溪摩崖石刻数字博物馆、温德姆酒店、壕鑫纺织、鑫湖荣蛋鸡产业园建成投用。“三走三抓”成效明显。坚持走上去抓争资上项,共谋划包装“三类”项目69个,到位上级补助资金41.87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1.87亿元,再融资债券11.29亿元。坚持走出去抓招商引资,举办四次重大项目集中签约开工仪式,新签约项目21个、总投资41.2亿元,新开工建设项目31个、完成投资37亿元。坚持走下去抓帮扶解困,释放“两重两新”政策效能,42家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改项目入库,8家企业纳入工信部贷款。家电以旧换新完成销售额5000余万元。
3.聚焦推进改革开放,发展动能持续激发。重点领域改革纵深推进。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市试点工作。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办结率提升至89.27%。完善“房票”安置办法,累计发放房票529张、兑付5.4亿元。对外开放高水平推进。新注册“湘商回归”企业12个,到位资金57.45亿元;内联引资94.8亿元、增长7.3%。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6.9亿元,跨境电商产业园成为永州唯一“破零”跨境电商平台。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大力开展“两重”“两新”送解优专项行动,解决具体问题284个。全力降低各类要素成本,新增信贷投放25.6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878万元,批回重点项目建设用地2262.9亩,帮助园区企业招工5380人。新增结构性减税降费退税1.2亿元。严格查处损害营商环境案例3件,党政纪处理7人次。全年净增经营主体3932户、企业1435户,“个转企”178户,新增2家上市后备企业。
4.聚焦深化城乡融合,区域共进稳步向前。城市品质精细运营。沿江风光带基本建成。“断头路”拉通工程顺利推进。17个老旧小区提质改造和2个棚改项目基本完成。西区雨水排放口一期全面完工。城区污水溢流口实现通水。涝区综合避险项目加速推进。望浯园智慧农贸市场建成投用,高新区综合市场主体完工。公租房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公租房管理全面加强。乡村振兴全域推进。稳定消除返贫风险321户854人。脱贫人口务工人数3.54万人。大力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完成农村户厕改造616户,新建美丽乡村省级重点村2个、市级重点村5个、“和美院落”20个。实施水库移民后扶项目111个,建设省级重点移民村6个。“1+20”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村庄规划成为永州市唯一入选的省级重点片区规划。连续3年荣获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基础设施不断改善。衡永高速及连接线建成通车。完成公路建设152.8公里。新建5G基站172个。通用机场选址获军方审核通过。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正式启动。城区供水管网延伸60.8公里。城北、东江污水处理厂建成并试运营。完成10个国债水利项目、34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城乡电网台区改造84个。湘江城东、城南防洪保护圈实现闭合。
5.聚焦增进民生福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年财政用于民生支出达48.26亿元。49项民生可感行动工作指标全部完成。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城镇新增就业6995人,祁阳市零工市场投用。为1863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328万元。社会保障稳步健全。三大社会保险参保76.4万人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7.5万人次。城镇职工医保大数据监测模型在全省推广。医保监管、经办工作经验获国家医保局推介。发放低保、特困供养等资金2.7亿余元。开展殡葬服务专项整治,降费30%。教育供给更加均衡。提质改造乡村薄弱学校13所、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5所。祁阳一中“徐特立”项目建成投用。市职业中专对口升学率连续14年居全省第一。集中整治“校园餐”问题,融合“互联网+智慧食堂”和“明厨亮灶”平台进行全方位监管。医疗服务更加优质。完成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1.84万人。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7.8万人。完成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285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380名。实行“一号管三天”惠民门诊,群众住院报账比例提高4.72%,市域外转诊率下降10.45%。糖尿病医防融合暨DPCC建设评价排全省第一。
6.聚焦防范化解风险,安全底线筑牢守稳。重大领域风险有效化解。缓释到期债务8.9亿元,超额完成年度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三保”支出保障到位。保交楼、保交房、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等稳妥推进。信访总量、信访纯案分别下降31.92%、30.97%。扎实推进“守护潇湘2024”严打整治行动和“利剑护蕾·雷霆行动”、禁毒、反电诈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市刑事、行政案件发案率分别下降39.8%、12.3%。安全生产平稳有序。成功应对“8·17”特大洪灾,未垮一库一坝,未亡一人,灾后重建工作受到农业农村部好评。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道交亡人事故连续5年下降。矿山安全生产连续11年、地质灾害连续28年实现“零事故”。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高质量完成35件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全年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94.5%,湘江出境断面水质和地表水质量均达到国家Ⅱ类标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近年来虽然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推行的越来越广泛和深入,单位领导也越来越重视,但是绩效管理意识还未在全单位形成浓厚氛围,仅限于财务管理人员和部分业务股室,且对于绩效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掌握也较欠缺。
2、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要求了解不够全面,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认识不够全面,绩效评价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坚持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收支不合理现象作出预警,并及时通报。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监控,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确保绩效目标的完成。
2、严格财务管理监督。按照预定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支付、财务核算;严把“三公”经费支出、审核关,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增强干部职工的绩效管理意识和专业水平,提高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认识,充分理解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关联性,依据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部门绩效目标和评价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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