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祁阳市公布的《祁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司法局编制了《祁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内容合法、程序公开。各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对已经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协调工作,市司法局负责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各承办单位应当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30日内将相关资料交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五、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经研究论证后,承办单位要按程序及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并报市委主要领导同意。
附件:祁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祁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决策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安排 |
1 |
祁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市自然资源局 |
2023年4—7月 |
2 |
祁阳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市自然资源局 |
2023年4—7月 |
3 |
祁阳市村庄规划(2021—2035年) |
市自然资源局 |
2023年4—7月 |
4 |
祁阳市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 |
市林业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5 |
祁阳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 |
市林业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6 |
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 |
市发展改革局 |
2023年10—12月 |
7 |
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办法 |
市卫生健康局 |
2023年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