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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祁阳市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陶铸故居)管理处部门决算
  • 2022-10-31 16:44
  • 来源: 祁阳市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陶铸故居)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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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祁阳市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陶铸故居)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祁阳市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

(陶铸故居)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职责

1、保护文物、弘扬民族文化。

2、管理保护所辖范围文物,征集收藏社会流散文物,开展文物研究,3、组织文物陈列展出,接待游客参观。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谋求突破,景区接待稳中求进。一是疫情防控特色鲜明。去年以来,我处在疫情防控战中,举全处之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干在实处,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石洞源景区创国家4A级景区工作取得新进展。

3、夯实基础,文保事业全面发展。一是完成龙溪李家大院修缮项目(二期)立项。

4、服务先行,景区环境优化升级。

5、浯溪摩崖石刻数字化项目有效实施。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陶铸故居)管理处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管理所、龙溪李家大院管理所、陶铸故居管理所、陶铸生平事迹陈列馆、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陶铸故居)管理处综合执法部。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陶铸故居)管理处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陶铸故居)管理处本级。

第二部分 2021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7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49.36万元,减少54.59%,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7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2.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14万元,占70.82%;项目支出254.66万元,占29.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49.36万元,减少54.59%,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49.36万元,减少54.59%,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32万元,占2.5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3.29万元,占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46万元,占14.72%;卫生健康支出35.47万元,占4.06%;住房保障支出23.26万元,占2.6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1.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8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2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18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对个人家庭补助中的部分支出调整到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79.58万元,支出决算为31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对个人家庭补助中的部分支出调整到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16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8.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8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将博物馆文物保护列支博物馆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6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将博物馆文物保护列支博物馆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9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70.94万元,支出决算为7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年初纳入预算,无人员异动,期间不作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

年初预算为35.47万元,支出决算为3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年初纳入预算,无人员异动,期间不作调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5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本年单位一名离休老干部死亡。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5.47万元,支出决算为3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年初纳入预算,无人员异动,期间不作调整。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6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3.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4.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8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04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29.9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与预算持平,且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22.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函接待,无公函不接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能超上年支出,单位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与预算持平,且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84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38.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运行管理,严格车辆日常维修审批,统筹安排车辆的运行维护。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不能超上年支出,单位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万元,占38.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万元,占61.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2个、来宾168人次,主要是项目洽谈、监察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主要是车辆过桥过路费、加油费、维修费和保险费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0.76万元,增长64.09%。主要原因是:李家大院管理所和陶铸故居管理所合并为石洞源景区,石洞源景区创4A景区增加办公费、差旅费等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4万元,用于参加旅游博览会,人数4人,内容为受邀参加省旅游博览会议,为浯溪碑林景区宣传推广,年初单位预算0.4万元;开支培训费0.8万元,用于开展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人数12人,内容为导游员业务培训、会计业务培训,年初单位预算为0.8万元。本年单位未举办 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政府采购支出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货物支出、工程支出、服务支出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整体支出872.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4.66万元,本年度无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支出0万元。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5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 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专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景区文物保护”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专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和“景区文物保护”等2个项目顺利正常开展,基本达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组织对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陶铸故居)管理处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陶铸故居)管理处2021年度整体支出基本符合年初预定目标,保证部门正常化运转。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专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4.53万元,执行数为162.37万元,完成预算的98.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差额人员工资、津贴及时到位,保证管理处人员稳定;二是职工满意度达98%。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差额人员工资财政保障50%,人员经费严重不足;二是因人员经费不足,不能保障在职人员全部上岗。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开源节流,继续采取差额人员停薪留职,自主创业;二是采取积极的营销措施,吸引外地游客来景区参观,增加门票收入,用营业收入弥补人员经费不足。

“景区文物保护”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景区文物保护项目包括景区文物保护、陶铸故居红色旅游标识标牌制作、陶铸陈列馆免费开放3个小项,全年预算数为92万元,执行数为92.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维修项目工程质量达标;二是石洞源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新增岗位20个,带动当地民宿、农家乐等经营项目收入,游客满意度达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人员经费不足,李家大院和陶铸故居人员配备不到位,管理困难;二是景区文物保护经费预算少,还有很多设施设备不能得到及时维护。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争取石洞源景区日常运转经费,人员配备到位,景区尽快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增加景区文物保护支出,提升景区接待能力。

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陶铸故居)管理处

2021年度景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祁阳县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陶铸故居)管理处位于祁阳县浯溪路 108 号,开办资金 141 万元,法定代表人柏一秀,举办单位为祁阳县人民政府。单位主要宗旨为:保护文物,弘扬民族文化。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管理保护所辖范围文物、征集收藏社会流散文物、开展文物研究、组织文物陈列展出、接待参观游览。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

2021年12月底共到位专项资金92.29万元。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1、景区维修与保护41.05万元。主要用于保护文物,弘扬民族文化。起到一定的宣传、指示、教育功能,主要要突出浯溪摩崖石刻文化和无产阶级革命家陶铸同志的红色旅游文化的特色。

2、陶铸故居红色旅游标识标牌制作41.28万元。主要用于陶铸故居景区展示牌、宣传标牌、指示牌、警示牌、消防告知牌等红色旅游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

3、陶铸陈列馆免费开放补助9.96万元。主要用于陶铸陈列馆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资金到位后,我处严格遵守专款专用,组织了景区基础设施、洪水冲毁的路基路面、安防设备、陶铸陈列馆危房等零星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费用合计51.01万元。陶铸故居红色旅游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项目组建了项目建设小组,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对本项目建设进行了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标识标牌设计,经祁阳市财政评审中心进行项目预算财评,并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标,湖南上涂文化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51.6万元。2021年 12 月底本项目已完工,于2022年1月邀请市财政、审计、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共同验收;现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能及时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到2021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41.28万元。

四、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完善了祁阳县红色旅游文化产业基础设施,改善了红色旅游文化产业服务设施条件,提升了城市爱国主义教育能力和红色文化产业旅游吸引力,巨大的游客量,能为当地居民提供大量的创业机会与就业岗位,大大提升当地居民的收入。项目实施达到了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湖南红色旅游发展的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祁阳县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陶铸故居)管理处位于祁阳县浯溪路 108 号,开办资金 141 万元,法定代表人柏一秀,举办单位为祁阳县人民政府。单位主要宗旨为:保护文物,弘扬民族文化。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管理保护所辖范围文物、征集收藏社会流散文物、开展文物研究、组织文物陈列展出、接待参观游览。

二、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我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256.53万元,其中:专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4.53万元,浯溪碑林景区免费开放补助60万元;李家大院、陶铸故居维修维护及规范化管理16万元;浯溪碑林景区维修经费16万元。设定总体绩效目标有:

目标1:浯溪公园扩园招商引资取得突破,浯溪碑林创国家5A旅游景区取得实质进展;

目标2:陶铸故居和李家大院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目标3:争取陶铸故居红色文化旅游项目;

目标4:2021年旅游市场营销工作取得更大突破。

设定产出指标有:

指标1:成功创建4A级景区;

指标2:保护古树名木10株;

指标3:李家大院、陶铸故居免费接待游客20万人次/年;

指标4:维修维护成本节约5%;

指标5:职工服务质量水平提高。

设定的效益指标有:

指标1:实现本地经济收入增加20万元;

指标2:带动当地就业率30%;

指标3:CO减排500吨;

指标4:游客满意度100%。

三、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单位2021年收入总额87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2.8万元(基本支出618.14万元,项目支出254.66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922.16万元相比,减少1049.36万元.主要原因为专项资金收入减少。

(二)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本年总支出为87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0.46万元,占比69.94%,较上年减少20.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262.34万元,占比30.06%, 较上年减少102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减少。

四、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谋求突破,景区接待稳中求进。

一是疫情防控特色鲜明。二是景区接待稳中求进。一年来,我处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景区复工复产,确保所辖旅游景区平稳有序开放,取得所辖景区接待团队游客批次超800批次(截止2021年11月),所辖景区接待游客突破50万人次,未发生重大旅游投诉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的好成绩。

2、干在实处,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石洞源景区创国家4A级景区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浯溪碑林扩园工作取得新突破。三是完成《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成果编制,并于2021年9月26日通过祁阳市相关部门的审查通过。

3、夯实基础,文保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完成龙溪李家大院修缮项目(二期)立项。二是完成陶铸故居展陈项目立项,2021年6月30日,省文物局发文同意了陶铸故居展示项目计划书。

4、服务先行,景区环境优化升级。

一是服务再升级,群众得实惠。二是浯溪碑林“红色中国——百年革命文物专题图片联展”。开展以来,吸引了本市及前来参观的游客10余万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5、动作到位,党史学习教育亮点纷呈。

一是组织开展党史学习宣讲。二是打造浯溪碑林“党史讲堂”。 三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共接待机关、企事业单位、学生团队650余批次,超12万人次。

6、党建引领,党政廉政强化提升。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二是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三是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四是配合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

1、浯溪公园扩园招商引资取得突破,浯溪碑林创国家5A旅游景区取得实质进展。

2、石洞源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新增岗位20个,带动当地民宿、农家乐等经营项目,创收约20万元。

3、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见成效,浯溪碑林景区实现门票收入85万元。

4、景区内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未有古树名木枯死等。

5、对基建项目的预算、竣工决算实行审核控制,实施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严格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工程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项目质量100%达标,2021年维修维护成本节约5%。

6、通过培训,干部职工服务质量水平得到提升,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完成了接待游客参观游览职责目标,维护了祁阳市形象,弘扬了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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