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祁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祁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县决策部署;编制实施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指导协调扶贫开发工作重大问题处理和组织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考核。
(三)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中央和省、市、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使用。
(四)负责县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审核和财政扶贫项目库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金融扶贫工作。
(五)组织实施扶贫对象纳入、脱贫退出等贫困监测工作,协调管理有关扶贫捐赠资金和物资。
(六)组织开展扶贫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驻村帮扶工作日常管理和定点扶贫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九)负责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建立扶贫开发统计监测体系,指导扶贫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工作。
(十一)承担协调扶贫开发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
(十二)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祁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调研法规股、政策协调股、督查考核股。下属机构有:祁阳县社会扶贫开发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祁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祁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支总计15166.85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754.85万元,增长5.23%,主要是因为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大投入,全力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166.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66.8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16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62万元,占1.78%;项目支出14896.23万元,占98.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166.85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754.85万元,增长5.23%,主要是因为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大投入,全力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166.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增加754.85万元,增长5.23%,主要是因为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大投入,全力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166.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7万元,占0.13%;卫生健康(类)支出9.10万元,占0.06%;农林水(类)支出15112.81万元,占99.64%;住房保障(类)支出25.77万元,占0.1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8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16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实际招考人员比计划减少所致。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实际招考人员比计划减少所致。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16.58万元,支出决算为21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 (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308.1万元,支出决算为13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农林水支出 (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农林水支出 (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1509.1万元,支出决算为15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农林水支出 (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970.8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6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9、农林水支出 (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实际招考人员比计划减少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0.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9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9.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0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30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的33.7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3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的33.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杜绝不必要的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我办没有公务用车,故无此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3个、来宾476人次,主要是省市领导调研、扶贫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的项目支出金额为14896.23万元。主要包括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消费扶贫、金融扶贫、住房保障、饮水安全等扶贫资金项目。
2020年我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一是抓实稳岗就业。出台疫情期间就业帮扶措施,助力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和就近就地就业,交通补助、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等资金全面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截至目前,全县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28444人,相比2019年增加6292人。对未外出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开展311就业服务,全力帮扶返乡回流人员实现再就业,开发安排公益性岗位2779个;选派疫情防控联络员为企业提供精准帮扶,29个重点农业企业、85个就业扶贫车间在3月底全部复工复产。二是抓实消费扶贫。切实解决扶贫农畜牧产品滞销问题,组织好产销对接,大力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创建祁阳县消费扶贫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建立线下超市专区3个、市场专区4个,近400种贫困村农副产品上架销售,116种贫困地区农产品入选全国消费扶贫产品目录,274种产品已列入湖南省消费扶贫产品目录,帮销产品总价值5.16亿元,带贫16万余人次。三是抓实扶贫产业。结合特色资源优势,建成产业扶贫项目和基地109个,分散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80个,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3个,实现贫困村扶贫产业全覆盖。建设了黎家坪工业小镇、白水纺织小镇、潘市古韵小镇等一批特色小镇,以及黄石、龙溪、油塘、三家、高江、新塘角、新龙湾、三官塘、大村甸、宝旺、和平等一批特色产业村。培育发展村级专业合作社1178家,其中贫困村占123家,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原料基地52个,培训农村劳动力2.8万人次,实现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产业帮扶全覆盖。四是抓实兜底保障。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43元/月(4116元/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5208元/年,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达到7800元/年,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65元,做到了“应保尽保”。此外,严格执行禁食退养、禁捕退捕政策,对全县扶贫领域野生动物养殖,该扑杀的已全面扑杀销毁到位,补偿资金全部发放到户。对涉及的贫困户、边缘户,坚持“一户一策”,全部落实了转产转业等帮扶措施。
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这一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重点围绕农村安全饮水、教育、医疗和住房等工作,不断提升巩固脱贫成果。教育扶贫方面,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对全县所有行政村均安排了信息核查和控辍保学动态监查教师,保证村村有人负责、户户有人落实;着力构建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全覆盖的工作体系,累计补助各学段贫困学生46.96万人次,补助资金达3.09亿元,确保贫困学生无一人失学辍学。深入推进农村标准化学校、薄弱学校、“智慧教育”建设,农村学校教学功能全面完善提升。健康扶贫方面,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开展“扶贫特惠保”,实现贫困人口参保率100%,县域内就诊率92.62%,县域内实际报账比例达到85%以上,贫困人口33种大病救治率100%;4类慢病贫困患者签约服务率100%,全县560个行政村卫生室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配齐村医和基本药品,群众就医环境和条件得到不断改善。住房保障方面,坚持“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的原则,全面保障“四类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6843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15342户、“边缘户”和其他低收入家庭1501户。坚持“应搬尽搬”原则,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600户5512人,搬迁户全部搬迁入住;强化后续帮扶,在每个集中安置小区均成立了社区管理服务委员会,开设就医、就学、社保等公共服务窗口,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饮水安全方面,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82处,铺设管道11.5万公里;全面严格落实管护责任,供水工程实现水质监测全覆盖,小型、分散供水工程配送消毒剂到村,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部解决。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打造农村饮水安全升级版。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大村甸水厂建成投用,彻底解决了北部五镇一办一场29万人干旱缺水难题,惠及19个贫困村、2.32万贫困人口,得到省水利厅的充分肯定。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9.34万元,降低83.83%。主要原因是:我办本年没有资本性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所致。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部门级会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部门工作安排、业务督查考核等;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操作培训,小额信贷贷款业务培训,扶贫资金项目库操作培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第五部分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县财政要求,我办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认真组织对我办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经相关业务股室全面综合评价,我办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8.5分。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0年我办严格按照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管理,认真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制度。2020年部门决算收入15166.85万元,支出1516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62万元,(人员支出210.96万元,占基本支出77.95%;公用经费支出59.66万元,占基本支出22.05%),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4896.23万元,主要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单位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2020年我办通过对整体支出资金项目的实施,全部实现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提高了贫困户收益,防止返贫现象发生,为祁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促进稳定脱贫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改善了贫困村、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有效地增加了贫困户和村集体经济收入,切实提高了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增强了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证财政资金安全。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查询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我办2020年度严格执行年初部门预算,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8.5分。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单位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
2、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随着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五、有关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做准做全基本支出预算,做全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
2、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3、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更好地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能。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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