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文件规定,参与拟订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具体实施。
(二)承担全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工作,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拟定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方案;负责住房保障对象的准入、核定和退出等相关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房源的筹集、建设、分配和调整工作;负责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公示、调整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障性住房租赁标准调整、减免等相关工作。
(三)承担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服务性工作。
(四)承担市城区国家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维修和经营工作。
(五)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与使用管理。
(六)承担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七)承担房屋的白蚁预防和灭治服务工作。
(八)承担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合同网上签约备案、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具体事务;负责房地产经纪、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备案;参与制定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条件。
(九)负责全市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负责房屋交易信息平台建设;负责收集和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
(十)参与研究拟定全市城镇住房制度配套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服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祁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负责文秘、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会务、文电处理、对外联络、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责任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考勤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2、政工股
负责人员培训、教育工作;负责人事、劳动工资、职称管理、干部考核、任免奖惩、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党建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财务股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年度预决算、收支核算报表;负责基本住房保障资金的归集、使用、监管;负责基本住房保障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中心和直属单位各项资金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4、法制和政务服务股
负责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订本系统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清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管理工作;负责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工作;负责信访的受理、处理;负责综治维稳及民调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5、房屋交易信息服务股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和公众服务工作;负责房地产信息采集、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及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存量房(二手房)合同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负责房地产经纪、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备案;负责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具体事务。
6、房地产市场服务股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工作;规范和培育房地产市场,建立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负责房地产项目楼盘表的建立,及时更新楼盘房源交易状态;负责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具体事务。
7、住房制度改革服务股
参与研究拟定全市城镇住房制度配套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服务工作;负责市外就业人员所在单位福利分房申请资格审核工作。
8、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及章程设置。
9、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核定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副科级);股(室)长(主任)7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祁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2、市保障性住房事务所
3、市房屋维修资金事务所
4、市房屋安全鉴定事务所
5、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6、市公房管理所
7、市白蚁防治管理所
8、市房产交易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476.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727.13万元,减少87.61%,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将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划转到住建局;人员退休工资基数减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476.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76.6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47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9.44万元,占16.24%;项目支出4587.24万元,占83.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76.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727.13万元,减少87.61%,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将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划转到住建局;人员退休工资基数减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76.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7.61%,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将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划转到住建局;人员退休工资基数减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76.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2万元,占1.22%;卫生与健康支出35.13万元,占0.64%;城乡社区支出60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5312.13万元,占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32.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7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1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支出,做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稳中求进,稳中提质,切实履行职能。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0.26万元,支出决算为6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基数减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5.13万元,支出决算为3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支出,做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稳中求进,稳中提质,切实履行职能。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4.13万元,支出决算为1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支出,做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稳中求进,稳中提质,切实履行职能。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支出,做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稳中求进,稳中提质,切实履行职能。
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资金属中央财政资金,根据进度拨款,无年初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478.4万元,支出决算为4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支出,做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稳中求进,稳中提质,切实履行职能。
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29.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保障房政策财政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金额。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6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保障房政策财政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金额。
10、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24.89万元,支出决算为72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支出,做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稳中求进,稳中提质,切实履行职能。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9.44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17914.37万元,减少95.27%,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将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划转到住建局;人员退休工资基数减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750.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4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费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38.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5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预算的6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与上年相等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预算的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来,我中心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通过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0.31万元,减少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以及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节约办公等措施,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近几年三公经费大幅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等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原因是无公务车,与上年相等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实行公车改革,我单位无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35个、来宾1174人次,主要会议接待、接待市外前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接待外县兄弟单位前来参观学习等发生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无政府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52万元,比本年预算数减少323.48万元,降低70.0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将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划转到住建局,相关的人员基数减少,运行经费等相应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44万元,用于召开年初起步会,人数110人,内容为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召开庆“七一”及党员表彰大会,人数76人,内容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及表彰先进党支部和先进党员;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0次,开支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节约办公等措施,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政府采购支出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货物支出、工程支出、服务支出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21年整体支出5476.6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587.24万元,本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458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其中:组织对“房屋租赁、抵押、转让等管理经费”“公租房后续管理合同化服务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拟定全区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白蚁防治在全市有序开展,三是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明显加强。组织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个项目开展部门评价,对“市保障性住房事务所”“市房屋维修资金事务所”“市房屋安全鉴定事务所”等3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6.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住房保障工作成效显著;二是物业管理规范有序,依法归集使用物业维修资金,为民服务;三是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有效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四是圆满完成棚户区改造工程和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房屋租赁、抵押、转让等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50万元,执行数为4587.24万元,完成预算的298.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二是物业管理稳步提升,三是房屋安全工作保障有力,四是白蚁防治有序开展。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
项目支出名称 |
祁阳市公租房后续管理合同化服务经费 |
|||||||
|
主管部门 |
祁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实施单位 |
祁阳市公房管理所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360 |
360 |
360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60 |
360 |
360 |
10 |
100% |
1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360 |
360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保障性住房收费户数 |
2500户 |
2580户 |
10 |
10 |
|
|
|
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金额 |
450万元 |
600万元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保障性住房维修户数 |
200 |
210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保障性住房收费、维修日期 |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资金按计划及时拨付 |
公租房后续管理合同化服务经费及时拨付到位 |
360 |
10 |
10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4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加财政非税收入 |
增加财政非税收入500万元 |
增加财政非税收入600万元 |
10 |
1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性住房居住环境 |
提高 |
提高 |
10 |
10 |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保障性住房环境面貌 |
示范性 小区 |
示范性小区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政策可持续性 |
可持续 |
可持续 |
10 |
8 |
|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保障性住房承租人满意度高。 |
保障性住房承租人满意度高95% |
保障性住房承租人满意度高96%。 |
10 |
10 |
|
|
|
…… |
|
|
|
|
|
|||
|
总分 |
100 |
98 |
|
|||||
(2021年度)
|
项目支出名称 |
房屋租赁、抵押、转让等管理经费 |
|||||||
|
主管部门 |
祁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实施单位 |
祁阳市公房管理所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71 |
171 |
171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71 |
171 |
171 |
10 |
100% |
1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171 |
171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白蚁防治面积 |
100000平方米 |
112000平方米 |
10 |
10 |
|
|
|
白蚁灭治面积 |
2000平方米 |
2230平方米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灭治成功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按计划及时拨付 |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白蚁施药成本 |
≤40% |
≤38% |
10 |
10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4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减少经济损失 |
500万元 |
600万元 |
10 |
1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性住房居住环境 |
提高 |
提高 |
10 |
1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保障性住房环境面貌 |
示范性社区 |
示范性社区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政策可持续性 |
可持续 |
可持续 |
10 |
8 |
|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房屋所有权人满意度高。 |
房屋所有权人满意度高95% |
房屋所有权人满意度高96%。 |
10 |
10 |
|
|
|
…… |
|
|
|
|
|
|||
|
总分 |
100 |
98 |
|
|||||
(2021年度)
|
项目支 出名称 |
棚户区改造城建投项目 |
|||||||
|
主管部门 |
祁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实施单位 |
祁阳市公房管理所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3049 |
3049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0 |
3049 |
3049 |
10 |
100% |
1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3049 |
3049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 指标 |
拆迁棚户区户数 |
1000户 |
1250户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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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棚户区改造户数 |
900户 |
960户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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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指标 |
棚户区改造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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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 指标 |
资金按计划及时拨付 |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
10 |
10 |
|
||
|
成本 指标 |
货币补偿标准 |
3500元/平方米 |
3500元/平方米 |
10 |
10 |
|
||
|
…… |
|
|
|
|
|
|||
|
效益指标 (4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增加财政税收 |
100万元 |
100万元 |
10 |
10 |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住房居住环境 |
提高 |
提高 |
10 |
10 |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住房环境面貌 |
示范性 小区 |
示范性 小区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政策可持续性 |
可持续 |
可持续 |
10 |
8 |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房屋所有权人满意度高。 |
房屋所有权人满意度高95% |
房屋所有权人满意度高96%。 |
10 |
10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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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100 |
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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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项目支 出名称 |
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建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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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祁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实施单位 |
祁阳市公房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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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619 |
1007.24 |
1007.24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619 |
1007.24 |
1007.24 |
10 |
100% |
1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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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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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1007.24 |
1007.24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保障性住房户数 |
500户 |
510户 |
10 |
10 |
|
|
|
保障性住房面积 |
60000 平方米 |
60000 平方米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房屋建设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按计划及时拨付 |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货币补偿标准 |
3500元/平方米 |
3500元/平方米 |
10 |
1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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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4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增加财政税收收入 |
100万元 |
100万元 |
10 |
10 |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保障性住房居住环境 |
提高 |
提高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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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 益指标 |
保障性住房环境面貌 |
示范性 小区 |
示范性 小区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政策可持续性 |
可持续 |
可持续 |
1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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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保障性住房承租人满意度高。 |
保障性住房承租人满意度高95% |
保障性住房承租人满意度高96%。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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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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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100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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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2021年度绩效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中心分配的各项任务,根据《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综合考核方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评估范围
(一)全中心各股室及下属单位:
办公室、政工股、财计股、交易与产权管理股、法规股、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住房保障办、妇委会、团委、物业办、执法队、安鉴办、公房所、白蚁所、交易所、开发公司。
(二)中心班子成员
二、评估指标及分值
采取指标评估、领导测评、中层干部评议三种方式进行,分别占总分值1000分的90%、6%、4%。
(一)中心股室及下属单位评估指标:
经济指标、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党建、宣传思想、精神文明、统战工作、保密信息、安全生产、综治民调、信访、计划生育、创卫和临时性工作、市考核评分。
(二)中心班子成员评估指标:
市委、市政府对中心评估值为中心长评估分,中心班子成员评估分为市对中心评估的分管单项分加中心对分管股室及下属单位评估值的平均数。
(三)下属各单位对干部职工的评估参照此方案执行,中心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占考核分数的10%。做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杜绝绩效工资和绩效奖平均发放。
三、评估组织
为搞好绩效评估工作,中心成立绩效评估领导小组,伍晓文任组长,刘银球、蒋东阳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及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
具体评估工作由刘银球、蒋东阳负责,纪检组、办公室、政工股、财计股、法规股参与评估工作。
四、评估方式
(一)评估程序
1、评估指标:按年初制订的综合考核工作方案进行评估;
2、日常评估:平时抽查、督查情况;
3、年终评估:由中心评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估,并汇总评估结果。
(二)评估要求
1、严格评估计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细则逐项计分。
2、奖分和扣分。按《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综合方案》规定的奖扣分标准执行。
3、无考核指标的计平均分。
4、参加考核人员,以所在工作单位为准。
5、先进单位指标。按照内设股室2个,下属单位4个。
6、单项工作指标:①党建工作3个。②安全生产工作1个。
五、评估结果运用
1、评估结果与绩绞奖挂勾:绩效奖80%为基本奖,20%为浮动奖。奖励标准以市对中心评估结果为准,被考核单位得平均分的,享受市对中心绩效奖;高于平均分的,享受高于市对中心绩效奖;低于平均分的,享受低于市对中心绩效奖。
2、绩效评估等次的确定:根据评估的结果,按综合得分分类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中心被市评估为优秀的,股室及下属单位按80%、20%比例确定优秀、良好等次。中心被市评估为良好的,按90%比例确定为良好等次,中心被评估为合格等次的,下属单位为合格等次。中心对下属单位本次评估结果作为年终绩效奖和确定先进单位年度表彰的依据。
3、合格等次:评估得分在850分以上,无特殊情况为合格等次。
4、不合格等次:得分在850分以下或在全市优化经济环境测评中连续两次为后五名或有二项及以上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定为不合格等次,单位负责人不评先评优,单位全体人员不享受年终绩效奖。
5、先进工作者指标的确定:根据单位评估结果,年度优秀工作者指标按在岗在职总人数,优秀单位20%,良好单位15%,合格单位12%,不合格单位8%比例确定。
6、一票否决:一票否决适用于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二项及以上被“一票否决”的单位,绩效评估定为不合格等次;有一项被“一票否决”或被市、市“黄牌警告”的单位,按降类确定等次。
7、先进单位奖金2000元,综合性工作评为先进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先进个人。
8、单项性工作,除党建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单独评奖外,其余不设单项工作奖。
9、上级荣誉奖:积极鼓励班子成员创先争优。凡班子成员所分管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及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奖励的,中心党组另给予班子人员个人市级(含市业务主管部门)1000元,市政府级(含省业务主管部门)2000元,省政府级4000元的奖励。以上奖励不含协会奖
10、配套奖:中心党组对获得市委、市政府、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奖励的下属单位,给予同等标准金额的配套奖。以上奖励不包含协会奖。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一、圆满完成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
1.棚改在攻坚克难中砥砺奋进。一是新增棚改项目全面推进。今年新增棚改任务共244套,具体为光明小区二期80户、望浯园市场二期84户、黎家坪镇南正街改扩翻80户;光明小区二期、望浯园二期项目采取先集中征收签约再逐步分批付款,目前,已完成征收签约;黎家坪镇南正街改扩翻已完成招标,已在开工建设。二是往年结转棚改项目基本完成。其中:中仓街超额完成计划任务;光明小区一期仅1户、祁阳一中周边棚改项目仅2户、大井新村棚改剩余8户;王府坪、原种场回迁房已预售或现售,实现资金回收回流;芦家甸、祁阳一中周边项目已完成EPC招标,并开工建设;下河街棚改进入扫尾,确保了防洪堤建设顺利推进。三是争资发债工作成效显著。全年争取到位上级财政棚改专项资金656万元、棚改专项债券2.96亿元,有效缓解了我市棚改资金需求难题。
2.后续管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历年来建设公租房共9319套,已全部建成并分配入住。一是分配制度化阳光化。全面推行“四级管理、三级审批、两级公示”的制度。二是开展保障性住房专项整治,强化动态管理机制。对享受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复核,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一户一档、即时更新、信息完善”的保障性住房信息档案。通过政策宣传、上门核查、信息比对、执法程序“四到位”举措,强力推进抓落实。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214户依法实施了腾退;对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但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64户,按公租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追缴欠缴租金10.56万元,追回违规领取租赁补贴资金5.1万元。三是提质改造强硬件。今年,我中心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为重要抓手,完善保障房小区公共基础配套设施、植绿增绿、增设便民服务设施,着力打造安全智能清洁宜居小区。目前已完成部分保障房小区的提质改造。四是牵头出台了《祁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制度上完善了公租房后续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分类保障。
3.租赁补贴和公租房信息平台建设超额完成。今年计划发放租赁900户,截至目前实际发放租赁补贴1153户,超计划完成了目标任务。
公租房信息系统计划录入任务9319套,目前已录入房源信息9385套,房源录入率100.71%;录入保障对象信息7819户,录入率83.9%。2021年以来完成公租房租金收缴602万元。
二、物业管理稳步提升
我市城市建成区30平方公里,共有小区309个,常住人口28.89万人,流动人口1.5万人。已开展物业管理小区35个,成立了业主委员小区10个,另有7个小区正在街道办的指导下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目前我市已开展物业管理总户数约4万户10万余人,占市城总人口30%以上,还有70%的小区人口未纳入正常的物业管理,剩余的273个老旧小区由所属社区提供以地面清扫为主的基本物业。
为了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落实,我中心成立了以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伍晓文任组长的祁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将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相互配合,统一协作的管理模式。中心加强了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重利益轻服务、开发企业配套设施设备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矛盾纠纷及信访事件的的受理投诉和调处工作。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上访多达60余起,电话举报120余起,受理处理信访件16起。特别是天宇小区的停水停电、新城名都和浯溪御园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铜锣湾和翰林御景因收费、物业服务质量等引发的群访性事件等,我中心主动履职,汇同街道办、社区、相关部门及时化解处理,使信访及矛盾纠纷基本上得到解决,确保了社会稳定。督促各物业小区积极响应市委“百园靓城”战略,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今年以来已累计完成小区乔木种植800株,绿化小苗种植28000株,绿化草皮5500㎡,同时加强了苗木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做到造一片,活一片,保存一片。指导各小区创建园林式小区工作,在35个物业小区中,已有4个小区达到永州市级园林式小区标准,12个达到市(县)级园林式小区标准。
截至目前共归集首次物业维修资金2亿。为提高效率,方便群众,我中心同长沙力智公司及各金融部门就物业维修资金银行自缴系统进行了协调,各相关银行已开通系统并投入使用。推进房屋维修资金保值增值,采取大额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方式,初步预计每年为业主房屋维修资金利息增值400万元以上。
三、房屋安全工作保障有力
今年以来,鉴定房屋516幢,面积10万平方米;检查房屋1826栋,面积19.53万平方米。加强宣传,中心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安全知识,向群众发放房屋安全资料10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意识。邀请市消防大队,举办了为期1天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及消防演练活动,参训人数近50人。全年确保危险房屋管理到位。
四、白蚁防治有序开展
全年完成商品房白蚁预防施药60余栋,面积68万平方米。接到群众报告白蚁危害上门鉴定100余户,其中灭治施药35户,灭治处理面积3500多平方米。
五、着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全面摸排清楚原开发公司历年来采用多种形式建设各类联建房底子,分门别类、建档立卡、查清原因,主动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扎实化解好这一历史遗留问题,重点协助各建房户办理好不动产权登记证书306户,从根本上化解这一重大上访隐患。二是制定维稳工作预案,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特别是特殊时段的应急处置,确保无非正常进京赴省上访,进一步加强与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和信息互通,以严谨的工作态度、高效率的工作作风,着力推动消化积案,积极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局面。
第三部分2021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改革职责职能划转不清
1.按照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心全部行政职能划转至市住建局,但在划转过程中职责职能划转不清。一是属于公益服务性的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及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职能也被市住建局划走(永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及其他兄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上述职能继续在行使)。二是市住建局将已划走的物业管理行政职能又委托给我中心行使(委托期一年已到期),中心在无物业管理机构的情况下代为实施物业管理,存在“事在中心做,章在住建盖”的管理困难和问题。物业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机构不键全,职责不明、责任不清,造成管理混乱,小区综合、协同治理不畅,执法不进小区,造成小区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处理或不处理。如违章建筑、房屋质量纠纷、擅自占用公用绿地、公共部位等,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处理,群众意见很大。
我市即将启动的新建商品房物业保修金缴存制度由市住建局负责实施,如果住建局将该制度不委托中心行使,中心在实际开展的物业管理工作中会面临更大的管理困难。
2.按照《中共祁阳市委办公室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祁办发电[2020]30号)文件规定:房产执法监察大队应整建制划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机构改革暂未完成划转,该大队仍留在中心,但因行政执法资格主体原因一直处于空转状态。
二、保障性住房遗留问题复杂
一是历年征拆棚改项目至今尚无一个清零。二是棚改资金缺口巨大,资金保障到位难。目前,全市棚改征拆资金缺口达15亿(不含后期建设资金缺口),受地方政府债务红线限制,融资十分困难。而棚改实施主体市城投市场化转型并未真正到位,申请的城投企业债券10亿,因诸多原因至今未落实到位。因资金短缺,严重影响了全市棚改推进。三是租金收缴执法难。部分租户无理拒交租金,特别是涉军涉残群体抱团抗拒交租金,其中涉军74户历年累计欠交租金近40万元,涉残41户历年累计欠交租金近30万元。四是房屋退出执法难。政策要求人性化执法,不得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复杂、涉及面广、执法成本高,难以一时到位。五是未建设大数据信息平台,保障房后续动态管理难。不能及时进行多部门数据比对,导致后续动态管理难以到位。同时,民政部门对低收入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不能区别认定,导致不能及时进行分层次分梯度区别保障。
三、单位人员严重老化,平均年龄已超50岁
2020年12月市编委办下发了《祁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祁编发(2020)50号),将住房保障中心机关核定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但实际情况是全中心仅有34个全额拨款编制,其他人员都为自收自支编制,工资福利需每年去市财政部门争取保障。
我单位近二十年来,除从公务员队伍中调任三名正科级干部任班子成员之外,只有从部队退伍士官中分配了二名四十岁的退伍军人,原有班子人员和中层干部大多在同一职位工作达十年以上,只有等到退休才能陆续替补,单位人员变成了只进不出,一潭死水,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特别是我中心物业维修资金事务所管理全市业主4万余户,物业维修资金近2亿元,急缺财务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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