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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 2024-09-23 16:04
  • 来源: 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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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权限范围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备案及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

(四)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五)根据上级委托负责反垄断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委托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委托负责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市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组织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十八)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九)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二十)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指导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违法行为,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违法行为。

(二十四)负责市委组织部门安排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全市相关工作。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科技和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质量发展与安全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安全及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安全生产办公室)、计量股、标准化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共21个职能股室、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分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反垄断办公室)1个直属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等7个事业单位,下设浯溪、长虹、龙山、白水、黎家坪、文明铺、进宝塘、三口塘、潘市9个基层监督管理所。截至2023年底局机关共有人员编制349个,实有在职干部职工295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576.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4.3万元,增长4.67%,主要是因为人员异动及晋升,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576.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6.3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57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4.7万元,占94.06%;项目支出271.69万元,占5.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76.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4.3万元,增长4.67%,主要是因为人员异动及晋升,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74.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2.46万元,增长4.63%,主要是因为人员异动及晋升,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74.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01)支出3892.63万元,占85.0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525.69万元,占11.49%;卫生健康(210)支出156.22万元,占3.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19.3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7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行政运行(2013801)。

年初预算为3376.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8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及晋升,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802)。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6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追加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药品事务(2013812)。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下达上级指标。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食品安全监管(2013816)。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下达上级指标。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99)。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88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下达上级指标。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

年初预算为386.78万元,支出决算为38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执行。

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8)抚恤(20808)死亡抚恤(2080801)。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7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追加预算。

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1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追加预算。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

年初预算为156.22万元,支出决算为15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2.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74.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28.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2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2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6.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5.53万元,减少40.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10.75万元,完成预算的2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5.53万元,减少59.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凡未经批准或超过决算限额的公务接待一律不予报销。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万元,完成预算的13.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5万元,占47.6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83万元,占52.3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80个、来宾900人次,主要是主要是日常监管工作、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等市场监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更新公务用车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3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油卡支出,截止2023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3.97万元,降低24.75%。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政府部门过紧日子要求,节省部分经费的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3.85万元,用于召开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党建活动等相关会议,人数2100人,内容为食品药品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监督执法、知识产权保护、流通商品检验检测、广告管理、特种设备等;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开展培训,人数0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5.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0.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6.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1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2.21%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纳入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57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4.69万元,项目支出271.69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重点项目支出,为常规性项目支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权限范围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备案及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5、根据上级委托负责反垄断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委托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委托负责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市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组织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18、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9、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0、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2、负责职责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指导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3、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违法行为,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违法行为。

24、负责市委组织部门安排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全市相关工作。

2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科技和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质量发展与安全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安全及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安全生产办公室)、计量股、标准化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共21个职能股室、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分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反垄断办公室)1个直属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等7个事业单位,下设浯溪、长虹、龙山、白水、黎家坪、文明铺、进宝塘、三口塘、潘市9个基层监督管理所。截至2023年底局机关共有人员编制349个,实有在职干部职工295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23年度支出合计457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4.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包括: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2.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74.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28.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2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3年,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71.69万元,主要是市场监督管理(含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传销、反不正当竞争、消费维权、消费者协会、食盐监管、市场规范管理、食品药品事务、商事制度、广告管理、工业企业产品定期检验、流通商品质量检验检测、网络市场监管、食品示范市创建等)专项经费。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271.69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食品监督抽检2331批次,任务完成率为100.69%;开展疫苗、特殊药品、专管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整治等专项整治,做到安全风险排查100%、隐患处置100%,违法查办100%、整改落实100%,共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650家次;举办质量月宣传活动,立案查处车辆销售环节违法案件35件、销售不合格摩托车头盔案件2件、车检机构违法案件4起、非法回收拆解机动车案件5;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全局共立案313起;组织“知识产权周”宣传活动,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意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支出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资金管理,从严控制资金使用,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资金,严格财务审批制度。重大开支党组会集体研究,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确保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开展绩效评价。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持续推进便民改革举措。一是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高登记注册便利度,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企业设立登记仅需1天,最短1个小时内办结。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实施“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试行“证照合一”和市场主体准入“一业一照”“一照通”改革。二是高质量推进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通知》等文件精神,2023420日印发《祁阳市2023年高质量推进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截至1212日,全市实有经营主体65380户,净增经营主体16506户,其中实有企业13437户,净增企业4736户;累计完成“个转企”342户,实有企业占比20.55%。新增“四上”企业48户。

(二)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扎实推进区域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全覆盖,努力打造全省公平竞争集中审查高水平样板,实现公平竞争领域“零举报、零投诉”。1025日,祁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为学习主题,邀请国家反垄断和公平竞争领域专家谢建荣进行专题辅导。邀请永州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办以及第三方机构,开展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优化营商环境反垄断执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等专项行动,推进政策措施存量清理与增量审查。今年共审查祁阳市政府及联席办成员单位文件249份,清理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文件12份,废止4份,下达《公平竞争审查建议函》10份。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宣传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开展专题宣讲12次。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全市《“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共制定抽查事项清单1098项,入库执法人员1545人。截止1212日,已完成2023年度抽查计划,共检查对象数1031个,检查结果录入、公示完成率100%,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比例为50.8%。二是市场主体年报常抓常好。2023年全市企业年报率97.45%、个体年报率93.11%、农专年报率95.26%。三是实施联合惩戒,规范信用修复,加强信用监管效果明显。依法依规对未及时年报和在双随机检查中发现问题且符合列异、列严情形的市场主体,及时履行相应的列入和惩戒工作。截至1127日,共公示异常名录列入信息244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户;协助人民法院公示股权冻结35条信息;系统修复异常名录信息32条,引导40家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处罚信息修复。

(四)严守四大安全底线。一是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为引领,深入开展“清源”“护苗”“护老”“网剑”“明厨亮灶”等攻坚行动和“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千年鸟道”“昆仑”等专项行动,开展网格化监管,健全监管信息档案,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检查覆盖达100%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0余人次,车辆1000余辆次,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12次,检查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市场主体16000余家次,责令整改1652家次;完成抽检1963批次,已出结果1917批次(合格1822批次、不合格89批次,不合格率为4.66%),其中食用农产品1572批次(合格1505批次、不合格67批次,不合格率为4.26%)、普通食品339批次(合格317批次、不合格22批次,不合格率为6.49%)。大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市已有552户餐饮经营主体、85家学校食堂、1户食品生产企业纳入平台建设。二是严守药品安全底线。紧紧围绕药品安全风险管控主线,扎实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今年开展了疫苗、特殊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激光近弱视治疗仪类产品、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等一系列专项检查,做到安全风险排查100%、隐患处置100%,违法查办100%、整改落实100%,共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650家次。联合卫健、公安部门开展疫苗、麻精等特殊管理药品检查2次,有力维护了全市“两品一械”市场良好秩序。三是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深入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翻身仗专项行动等工作,坚决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共出动执法人员1042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236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07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16处,整改16处。67日,开展特种设备“两个责任”培训,参训执法人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260余人次。四是严守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有序开展消防器材、燃气灶具及相关产品、小家电、农资、计量等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0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38家次,监督抽查工业产品85批次。指导斯依康生物申报、成功入围第五届中国质量奖;推荐科力尔电机、天宇建设和海螺水泥参与第八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选;指导帮扶以新金浩茶油为代表的6家本土企业参加首届湖南名品申报,目前新金浩茶油已进入现场评审环节;指导19家名优特新企业申请湖南省知名商标品牌并成功获得,为全市做大做强企业品牌打开新局,不断助推祁阳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着力保障消费权益。一是做好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开展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集中展示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发布一批典型案例,营造消费维权共治共享社会氛围。二是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积极落实周末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止1215日,共受理消费者关于食品、药品、质量、价格、计量、电梯等方面的投诉举报1316件,办结1286件,办结率97.66%

(六)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一是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针对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刷单炒信等虚构交易,“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等12类涉及民生领域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及时亮剑,有力查处。截止1212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600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600余户次,立案查处313件。二是价格监管执法工作扎实落地。严格贯彻上级文件要求,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春运客运票价,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教育乱收费,自来水、电力、燃气安装工程收费、涉企违规收费、粮食收购等15项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检查市场主体280家次,处理投诉举报、信访87件,制发明码标价告诫书120余份,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25份,办结价格案件27件(含省局交办大要案2件),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119日,接到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及省局派发工作任务,对全市7家机动车检测机构收费不及时开具发票行为进行核查,责令立即落实整改,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市税务局予以处理。三是深入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开展打传规直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对市场内存在垄断经营、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依法从严打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查处案件11件。四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行动快速迅猛。与公安、消防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强力出击,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52人次,检查车辆销售市场主体415家次、机动车检测机构106家次,检查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32家次,立案查处车辆销售环节违法案件35件、销售不合格摩托车头盔案件2件、车检机构违法案件4起、非法回收拆解机动车案件5起,有力地震慑了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四、绩效评价结论

在评价过程中,我局结合单位实际,开展绩效自评,收集2023年度业务工作报告、查阅2023年度财务凭证和会计报表资料等,认真攥写了自评报告,并对照《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进行了自评打分,2023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秀。自评结果将在祁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责任有待加压。部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经营(使用)主体安全意识不强,未能按相关规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监管形势不能掉以轻心。

2、保障投入有待加大。检验检测能力不足,技术支撑能力不强。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对多个项目不具备检定资质,送检增加了工作成本;部分检验验测设备已经老化,无力及时更新,检测数据失真。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为抓手,加快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机制。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解决城乡结合部、农村药品质量管理不到位问题,提高个体诊所、村级卫生室药品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药品安全事故。

2、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巩固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对锅炉、电梯、起重机械安装现场的监察力度,打击借证、挂靠、超期未检等违法违规行为。

3强化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监管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炮竹、电取暖器材及建材等重点工业产品加强质量安全抽查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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