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祁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祁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有关管理办法和措施,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检查监督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政策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二)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审核县直各部门和乡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职能调整;协调县委、县政府在各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和事权划分。
(四)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审核和股级职数的审批;协同县委组织部提出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审批县直党政群科级机构的内设股室及县直党政群机关股级机构设置;审核乡镇机关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限额以及县直党政群机关、乡镇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省下达专项编制。
(五)审核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休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审核和股级职数的审批;协同县委组织部提出县管科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审批县直科级事业机构的内设股室和县直独立设置的股级事业机构;根据中央、省、县有关规定,拟定全县性事业单位编制配备标准,分配由县统一核定的全县性事业编制;指导、协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增人控编计划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县直财政年度预算人员编制和县直财政工资统发单位的人员编制审核工作。
(八)负责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信息采集和情况综合,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九)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机构编制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工作;全县政务和公益机构中文域名的注册、审核、信息变更和管理工作;中文域名的宣传推广和普及应用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县委编办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机构编制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和机构编制事务中心,共计4个职能股室(含所属事业单位)。
县委编办共有在编干部职工1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县委编办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仅包括县委编办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支总计156.48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4.52万元,减少2.81%,主要是因为压减一般开支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6.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4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8万元,占76.35%;项目支出37万元,占23.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6.48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4.52万元,减少2.81%,主要是因为压减一般开支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52万元,减少2.81%,主要是因为压减一般开支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201)支出134.15万元,占85.7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10.08万元,占6.44%;卫生健康(210)支出4.75万元,占3.04%;住房保障(221)支出7.5万元,占4.7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31)行政运行(2013101)。
年初预算为77.82万元,支出决算为9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和支出的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3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102)。
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年中追加专项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
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尚未完全结算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
年初预算为5.18万元,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尚未完全结算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没有纳入单位预算,由公共财政统一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1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1.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8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81万元,支出决算为 0.49万元,完成预算的60.4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出国,压缩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81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60.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27万元,减少35.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压缩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没有购置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个、来宾75人次,主要是指导工作、学习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本单位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全面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强化预算工作基础,整体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本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无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05万元,增长546.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福利费等费用增多。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31万元,参加人数60人,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培训;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中共祁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综合股、机构编制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股和机构编制事务中心,共计4个职能股室(含所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0人,退休人员4人。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有关管理办法和措施,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检查监督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政策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2.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审核县直各部门和乡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职能调整;协调县委、县政府在各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和事权划分。
4.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审核和股级职数的审批;协同县委组织部提出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审批县直党政群科级机构的内设股室及县直党政群机关股级机构设置;审核乡镇机关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限额以及县直党政群机关、乡镇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省下达专项编制。
5.审核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休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审核和股级职数的审批;协同县委组织部提出县管科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审批县直科级事业机构的内设股室和县直独立设置的股级事业机构;根据中央、省、县有关规定,拟定全县性事业单位编制配备标准,分配由县统一核定的全县性事业编制;指导、协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7.研究提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增人控编计划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县直财政年度预算人员编制和县直财政工资统发单位的人员编制审核工作。
8.负责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信息采集和情况综合,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9.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机构编制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工作;全县政务和公益机构中文域名的注册、审核、信息变更和管理工作;中文域名的宣传推广和普及应用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0年,祁阳县委编办本级总收入为156.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为156.48万元。总支出为15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19.48万元,项目支出为37万元。基本支出核算的主要内容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核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登记、机构编制核查、编制实名制、权责清单改革审核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全年的基本支出119.48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0.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49万元)。在支出方面,我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单位行政运行基本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的管理,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和资产的管理,有效的降低行政成本,2019年部门决算、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预算按区财政规定及时规范完成,并在政府和部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了资金和资产管理。
(二)专项支出
1.2020年事业单位登记、机构编制核查、编制实名制、权责清单改革审核等方面资金支出为37万元。
2.我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和财政下达资金的使用范围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确保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安全性、合理性,并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持续推进各项改革,确保改革成果落地见效。根据省县部署,按照县委工作安排,我办先后进行了完善基层治理体制改革、推进黎家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和六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们坚持高位推动,精心组织,环环对标,确保了机构改革稳步推进。
1.持续做好党政机构改革“下半篇”文章。在完成党政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我们组织开展调研督导,跟踪评估机构改革后县政府各部门履行经济调节、县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突发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职责情况和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县场监管、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等领域改革落实情况,厘清县、镇两级和部门之间履职争议和职责边界,完善机构职能体系。同时我们密切跟踪党政机构改革后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瞄准制约机构改革深度融合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破解“中梗阻”难题,调整部门职能职责,理顺职责关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不断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
2.深入推进黎家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出台了《建立健全黎家坪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实施方案》《黎家坪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黎家坪镇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黎家坪镇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黎家坪镇改革建设用地管理实施方案》《黎家坪镇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6个配套方案,充分赋予黎家坪镇用地、财税、户籍管理、行政审批等方面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激发了黎家坪镇发展的内生动力,提高了黎家坪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
3.在巩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完善基层治理体制机构改革。一是扩大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权限,对镇(街道)行政权力实行清单管理,梳理县本级赋予镇(街道)权力和责任清单118项,制定行政执法权力赋权清单,赋予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170项,下沉部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镇(街道)可承接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有关行政权力事项105项,从源头上解决了基层“有责无权”的困境。二是推行“三个下沉”,即:下沉财权、下沉人事管理权、下沉考核权,理顺了镇(街道)与县直部门权责关系,基层活力明显增强。三是加大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做好了线上线下两个大厅有机融合,切实做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最多跑一次”。
4.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县文件精神,整合相关职责组建了县场监管、文化县场、交通运输、农业等四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局,四个主管局分别加挂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县场监管、文化县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县管理等五大领域下设副科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进行差异化设置,即街道设置城县综合管理中心,除县场监管领域外,其他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均由县直部门承担,街道城县综合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日常巡查管理工作。
5.配合完成了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配合县人社局对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为密切配合抓好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我们对5个经营类事业单位拟制了初步改革办法和人员安置分流意见,并提请县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保了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如期完成。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推动机构编制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在机构改革中,我们强化顶层设计,规范机构编制设置,对县直部门职责确定和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的核定标准予以明确;规范涉改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根据严控编制管理权限和实名制的要求,综合考虑留有政策性安置用编的余地,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合理核定了全县涉改股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1.强化机构编制自查自纠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县委关于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自查自纠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党中央治理“三超两乱”目标要求,对照省县文件规定的范围,依法依规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查出因机构改革等原因12个单位违规超配领导职数25名,按要求撰写了专题情况报告,上报了自查自纠问题清单。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机构编制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管理。为贯彻落实《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挖掘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强化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使用管理,推动“县管校聘”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教育工作形势的发展和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的要求,按照中央、省县有关文件规定,我们对全县中小学内设机构的进行了设置,对校级领导、中层领导职数进行了核定,合理核定了编制,切实强化了教师编制统筹管理,促进了城乡教师均衡配置,对盘活用好教师队伍资源,推动祁阳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编制资源保障。
(三)落实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巡视配合工作。今年以来县委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先后对我办进行了巡查,为做好县委巡视工作,我们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政治决心统一认识,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和重要任务来抓,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限时,将整改任务逐一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人,压实责任,挂牌销号,各项整改工作基本完成。为高标准迎接省委巡视组的机构编制专项检查,我们根据省委机构编制巡视检查需提供的资料清单,主动对接,积极准备,先后提供12项工作资料供巡视组检查,通过前期自身检查和核查,查出6个方面15问题,撰写到机构编制专题汇报材料中,下一步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深入剖析,确保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对巡视过程中发现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我们会主动认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项项见成效。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成效。为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我们一是强化实名制管理系统运用,清理、完善实名制人员各项信息,推动机构编制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联动管理的数据信息共享。二是按照省县安排部署,完善“一局一帐”、“一镇一帐”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用编计划、出入编管理等审核程序和工作流程。三是根据国家、省、县统一部署,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和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推动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五)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明显。我办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投入资金20余万元持续完善村基础设施建设,先后为双槽门村解决水利工程供水、危房拆除等各类遗留问题,在强有力的帮扶下,双槽门村全村64户216人全部顺利脱帽。同时为巩固脱贫成效,我们加大与相关部门协调力度,为贫困户落实各种惠民政策,为贫困户增收建言献策,广大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信心倍增。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资金较为困难,我县是大县,机构和人员编制基数大,机构编制工作是点多面广,千头万绪,专项工作任务重,项目资金缺口较大。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继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落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跟踪评估机构改革后政府各部门履行经济调节、县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突发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情况,不断完善相关职能职责和协调机制,厘清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领域责任链条,研究完善有关部门“三定”规定,理顺改革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促使改革由“物理融合”向“化学反应”转变。
2.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跟踪评估涉改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编制调整文件落实情况,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继续加强“小散弱”事业单位撤并,整合职责相同相近事业单位,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强化公益属性,全面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进一步深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
3.整合行政执法体系。按照中央、省县安排,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全面完成县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县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县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基础上,推进自然资源、跨领域跨部门等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化解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和水平。
4.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机构改革。按照省委、县委编办部署,落实省委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以突出行政审批、突出便民服务、突出综合执法、规范站所管理的“三突出一规范”原则,理顺乡镇职责权限,规范机构设置,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有效落实相关配套改革措施,最大限度赋予发达镇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权限,有效激发镇域经济社会自我发展、自我调节的能力。
5.构建简约高效基层治理体制。在全面完成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持续深化乡镇基层治理体制改革,坚持扩权赋能和减负相结合,强化乡镇(街道)对县区派出机构管理职能,用活用好乡镇行政编制周转使用制度,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体制机制,探索“一枚印章管审批”模式,整合下沉政务服务资源,让群众在家门口把事办实办好,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做好赋权与减负结合文章,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改革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