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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 2024-09-23 11:52
  • 来源: 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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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人防建设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指导全市小城镇建设和管理。负责市城区的建设,负责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

3、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指导实施,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和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监管,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指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工作。

4、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和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适应市情的住房政策措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6、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贯彻国家、省、市、市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中介组织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组织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负责实施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相关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省级工程建设工法、地方定额及其实施办法和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拟订并发布全市工程建设地方性材料季节调差规范性文件。

8、负责市城区规模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拟订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开发利用。

9、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规范的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村镇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示范镇、重点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类示范镇村、传统村落的评审、推荐工作;组织、指导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市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乡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11、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行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利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12、负责拟订全市勘察设计咨询、装饰装修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勘察设计、装饰装修(含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市场监管。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水平。负责建设工程消防、人防设计的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13、负责市城区规划区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与管理。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负责全市人民防空行业性收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4、根据国家和省、市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审批工作;负责城市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15、指导和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城市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

16、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全市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工作。

17、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1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学生人防知识教育,落实人民防空教育内容和教学大纲要求。

19、负责市城区域内及周边镇的城市供水、工程规划与设计、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对公共供水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负责城市供水管理的法规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区给排水市政公用设施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给排水(含二次供水)市政公用设施的审批监管工作,参与给排水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接收工作;负责城区给排水、二次供水等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市城规划区节水和地下水的开发和利用。

20、负责拟订本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行业统计,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2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祁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设8个內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政工人事股(岗位培训办公室)、计划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和执法稽查股(信访室)、建筑业管理股(安全生产股)、综合验收股、城乡建设管理股(扶贫工作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住房保障股)、人防通信工程股(人防宣教股);归口管理下列单位:市自来水总公司、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祁阳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分局、祁阳市规划建设稽查队、祁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市建筑劳务培训基地、市市政工程公司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目前我局纳入财政预算的单位有:局机关、自来水总公司、祁阳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分局、市规划建设稽查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和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污水处理指挥部、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自建房排查工作专班。

下属全额拨款单位有: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祁阳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分局、市规划建设稽查队、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归口管理定额项目补助拨款单位有:市自来水总公司、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老旧小区改造、污水处理工程指挥部、祁阳市房票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以及下属单位、二级机构及项目指挥部、工作专班。

(三)人员情况。2023年本单位末实有人数111人,比上年减少1人。人员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有人才 引进、人员调动及到龄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6469.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53.09万元,增加67.78%本年新增坝桥项目及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结算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6469.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69.6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646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2.15万元,占8.99%;项目支出14987.47万元,占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469.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53.09万元,增加67.78%增加了坝桥项目及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未付款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01.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48.83万元,增长(减少)38.1%,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长和项目支出以及临时性任务增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01.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32万元,占0.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42.66万元,占1.1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6.25万元,占0.45%;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7034.82万元,占56.27%;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054.96万元,占16.4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 153万元,占1.2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 2979.26万元,占23.8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501.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50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32万元,支出决算为8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就业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就业补助支出、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2.66万元,支出决算为14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6.2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6.25万元,支出决算为5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4、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7034.82万元,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款)水体、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7034.82万元,支出决算为703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054.96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54.96万元,支出决算为205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6、农林水支出(类)支出 153万元,农业农村、水利(款)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 2979.26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款)棚户区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79.26万元,支出决算为297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2.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66.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材料费、劳务、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86.6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强化公务用车运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8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2.74万元,减少86.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强化公务用车运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与去年都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强化公务用车运行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个、来宾55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检查及业务部门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68.3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96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68.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城市环境卫生、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68.34万元,支出决算为46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4.8万元,降低60.5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节约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开支培训费2.34万元,用于开展工匠培训,人数516人,内容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9.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6.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6.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住建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举全局之力,顺势而谋、乘势而上、迎难而进,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以“钉钉子”的韧劲和“绣花”的功夫,站位大局,克难攻坚,务实苦干,各项工作齐头并进,获得省住建厅和省人社厅先进集体表彰。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6469.62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 6653.09万元,增加67.78 %本年新增坝桥项目及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结算支出。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住房保障稳步推进,人民群众幸福感显著增强

1.房地产市场稳中有序。一是商品房预售工作。二是资金监管工作。三是全市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工作。四是可供房源市场化安置(房票)工作。各项工作都在全力推进中。

2.强化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一是农村危房改造。二是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结合农村危房改造、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等相关工作,对全市农村住房安全质量进行了全覆盖式检查。三是扎实做好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

3.全力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快推动城乡绿色发展,生态环保见实效。

1.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一是建筑节能,二是绿色建筑。

2.建筑扬尘管理有效。制订了扬尘防治设施标准,对围档、硬化、冲洗平台、覆盖、洒水、建筑垃圾收集等作了具体要求,同时下发了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我市扬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就。

(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品质不断提升

1.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升。一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二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2.持续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四)持续推动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品质城镇

1.统筹实施城市更新。按照“一江两岸三环四轴五桥六区”布局,加快高铁新城、杨梅湖、原种场、白沙、城南等片区开发。

2.新型城镇化工作进展有序、扎实有效。

3.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4.加快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单位按照有关财政法规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按程序编制决算。2023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及时将预算分解下达到各单位,并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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