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祁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科目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祁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文件规定,参与拟订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具体实施。
(二)、承担全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工作,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拟定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方案;负责住房保障对象的准入、核定和退出等相关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房源的筹集、建设、分配和调整工作;负责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公示、调整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障性住房租赁标准调整、减免等相关工作。
(三)、承担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服务性工作。
(四)、承担市城区国家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维修和经营工作。
(五)、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与使用管理。
(六)、承担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七)、承担房屋的白蚁预防和灭治服务工作。
(八)、承担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合同网上签约备案、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具体事务;负责房地产经纪、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备案;参与制定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条件。
(九)、负责全市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负责房屋交易信息平台建设;负责收集和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
(十)、参与研究拟定全市城镇住房制度配套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服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祁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负责文秘、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会务、文电处理、对外联络、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责任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考勤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2、政工股
负责人员培训、教育工作;负责人事、劳动工资、职称管理、干部考核、任免奖惩、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党建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财务股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年度预决算、收支核算报表;负责基本住房保障资金的归集、使用、监管;负责基本住房保障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中心和直属单位各项资金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4、法制和政务服务股
负责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订本系统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清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管理工作;负责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工作;负责信访的受理、处理;负责综治维稳及民调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5、房屋交易信息服务股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和公众服务工作;负责房地产信息采集、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及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存量房(二手房)合同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负责房地产经纪、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备案;负责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具体事务。
6、房地产市场服务股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工作;规范和培育房地产市场,建立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负责房地产项目楼盘表的建立,及时更新楼盘房源交易状态;负责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具体事务。
7、住房制度改革服务股
参与研究拟定全市城镇住房制度配套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服务工作;负责市外就业人员所在单位福利分房申请资格审核工作。
8、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及章程设置。
9、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核定主任 1名(正科级),副主任 3 名(副科级);股(室)长(主任)7名。
(二) 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祁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2、保障性住房事务所
3、房屋维修资金事务所
4、房屋安全鉴定事务所
5、房地产开发公司
6、公房管理所
7、白蚁防治管理所
8、房产交易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4203.8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2011.81万元,增长37.31%,主要是因为改变公房土地性质补缴土地出让金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及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社保、住房公积等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20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203.8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主要是因为改变公房土地性质补缴土地出让金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及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社保、住房公积等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203.8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2011.81万元,增长37.31%,主要是因为改变公房土地性质补缴土地出让金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及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社保、住房公积等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18803.81万元,占42.54%;项目支出25400万元,占57.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203.8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2011.81万元,增长37.31%,主要是因为改变公房土地性质补缴土地出让金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及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社保、住房公积等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03.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15.19万元,下降15.37%,主要是因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减少、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及人员工资基数减少,社保、住房公积等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03.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7万元,占0.34%;卫生健康支出32.04万元,占0.17%;城乡社会支出991.5万元,占5.27%;农林水支出1835万元,占9.76%;住房保障支出15880.2万元,占84.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90.5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80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9.89万元,支出决算为6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保险缴费基数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死亡,抚恤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8.95万元,支出决算为2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医保缴费基数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1.9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相应的开支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31.4万元,支出决算为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3.25万元,支出决算为15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86.35万元,支出决算为78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49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3万元,主要是因为改变公房土地性质补缴土地出让金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及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社保、住房公积等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9万元,主要是因为改变公房土地性质补缴土地出让金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增加及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社保、住房公积等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9万元,主要是因为改变公房土地性质补缴土地出让金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及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社保、住房公积等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9.52万元,主要是因为改变公房土地性质补缴土地出让金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及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社保、住房公积等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2.42万元,支出决算为5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54.2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81.29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5640.29万元,减少263.44%,主要原因:财政预算拨款增加,增加棚户区改造项目及人员工资增加,保险、住房公积计算基数相应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7107.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费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67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6%,主要包括保障房建设支出、棚户区改造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完成预算的44.14%,与上年相比减少5.81万元,减少48.4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完成预算的68.67%,与上年相比减少1.11万元,减少15.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及比去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来,我中心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县委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通过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以及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节约办公等措施,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近几年三公经费大幅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4.7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比去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实行公车改革,把唯一的公车卖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8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47个、来宾1236人次,主要是会议接待、接待市外前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接待外县兄弟单位前来参观学习等发生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0(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5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4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
指标1:落实好上级各项住房保障方针、政策
指标2:巡查全市房屋安全
指标3:做好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
指标4:及时处理物业小区的突发事件
指标5:监督好各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使用
指标6:白蚁防治、白蚁灭治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8.3万元,降低2.72%。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县委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节约办公等措施,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44万元,用于召开年初起步会,人数110人,内容为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召开庆“七一”及党员表彰大会,人数76人,内容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及表彰先进党支部和先进党员;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 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县委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节约办公等措施,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单位有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账面价值308万元,代祁阳县政府管理公房约20000平方米,代祁阳县政府管理保障性住房约51800平方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2020年度绩效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中心分配的各项任务,根据《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度综合考核方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评估范围
(一)全中心各股室及下属单位:
办公室、政工股、财计股、交易与产权管理股、法规股、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住房保障办、妇委会、团委、物业办、执法队、安鉴办、公房所、白蚁所、交易所、开发公司。
(二)中心班子成员
二、评估指标及分值
采取指标评估、领导测评、中层干部评议三种方式进行,分别占总分值1000分的90%、6%、4%。
(一)中心股室及下属单位评估指标:
经济指标、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党建、宣传思想、精神文明、统战工作、保密信息、安全生产、综治民调、信访、计划生育、创卫和临时性工作、市考核评分。
(二)中心班子成员评估指标:
市委、市政府对中心评估值为中心长评估分,中心班子成员评估分为市对中心评估的分管单项分加中心对分管股室及下属单位评估值的平均数。
(三)下属各单位对干部职工的评估参照此方案执行,中心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占考核分数的10%。做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杜绝绩效工资和绩效奖平均发放。
三、评估组织
为搞好绩效评估工作,中心成立绩效评估领导小组,伍晓文任组长,刘银球、蒋东阳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及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
具体评估工作由刘银球、蒋东阳负责,纪检组、办公室、政工股、财计股、法规股参与评估工作。
四、评估方式
(一)评估程序
1、评估指标:按年初制订的综合考核工作方案进行评估;
2、日常评估:平时抽查、督查情况;
3、年终评估:由中心评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估,并汇总评估结果。
(二)评估要求
1、严格评估计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细则逐项计分。
2、奖分和扣分。按《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度综合方案》规定的奖扣分标准执行。
3、无考核指标的计平均分。
4、参加考核人员,以所在工作单位为准。
5、先进单位指标。按照内设股室2个,下属单位4个。
6、单项工作指标:①党建工作3个。②安全生产工作1个。
五、评估结果运用
1、评估结果与绩绞奖挂勾:绩效奖80%为基本奖,20%为浮动奖。奖励标准以市对中心评估结果为准,被考核单位得平均分的,享受市对中心绩效奖;高于平均分的,享受高于市对中心绩效奖;低于平均分的,享受低于市对中心绩效奖。
2、绩效评估等次的确定:根据评估的结果,按综合得分分类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中心被市评估为优秀的,股室及下属单位按80%、20%比例确定优秀、良好等次。中心被市评估为良好的,按90%比例确定为良好等次,中心被评估为合格等次的,下属单位为合格等次。中心对下属单位本次评估结果作为年终绩效奖和确定先进单位年度表彰的依据。
3、合格等次:评估得分在850分以上,无特殊情况为合格等次。
4、不合格等次:得分在850分以下或在全市优化经济环境测评中连续两次为后五名或有二项及以上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定为不合格等次,单位负责人不评先评优,单位全体人员不享受年终绩效奖。
5、先进工作者指标的确定:根据单位评估结果,年度优秀工作者指标按在岗在职总人数,优秀单位20%,良好单位15%,合格单位12%,不合格单位8%比例确定。
6、一票否决:一票否决适用于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二项及以上被“一票否决”的单位,绩效评估定为不合格等次;有一项被“一票否决”或被市、市“黄牌警告”的单位,按降类确定等次。
7、先进单位奖金2000元,综合性工作评为先进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先进个人。
8、单项性工作,除党建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单独评奖外,其余不设单项工作奖。
9、上级荣誉奖:积极鼓励班子成员创先争优。凡班子成员所分管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及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奖励的,中心党组另给予班子人员个人市级(含市业务主管部门)1000元,市政府级(含省业务主管部门)2000元,省政府级4000元的奖励。以上奖励不含协会奖
10、配套奖:中心党组对获得市委、市政府、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奖励的下属单位,给予同等标准金额的配套奖。以上奖励不包含协会奖。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一、2020年工作评价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苦干实干、攻坚克难,以落实目标责任制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住房问题作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房产市场监管,加强房屋安全监管,确保住房安全,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努力构建祁阳美好房产,促进了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充分
肯定。经县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为良好等次;成功创建县级文明单位(全体在岗干部职工增发了半个月工资);荣获2020年度全县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先进单位奖等荣誉。成绩的取得是中心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对大家辛勤劳动的肯定,在此,我代表中心党委对大家一年来的杰出工作表示深深的感谢!工作中涌现了办公室等7个先进单位,易荣生等24名先进工作者,刚才我们已经进行了表彰。还有许多单位和同志们在工作中表现出了不计荣誉,不计个人得失,仍然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激情,由于表彰的名额有限,他们做了无名英雄,让我们对这些默默奉献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2020年工作具体来讲有以下几点:
(一)住房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1.棚改攻坚再发力。本着“把实事干实,把好事干好”,全县棚改完成签约3311户,回收资金2.8亿元,争取棚改专项债1.89亿元。针对祁阳一中、白水沿江小区等部分棚改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积极督促各棚改指挥部加快工作进度,协调各部门关系,主动对接财政部门发行棚改专项债1.89亿元,协助合理分配专项资金,特别是年初县委县政府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召开全县棚改工作推进会,就棚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程推进、全力落实,并专门出台《祁阳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发力破解棚改项目征地拆迁难题。通过强力推进、强抓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王府坪、光明小区、大井新村、中仓街、祁阳一中、芦家甸等棚改项目已基本完成征收签约,并完成大部分房屋拆除,回迁安置小区建设按EPC模式已完成工程招标;白水沿江小区项目克服多重困难,顺利重启。经多重努力争取到棚改专项债18900万元,上级奖补资金618万元,通过调配调剂使用,有效盘活了新桥街、白水沿江小区、芦家甸棚改项目。
2.公租房历年欠账全结清。因当时部分土地未落实而无法开工的彭井塘项目438套和祁山小区“以息代租” 退出保障房序列而需新补建的嘉园廉租房项目88套,所形成的建设历史欠账。在我中心积极主动多方协调下,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于去年全部开工建设,现已全部建成,完成历年拖欠建设项目526套,公(廉)租房建设历史欠账全部结清。
3.保障体系全覆盖。中心举全力持续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保持了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全覆盖,为撤县设市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切实改善了一大批棚户区群众住房条件,使我县城镇面貌得到极大改观,城市品质进一步提升,有力地起到“调结构、稳增长、促投资、扩内需”的作用,促进了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增长。一是分配制度化。住房保障全面推行“四级管理、三级审批、两级公示”的制度,形成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稳步实施、动态管理”的运作模式。二是多方式保障并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采取租(实物配租)、售(产权共有)、补(租赁补贴)多方式保障,保障范围由原来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展至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全年完成了1092套(嘉园公租房816套、彭井塘276套)保障房的分配入住,全年发放租赁补贴1387户,补贴资金101.3万元,让需要保障的群众得到及时保障,切实将党和政府的住房保障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
4.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现新突破。随着公租房的不断建设,截止2020年底,公房所管理户数达到6225户,同比2019年增加1092户,租金收入达到620万,同比2019年增加140万,均创新高。
在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中,一方面强化动态调整,采取“全面摸排、分类处置、严格监督”的方式,“三箭齐发”靶向整治。转租、借租、欠租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退出机制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2020年累计腾退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105户;另一方面服务前移,主动化解管理中的各类矛盾纠纷。2020年实时化解投诉26起,全部予以妥善处理;完成公租房维修146户,使用维修资金近10万元,面积达7300多㎡,确保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循环使用。
(二)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力,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
1.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我县房地产市场克服了新冠疫情的影响呈稳健发展的态势,房地产开发投资、竣工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金额、销售单价稳步增长。目前,我县房地产开发企业36家,有开发项目并在我中心办理了备案登记的房地产企业31家,目前有开发项目22个。
2020年全年20个项目91栋批准预售面积99.86万㎡,销售面积58.54万㎡,销售金额358776.1万元,销售套数达4763套,其中:住宅53.21万㎡,4057套,非住宅5.32万㎡,706套。
批准预售面积、成交面积、成交套数、成交金额与2019年同比分别上涨20.98%,9.44%,15.41%、19.76%。
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改善了市民的居住条件,提升了民生福祉,进一步增加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别是城投棚改项目投放市场以后,总体上稳定了祁阳房价,控制了上涨趋势。
2.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构建和谐稳定市场环境。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执法监管。加强了房地产市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严肃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全年共立案7起,收缴罚没款21万元。二是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对所有预售商品房的预售资金(包括首付款和按揭款)按照预售时资金使用计划总表和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展,严格控制预售款的拨付,进一步保护购房户的利益。三是加强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管理。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查知买卖合同已签约未在1个月内备案的,将名单通知各房地产企业及时备案,对未及时改正的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予以扣分。四是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管理。严格要求各房地产企业按照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
(三)物业管理规范有序
目前,县城区范围内纳入并已开展物业管理的规模小区25个,登记备案的物业企业22家,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9个,另有7个小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正在组建过程中。
1.加强物业监管,启动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派驻专人对物业小区进行监管,成立暗访组每月对所有小区不少于2次暗访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全年下达限期整改100余份。对违规又不整改的,记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2.归集资金,为民服务。到2020年12月共归集首次物业维修资金1.66亿元。历年来累计使用30万元,有效化解了业主使用过程中的矛盾。为提高效率,方便群众,我中心同长沙力智公司及各金融部门就物业维修资金银行自缴系统进行了协调,目前银行已开通自缴管理系统。
3.主动作为,积极化解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全年共接到各类投诉129起,全部及时处理到位。
(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绿化攻坚“百日会战”和白蚁预防工作取得新成效。组织全县各物业小区服务企业负责人到广西参观小区园林绿化管理,学习先进理念,提升绿化管护水平。加强现有绿地除草、修隔草、修剪等日常养护管护工作,以金鼎名府试点示范,由物业企业聘请专业园林队伍对绿化进行管护,并推广到其他物业小区。印制《白蚁防治宣传手册》2万份。对全县各街道办、镇场、县直单位庭院、社区、学校、医院等328个单位开展白蚁大排查,下发白蚁虫害灭治交办函104份,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
2.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全年共鉴定房屋239栋,面积约10万平方米,检查房屋1826栋,建筑面积约19.53万平方米。重点鉴定、检查贫困村、贫困户房屋1471户,有效化解了贫困户住房难的问题。
3.有效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我中心克服工作责任区范围宽、地段远、难度大、所需资金多等困难,人人身上压担子,个个认真抓落实,所负责的占县城1/3人口2.8万户9万余人的22个物业小区无一例疫情发生,并创造“八个全覆盖”等许多成功经验,为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突出贡献。二是在登革热防控攻坚战中,我中心部署迅速,高度重视,宣传到位,全力以赴打好了登革热防控攻坚战,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赞扬。
去年,工、青、妇、老龄、精准扶贫、立项争资、信访维稳、综治民调、信息保密等方面的工作,同样取得了新的良好的成绩。
(五)抓班子、带队伍,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过去的一年,中心旗帜鲜明地支持和鼓励敢于担当、勇于攻坚、善于创新的干部,树立“谁真干事就支持谁,谁干成事就支持谁”的用人导向,以“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结构合理”为目标,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人才层次,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党建、促落实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为促进住房保障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加强党建引领。中心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主要领导带头,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切实保障支部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增强干部职工党性观念和规矩意识。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党组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房产职能统筹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中心党组书记坚持重要信访件和重要干部职工线索处理亲自过问,对上级纪委交办的案子随报随批。全面落实“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推行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一年来,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上廉政党课1次,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3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1次,例行廉政谈话12次,任前廉政谈话2次。严抓纪律教育,按照县委《开展净化政治生态警示教育活动方案》部署,组织全中心党员干部参加党纪党规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观看教育警示片《镜鉴》、《迷失的初心3》、《警钟90秒》,学习《警示录》,组织二批次共50名党员参观陈树湘生平事迹陈列馆、何宝珍故里、周敦颐故居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中心班子成员立足“抓领导、领导抓”,强化分管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推行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和研究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加强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监管,坚持党内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到位,做到常抓常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一年来,共指导和参加联系支部的民主生活会5次,开展谈心谈话活动30次。严格纪律监督。一年来,下发作风通报4期,责令整改单位3个,处理人数10人,其中免职1人,诫勉谈话3人,扣发绩效工资9人,批评教育 1人。
二、2020年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是:
机构改革不彻底,导致人员与职责不配;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保障到位难,公租房建设程序多,进度不快;公租房需求量大,但建设指标已多年未下达,供需矛盾突出。
公租房涉军涉残抱团欠交租金等老问题依然突出,公租房维修资金仍然面临缺口等问题。
作风方面部分工作人员存在“庸懒散”现象,表现在人浮于事,责任感不强,精神不振,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个别职工甚至钟都不撞;工作上不主动作为,沾轻怕重,敷衍塞责,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上班自由散漫,迟到早退,外出不按规定请假,擅自脱岗,上网聊天,玩游戏等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逐一整改落实到位。
三、2021年工作谋划
说明一点,根据县委要求,开短会、开有用的会、少发文、多干事,减少形式主义的责任制提交,今年就以绩效考核文件为准,多采用“四不一直”的方式开展工作督查。
2021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总体发展目标,以暂新的面貌打好开局首战,走好第一步,创造新气象。
主要预期目标是:住房保障再上新台阶;公租房管理有新突破;房屋维修资金归集突破2亿元,资金使用规范有序;房屋安全、白蚁防治、中介管理等工作创新思路。
(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和后期管理
1.督促各棚改指挥部,加快征收进度,结清历年棚改欠账;全力推进已批复的望浯园二期、光明小区二期、祁阳四中3个棚改项目,确保各项目如期开工。抢抓政策机遇,做好项目包装争取棚改专项债2亿元以上。
2.推动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办法,妥善化解涉军涉残特殊群体租金收缴难题,根据国家和省市最新政策,及时修订《祁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争取早日按程序报批通过。
3.提质改造原有老旧保障房基础设施,针对早期建设的部分保障房小区因资金制约,配套标准偏低、不完善,年内积极筹措资金,做好部分保障房小区的提质改造。把保障房小区打造成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管理有序、和谐稳定的幸福小区。同时积极争取将嘉园公租房小区建设为省示范性保障房小区。
4.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清理整顿力度,核对清查到位。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势,对所有分配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逐小区逐栋逐户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打击转租、借租行为,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对应收未收的租金采用行政的、法律的手段收缴到位。
(二)打造“红色”物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及使用
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以党建引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满意度,促进全县物业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加快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进程,让“五园五化”的成果得到持续发展和完善。2021年争取完成10个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筹建工作;对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不能履行业委会职责的小区,参考其他地区经验,协调政府牵头,社区、街道为主,分别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开展以党建+模式的红色物业服务活动,让老旧小区的党员参与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智慧物业试点。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县所有物业小区建成智慧平台,让业主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参与到物业管理全过程。
(三)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及白蚁防治工作
加大房屋安全管理力度,加强老旧危楼排查及房屋安全应急协调处理,2021年争取排查房屋2000栋以上,排查面积40万平方米以上;加强新建房屋白蚁防治施药工作,重点做好安置房屋建设项目的跟踪及服务工作,2021年争取完成白蚁预防施工面积不少于15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园林、树木、小区绿化公共区域灭治施工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以上,尽最大限度减少因白蚁危害造成经济损失。
(四)加强房地产经纪、评估等中介机构的管理
做好房地产经纪、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备案工作;做好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
(五)做好机构改革扫尾和经济适用房办证等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按照上级关于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做好中心行政职能移交事项扫尾工作;做好中心开发公司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办理不动产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六)做好中心党建及各项业务工作
抓好党建促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实现双提升。把学党史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创新思想政治建设思路举措;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层层传导压力,用好的作风打造好的党风。继续抓好创森创园创卫工作,做好综治民调、信访维稳等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浓厚氛围。
(七)抓作风优服务,努力奋斗,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队伍
整体形象
今年要继续抓作风纪律建设,严格按照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大通报处罚力度。让有为者有位,让今天工作不努力者明天努力去找工作。严格落实绩效工资奖勤罚懒措施,充分发挥各单位负责人管人用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要加强团结,把全中心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团结在一起,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每一位同志的工作热情和个人能力,在全中心上下形成一种争先创优、不甘落后、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和工作状态。
要大力发扬聚焦、聚心、聚力的团队精神,唱响“团结实干、跨越争先”主旋律,拒绝当“看客”。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立足岗位,勤勉敬业,乐于奉献、争创一流,决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允许自己不干事还非议干事的人。不能相互推诿、“踢皮球”。决不让埋头苦干、实绩突出的人吃亏,决不让长期艰苦工作的老实人吃亏。
要加强廉政建设。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严惩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整改巡视巡察中发现交办的问题,推进源头治理和建章立制。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做好设市前的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2020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是:
1、机构改革不彻底,导致人员与职责不配;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保障到位难,公租房建设程序多,进度不快;公租房需求量大,但建设指标已多年未下达,供需矛盾突出。
2、公租房涉军涉残抱团欠交租金等老问题依然突出,公租房维修资金仍然面临缺口等问题。
3、作风方面部分工作人员存在“庸懒散”现象,表现在人浮于事,责任感不强,精神不振,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个别职工甚至钟都不撞;工作上不主动作为,沾轻怕重,敷衍塞责,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上班自由散漫,迟到早退,外出不按规定请假,擅自脱岗,上网聊天,玩游戏等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逐一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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