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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阳市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4-04-16 10:54
  • 来源: 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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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祁阳市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祁阳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16

祁阳市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23〕3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强化镇(街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结合祁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祁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有生命力、有战斗力”的建设目标,完善镇(街道消防安全职能,打造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强镇(街道专职、志愿消防队做到基层消防工作“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机制、有成效”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质效。

三、重点任务

建强基层消防队。2024年底前,各按照要求高标准建成专职消防队,依法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火灾预防等任务,并纳入119调度体系;镇配备接警专线,实行24小时专人接警值班。

统筹消防安全职能。2024年底前,依托镇街道消安委办公室,组织开展本行政区消防安全日常工作,镇(街道至少明确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消防工作,村社区至少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消防工作。

强化消防监管执法。各镇街道)经依法授权或委托实施居民自建房消防行政处罚居民自建房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行政许可定期组织街道消防工作人员开展执法宣传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消防工作。镇(街道)每季度研究调度本辖区内消防工作。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两委”成员工作责任。

(二)明晰工作职责。各镇(街道)要按照职责清单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依托镇(街道)消安委办公室组织消防安全监管、消防安全宣传及教育培训、经依法授权或委托实施对经营性自建房的消防行政处罚和消防行政许可等工作。专职消防队承担辖区灭火救援工作,参加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抢险救援工作,可在镇(街道)领导下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

(三)落实基本要求。各镇(街道)要安排专人从事消防监督执法、行政许可、消防宣传等工作,每个各镇(街道)配备2名以上取得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消防救援大队每年组织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和镇(街道)、村(社区)消防工作人员、派出所社区民警、专职消防队队员至少开展1次全员培训,镇消防专职员每年参加消防救援集中培训不少于7日,经培训合格方可参与救援工作。

(四)推行网格管理。要将消防工作延伸到基层社区和村组,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消防治理平台。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化工作机制,按照领导包干镇(街道),镇(街道)领导包干村(社区),网格员包干网格区域,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消防网格化示意图,标注包干区域及场所分布。要将消防管理职能纳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综治信息系统建设,提升镇(街道)、村(社区)火灾防控信息化水平。

(五)完善管理制度。要推动镇(街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工作职责细化岗位设置和具体分工,规范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应急管理、市消防救援大队每季度对镇(街道)日常消防管理、执勤训练、监督执法、灭火以及应急救援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每年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拉动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高效处置。

(六)加强隐患排查。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村(居)民自建房、自建房改做商业、服务业场所的消防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整治火灾隐患。针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2个清单,明确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推行火灾隐患分级管控、分类整治制度,村(社区)督促整改辖区一般火灾隐患,对不能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在3个工作日内向镇(街道)报告;镇(街道)积极指导、督促、协调加强隐患整改工作,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拒不整改的单位场所,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人民政府、市消安委统筹解决。

(七)健全救援体系。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区域火灾、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等状况,编制针对性强的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要素综合演练。消防救援大队要将镇消防队纳入联勤联训、联战联调体系,加强对镇消防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和拉动演练,提升镇(街道)消防队伍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八)实施常态宣传。各镇(街道)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落实各方消防安全教育职责,全力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结合“敲门行动”,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每年至少对村(居)民全覆盖实施宣传提醒2轮次,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持续推进“独居老人消防关爱计划”。加强应急广播的运用,充分运用“村村响”工程等,在火灾事故多发季节,原则上每天早中晚3次、每次至少播放1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和常识宣传消息。依托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队(站),提供开放式公众学习体验平台,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广泛吸纳热爱消防公益事业的志愿者组成志愿服务队,开展消防安全公益活动。

(九)加强基础建设。市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等相关部门要将镇(街道)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水源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五改”工程相结合,纳入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各镇(街道)主要道路已开通自来水的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未开通自来水的要设置消防车取水点。市人民政府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同步考核;逐步实现对经营性村(居)民自建房、群租房、“多合一”场所以及孤寡老人、残疾人员、留守老人儿童家庭安装智能化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并联网接入房屋安全责任人、监护人、驻村干部等人员手机;鼓励镇小微企业、生产车间、餐饮场所、居民家庭等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简易自动灭火设施、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智能化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提升物防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消防救援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应急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逐项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每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制约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确保基层消防安全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二)强化经费保障。市财政局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相关文件要求,将镇(街道)开展消防工作、镇专职消防队所需业务经费、人员、装备、营房建设经费做好统筹保障。人员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依法参保。人员因公受伤、致残、死亡的,按照国家和省、永州市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岗位津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

(三)狠抓考核问效。市人民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镇(街道)、村(社区)综合考核内容,对因基层消防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保障不到位等,导致发生人员死亡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责任。由市消防救援大队每年对镇(街道)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按程序报送市人民政府。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强化结果运用;对考核不达标的,不得评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优秀等次。

附件:祁阳市镇(街道)消防工作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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